0340 - 佳妻如梦 - 最爱吃柚子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当前位置: 30读书 > 都市言情 > 佳妻如梦 >

0340

我的恋爱,唯一的一段恋爱,我的初恋

夜幕降临,可惜华灯没有初上。

在这个落寞的古都城市,繁华的只是历史。

晓晓走出宿舍楼,不算精心得打扮,在夜的掩护下,迷离得刚刚好。耳边还响有室友聒噪的调侃声:“哎呦喂,大晚上得打扮得花枝招展的,要去干嘛呀?”“去见一个学弟。”娇羞在昏黄的路灯下慢慢晕散开,飘进无边的夜。此时,晓晓的内心说不出的平静。

晓晓是典型的双鱼女,爱幻想,越是在大事面前越是能撑住场面,比如此刻。也许她唯一不像双鱼的就是她不爱哭吧。过往的辛酸早把她磨砺成生活的强者,她觉得如果哭有用的话,也就不会有那么多生活的失败者了吧。

晓晓熟络得拿到订好的房间酒店钥匙之后,走过两个站牌去坐比较快的十二路公交到车站接那位学弟。晓晓自己都惊异于自己的平静,明明是第一次帮一个男生开房,明明是第一次去见那个还算陌生的学弟——尽管他是自己名义上的男朋友,可这毕竟是两人第一次见面啊,什么感觉呢,就像终于取到双十一过后耽搁了大半个月的快递却迟迟不忍心拆开的那种感觉,晓晓心里想。

刚走到站牌下,十二路就到了。莫名的顺利呢。投币之后才发觉,车上没有一个人,除了司机。别担心,这里没有坏事发生。不是因为司机是女的,更是因为晓晓不是那种让人看一眼就想做坏事的美女。就像晓晓走过很多次无人的夜路,从来不曾担心过自己。也许她骨子里是胆大的女生,也许她认定自己是长相安全的女生,也许是她觉得既然别人都不担心自己如果只有自己担心自己岂不是太悲哀了,索性做一个没有人担心的人吧,那样还可能成为一个特别的人。久而久之,晓晓就成了现在的晓晓,强悍到令人心酸。

说说晓晓的学弟吧,她认识不到一个月的男朋友。可能优秀的人都比较孤独吧。晓晓马上二十二岁大学毕业了,没谈过恋爱。操心的大姐实在看不下去了,发挥自己同学、同事各路人脉,愣是给撮合了一个。他在另外一座城市读大三,晓晓其实起初最反感类似于相亲性质的结缘,即使孤单了小半辈子,也觉得自己的另一半要靠命中注定的缘分去遇见。奈何,长姐比亲妈还操心,所以晓晓就答应姐姐先聊天看吧。聊天才晓得那人才大三,额,学弟!晓晓心里想,姐姐真心不靠谱,自己总有种老牛被迫啃了嫩草的感觉。不爽,所以,第一次聊天,晓晓就对那人说,以后喊学姐。结果那人倒真是听话得一直喊晓晓学姐,即使在他表白说要在一起之后。

两人在网上聊了大半个寒假,也不知道哪里有说不完的话,每次大晚上不睡觉在那里东扯西扯的。学弟喜欢听晓晓唱歌,不知道是真心还是真心,以前只有自家闺蜜们说过她唱歌好听,还是那种略带敷衍调侃的口气,恩,所以晓晓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唱歌好听的女生。可是,自从给他听了自己唱的《斑马斑马》,晓晓就莫名找到了自信,不是因为他的夸奖,而是晓晓觉得自己用心唱歌时,哪怕只是唱给自己听呢,那种全世界都安静,只有自己低声的倾诉的感觉,真好。

晓晓到了车站发现火车晚点了。还好,可以静静想一下开场白了。“你好,好久不见。”压根都没见过好吗?“你好,初次见面请多指教。”太正式了。“你好,我是你女朋友”感觉太奇怪了。就在晓晓还在幻想如何开场时,他的电话打来了。“我到了,学姐在哪呢?”“不是吧,我就在出站口等着你呢,你没看到我吗?”

