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孟子》三则 - 初中生必背古诗文61篇 - 皮昕烨 - 其他小说 - 30读书

第43章《孟子》三则

(一)鱼我所欲也[1]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2]生者,故不为苟得[3]也;死亦我所恶[4],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5]有所不辟[6]也。如使[7]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8]?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9]耳。

一箪[10]食,一豆[11]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12],行道之人弗受;蹴[13]尔而与之,乞人不屑[14]也。

万钟[15]则不辩[16]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17]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18],所识穷乏者得我与[19]?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20]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21]乎?此之谓失其本心[22]。

◎注释

[1]鱼我所欲也:出自《孟子·吿子上》,标题为编者据此章首句所加。

[2]甚于:超过。

[3]苟得:苟且获得,此处指苟且偷生。

[4]所恶:所讨厌的。恶,讨厌,憎恨。

[5]患:祸患,灾难。

[6]辟:通“避”,躲避。

[7]如使:假使,倘若。

[8]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9]勿丧:不丧失。

[10]箪:古代盛食物用的竹器。

[11]豆:古代盛食物用的木器。

[12]呼尔而与之:轻蔑或粗暴地吆喝着给他。尔,助词。

[13]蹴:踢,践踏。

[14]不屑:因轻视而不愿接受。

[15]万钟:优厚的俸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

[16]辩:通“辨”,辨别,分辨。

[17]何加:有什么益处。

[18]奉:侍奉。

[19]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所认识的贫苦人能感激我的恩德吗?得,通“德”,恩惠,此处用作动词,指感激。与,通“欤”,语气助词。

[20]乡:通“向”,从前。

[21]已:停止,放弃。

[22]本心:本性,天良。

◎译文

鱼是我想要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两者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舍弃鱼而得到熊掌。生命是我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两者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舍弃生命而得到正义。生命是我想要的,然而我追求的东西有比生命还重要的,所以,我就不会为了生而不择手段;死亡是我厌恶的,然而我厌恶的事有比死亡更严重的,所以,即使有祸患,(我)也不躲避。如果人们追求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么是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事情没有比死亡更严重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手段有什么是不可以用的呢?由于这个原因,有的人有获得生存的手段却不用;由于这个原因,有的人有躲避祸患的手段却不用。所以,(人们)喜爱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厌恶的东西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不是只有贤德的人有这种想法,人人都有这样的思想,只不过贤德的人能不丧失罢了。

一篮饭,一碗汤,得到它就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会死亡。然而,如果吆喝着给人(吃),饥饿的路人也不会接受;如果用脚踢过去给人(吃),就连乞丐都不屑于接受。

万钟的俸禄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仪就接受了,那万钟的俸禄对于我有什么益处呢?(接受)是为了美丽的宫室、妻妾的侍奉、认识的那些走投无路的贫困者感念我的恩德吗?从前即使死亡都不接受,现在为了美丽的宫室就接受了;从前即使死亡都不接受,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就接受了;从前即使死亡都不接受,现在为了那些走投无路的贫困者感念我的恩德就接受了:这种做法不可以停止吗?这就叫作丧失了本性。

◎赏析

这篇文章选自《孟子·告子上》,详细地论证了舍生取义的道理。

第一段用鱼和熊掌设喻,类比生和义,论证舍生取义的道理,且说明了舍生取义之心人皆有之的道理。这一段可分为三层。第一层从开篇到“故患有所不辟也”,从正面进行论证,确立了“舍生取义”的论点,说明为了“义”不贪生畏死。第二层从“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到“所恶有甚于死者”,从反面论证了“义”比“生”更重要,“不义”比“死”更严重,因此证明了“舍生取义”的现实意义。第三层“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强调了“义”,尤其是“舍生取义”的思想境界是每个人都有的,不是只有道德高尚的人才有,只不过他们能保持这样的义利观不丧失罢了。

第二段举例论证,表明即使危及生命,也不能忍受羞辱,放弃大义。即使“得之则生,弗得则死”,但是“呼尔而与之”“蹴尔而与之”,无论是平常人还是乞丐,都不会接受,因为“义”是高于“生”的。

第三段举例论证接受优厚的俸禄也要讲“礼义”,同时对比论证了“向”和“今”的不同做法,说明了舍弃“义”就会失去本心的道理。作者用反问的句式,否定了三种放弃“义”的行为:“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接着,作者运用排比的句式,把“向”和“今”进行了对比,表明了舍义逐利的危害,也就是失去了本心。第二段与第三段并列论述,互为对照,说明无论是关乎生命的东西还是关乎享受和名利的东西,都要把“义”放在第一位。

孟子通过比喻类比、举例和对比论证的方式,论述了“舍生取义”对于每个人的重要意义,阐明了自己的义利观。

◎易混辨析

1.在孟子看来,在什么情况下,即使遇到祸患也会挺身而出: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2.孟子认为失其本心的行为是: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3.体现孟子“性善论”主张的句子是: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4.孟子设喻说理的句子是: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5.与《礼记》中记载的“不食嗟来之食”的典故表意相近的句子是: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6.本文的主旨句是: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二)富贵不能淫[23]

居天下之广居[24],立天下之正位[25],行天下之大道[26]。得志,与民由[27]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28],贫贱不能移[29],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注释

[23]富贵不能淫:出自《孟子·滕文公下》,标题为编者所加。

[24]广居:宽大的住所。朱熹注:“广居,仁也。”

[25]正位:正中的位置。朱熹注:“正位,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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