抬头,一个男生回眸。第一次见面。

晓晓无数次幻想过他走出出站口迎上自己目光的那刻,从来不曾想是这样。在自己还在原地盯着自己的鞋子发呆时,原来他早就已经走过她的身边。

再美好的幻想敌不过现实的摧残。

九点多。在这座内地小城市,已经没有公车了。

可是晓晓不知道啊,哪怕已经生活了将近四年,再加上没有打车的习惯,而且习惯了等公车。两人在站牌下默默等了几分钟,晓晓感觉不会再有公车过来了,只好掩饰得笑笑说“打车吧。”天知道她内心是怎样说出这句话而显得自己不是很白痴的。

很久之后,晓晓才猛然惊醒。是她自己在这段恋爱里把自己早早地定位为学姐了,而不是一个女生。很久之后,晓晓觉得自己好累、好傻的时候,为什么当时没有想到,作为男生,不是应该霸气得拦下一辆的士,优雅得打开车门,说一句“ladyfirst”吗?然而现实是,晓晓为他打开车门,说一句,上车吧,自己才坐上去,有力的碰上了车门。

晓晓带他去到学校的小西门时,已经快十点了。热闹的美食街终于变得萧索了,小摊小贩却还没有收摊。许诺给他吃的鸡腿饼也不见了长长的队伍,晓晓想,反常,不过刚好。给他买了鸡腿饼、烤冷面、莲子粥,自己只喝了一杯莲子粥。晓晓没有告诉他,自己从来没吃过那个火爆的鸡腿饼,自己嘴上说着减肥时,其实内心是默默咽唾沫的,额,纠结的晓晓在买莲子粥时,给阿姨说“一大杯一小杯”时,晓晓内心是很甜蜜很幸福的,感觉很奇妙,不知道学弟当时心里是否同她一样。

带他回到住所,关上房门的那刻,沉默,略显尴尬的气氛。即使聊天聊得再火热,面对面时,不会交流的场景还是会出现。他用“网恋”和“相亲”来概括这段恋爱,天知道晓晓有多反感这两个字眼,可是,也许是事实正是如此吧,晓晓说服不了他,一如晓晓说服不了自己的内心接受这个现实一般。

他掏出了为晓晓准备好的礼物。放心,不是惊喜。因为晓晓已经看过照片了,是他自己手工做的,所以,是心意。玻璃上的两个小人,手牵手走着。他说很久之前做的,打算送给将来的女朋友。现在送给晓晓。晓晓这时才想起来,哦,自己已经是别人的女朋友了,不再是一个人了。这种感觉好陌生,好奇怪。

晚上十一点。晓晓说宿舍阿姨要锁门了,自己该回了。他说“学姐真得不考虑留下来陪我,吗?”晓晓羞涩到抬不起头。执意要走。他就放弃了,提出要把晓晓送到宿舍楼下。于是,挥手再见。没有想象中的浪漫。

也许我没说,晓晓骨子里是疯狂的人。就在她洗漱完涂好睡眠面膜的瞬间,她的内心忽然好失落,好难过。那个名义上是自己男朋友的人大老远跑来看自己,第一次见面虽然平淡多过浪漫,可是当他把大手拂过晓晓头顶时,晓晓还是心突突跳个不停,不可否认,晓晓对未来的希望多过对现实的失望。所以她总是能够给自己惊喜。所以,在宿舍门关闭的最后一瞬,她发疯得逃出了寝管阿姨的追问,在冷风中走向那个人。

晓晓把自己的礼物递给他时,可以看出他眼底的喜欢。那是晓晓从千里之外的海岛上带回来的球石,在别致的玻璃瓶里静静的放着,在水的滋润下,石的颜色显得更加水彩梦幻。晓晓想,等自己毕业时,一定送给一个对自己特别的人。只是她没想到的是,现在还没有毕业呢,就已经把它送出去了。有时候,缘分也是不可说的。晓晓想。

长夜漫漫,毕竟初次见面的两人,还是会有安静的时候,不知道如何开口。都不是热烈的人,不会一上来就激情澎湃,他埋怨说,“学姐今天太矜持了,手都不让拉呢。”晓晓心里想,难道要自己主动伸手给你吗笨蛋。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后来晓晓实在困了,坐着都快睡着了。他才发愁,怎么睡啊?很明显,他的内心比晓晓更胆怯。晓晓说,把床从中间挪开,一人被子,一人褥子,打开空调。简单利索的决定,他就果真乖乖听话去挪动那个大床,晓晓坐在一旁看着笨笨的他,心里想,真是个孩子,简单,干净。

一夜无梦。

可谁醒着。

或许晓晓最大的优点就是无论怎样的环境,两分钟就可以入睡,并且可以一觉睡到天亮。小时候,哥哥总是说晓晓爱说梦话,还有一次梦游把零食藏起来。晓晓自己从来不相信哥哥的鬼话,骗小孩吧,才不是呢。不过晓晓喜欢哥哥和自己开玩笑时宠溺得那种感觉。晓晓一直觉得哥哥是世界上最懂自己的人,脾气、个性、品行,甚至缺点,晓晓觉得没人比他了解。晓晓也许会爱上这个称之为学弟的男生,但是此刻的晓晓最爱的两个男人,就是爸爸和哥哥,以后肯定也是。他们是自己最亲的人啊,晓晓从来不曾怀疑过他们的爱,即使是那般不愿再回首的曾经难熬的日子里,晓晓也不曾怀疑过。

如你所见,晓晓有哥哥、姐姐,亲的。可惜晓晓并不是家中的小宝贝。也不是说他们经常欺负晓晓,而是曾经艰苦的岁月里,再多的爱也经不起生活的考验。这是现实,尽管是她不愿承认的现实。

曾经的晓晓或许觉得自己是没人爱的孩子,于是自己要变得强大、变得优秀、变得令人瞩目,那样的话或许他们就会爱自己一点点吧。直到有一天,她看到妈妈头上的白发,那么明显;妈妈眼角的皱纹,已拂不平;妈妈手上的老茧,己厚厚的她就想,妈妈不爱自己没关系,自己爱她就好了。她只要健健康康、平安快乐就好了。晓晓还记得自己在作业簿上为妈妈写下的第一首小诗,也许从那一刻起,就注定了晓晓要走上不太平凡的文学之路。哦,忘记说了,晓晓是中文系的女生。

之前会有人说她多愁善感,体己的闺蜜还说她给人的感觉像是林黛玉。晓晓内心苦笑,除了曾经有过同样寄人篱下的生活之外,自己一点点也不像那位弱不经风的潇湘妃子。至少林还有宠着自己的宝哥哥呢,而自己,似乎只有自己。

就是这样,晓晓睁眼的瞬间,总是想起过去的事情。定了定神,似乎意识到身边还躺了个异性。额,对。第一次见面的男生,就这样,两人居然睡在同一张床上,尽管只是十分纯洁得躺着,可是晓晓还是觉得这种感觉好奇怪。

还没想好如何开口道“早安”,那边悠悠的声音传来“学姐晚上睡觉会打鼾哦。”晓晓默默把头蒙上,装死。心里诅咒“即使是真话也不必讲出来吧,坏家伙,呜呜”嘴上却故作镇定地说“谁让姐姐睡眠质量好呢?怎么样,是不是打扰到您老人家睡觉了,呵呵,不好意思。”所以啊,现实就是现实,什么早安吻,贴心的爱心早餐什么的,只会出现在八点档的电视剧中,晓晓从来不认为自己是女猪脚,可仍然会幻想。于是,此刻,只能呵呵。

晓晓领着他在校园中溜达,早春的清晨,微冷。慵懒的晓晓也没有一丝笑意,摆出冰冰的表情。想象中美好甜蜜的场景,一一没有出现。不过,两人都没有特别的局促,所以晓晓想,还好吧。生活,还是爱情,都慢慢来吧。

中午,晓晓领着他见了要好的三位死党,一起吃了午饭,散场后俩人就又出去转了附近的景点。学生党,穷开心,景区夜市大马路,自己嗨了就好。晓晓和他静静的在古城墙的门楼上等了两个小时,最终也没看到落日。起风了,两个人的楼顶,晓晓一路偏西,睡去。等不及天黑,就隐居。

他终于以冷为名拥起了晓晓的肩膀。

排过长长的小吃的队,走过长长的街区,踉跄的那一刻,十指相扣。

他说“你的手好凉。”

她说“我不冷。天生的。”

他握着她的手紧了一下,再也没松开。

他的手是热的。剧情发展到后来,晓晓再观察时,那双手十指修长,一如他的个头那般,十分耐看。晓晓想夸赞他漂亮的手指,每次话到嘴边,又放下了。这样美丽的一双手,如今握着自己冰冷的手,温暖而有力。晓晓想,或许,就这样一直握下去,也不错。

他走了。回到自己的城市。晓晓又变成了一个人了。

以前晓晓也是一个人,上课、吃饭、上自习、逛超市即使夜晚回宿舍的路上,昏黄的街灯把她孤寂的背影拉扯得又长又细时,晓晓也没有孤单的感觉。其实她很享受那种孤独感,可以静静地倾听自己的内心。现在,似乎一切还和曾经的场景一样,可是晓晓却有了落寞感。偶尔会贪心地想,假设他在会怎样?别人说,恋爱中的女人,会爱撒娇发脾气。晓晓有时候会想,她和学弟这样子,到底算不算恋爱呢,因为异地,因为不能朝夕厮守,所以连吵吵架发发脾气的机会都没有呢。但也只是偶尔这般苦涩,更多时候,晓晓会对着他的相片傻笑。他为晓晓拍了很多美丽的背影,毕竟是才第一次见面,晓晓做不到正对着镜头端庄优雅的笑,毕竟骨子里有害羞的因子。晓晓不曾想过自己的侧脸会有多么大的魅力,可是,假如拍照片的那个人注视着你的一颦一笑,在你不经意地美丽绽放的那一刻,记录下这一切,这才是最迷人的浪漫。所以,晓晓也会盯着相片里自己的侧脸发呆,似乎能从这些照片里,盯出那个人的身影一般。

春天,校园里也热闹起来。各种叫不上名字的花儿都开了,“花痴”的晓晓想,招蜂引蝶吧,耐不住寂寞的花花草草们。傍晚的东操场更加热闹,庞大的市民暴走团风雨无阻。以前晓晓会觉得他们占用本来就不丰裕的学校资源,搞得学生们都没处锻炼。现在的晓晓不会这般想了,也许这就是自己母校的魅力所在,包容一切,开放博大。是啊,人只有到该离去的时候,才会醒悟,原来觉得平常的一切,都变得迷人起来。舍不得抱怨,只剩离别的心酸。

可是晓晓不是会一直沉浸在多愁善感里,她神经质般的健忘。以前有人问她活的这样辛苦不累吗?晓晓都会在心底苦笑,还好,因为比较容易淡忘,再多伤心难过的事情,在晓晓这里,睡一觉就好了。最重要的一点,晓晓是个热爱运动的女生,如果我用疯狂地热爱来形容,也没人会觉得夸张。晓晓喜欢跑步,痴迷运动流汗的感觉。再压抑的心情在跑完圈之后都会变得轻松。不过,晓晓最热爱的一项运动,毫无疑问,就是排球君。晓晓无数次对排球君表白,说会陪伴一生,说是自己的最爱。丝毫不用怀疑晓晓的忠诚,即使之前期末考时间紧迫、即使现在毕业季论文逼迫、即使偶尔暴风雨天气逼迫,晓晓从来不曾放弃过,对排球的情有独钟。晓晓还记得最初因为个子小不敢去接触排球,一位温暖的学长鼓励道“没事,想做就去做吧。”很简单的一句话,晓晓就真的勇敢的去追求了,后来一发不可收拾,热爱到死心塌地,嘿嘿。现在的晓晓在球场上,无人不识。她也因此结识到很多老师、朋友、哥们。所以,晓晓会把排球当做自己的幸运,即使不开心了,郁闷了,只要站到排球场上,一下子就可以笑得很开心。

有人说,晓晓爱笑,给人一种温暖的感觉。其实,晓晓骨子里是冰冷的人。本性凉薄。她骨子里到处是自卑的因子,所以想要努力做到让别人都喜欢,至少不讨厌。所以,晓晓一直把微笑挂嘴边,她想没人会讨厌别人的笑吧。久而久之,她变得爱笑,因为她用来伪装自己的笑脸已经成为习惯了。但是晓晓自己清楚,假的。可是在排球场上,不是。排球场上经常会听到晓晓夸张的笑声,晓晓觉得,排球场上的自己才是最真实的自己,笑得无拘无束,笑得那般开心。这或许才是她热爱排球的原因吧。

他有时候会吃排球的醋。

晓晓苦恼,总不能放弃排球吧。其实他也是热爱运动的人,跑过半程的马拉松。他不知道自己发给晓晓的相片上奔跑着的少年,一下子就闯进了晓晓的心。所以,晓晓觉得,他会懂,这份热爱。

字体大小
主题切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