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6章天仙子(14) - 腹黑小农女:山里汉子的独宠 - 程有 - 女生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316章天仙子(14)

神特么龙王爷。

陆轻岚听说这件事的时候,笑得抱着肚子歪在沈行之身上:“哈哈哈,四叔公的脑洞怎么就这么大呢!”

诸位不要误会了,陆轻岚不是怀孕了,她是笑得肚子疼。

她笑,沈行之也笑了,道:“四叔公这么说,还是有现实依据的。”

“怎讲?”陆轻岚不过大脑地问他,“难道四叔公真的看见那口新井里住着龙?我拥有凡人无法掌握的超凡力量,尚且没有见过真龙呢。”

“四叔公说,挖水井的人在一个时辰内把水井挖成,如有神助一般越干越起劲是第一个原因;水井在一夜之间从浊到清,且水质甘甜超过赵家水井,这是第二个原因;至于第三个原因嘛,他说他的老风湿好了,准是龙神定居桃溪庄。”沈行之解释。

“这也太能扯了吧?老风湿的毛病好了,跟井里住着龙王爷还能搭上关系?”陆轻岚把沈行之的手放在自己的肚子上,“揉揉,笑得肚子难受。”

“依我说,井水好喝是你的功劳,猜得对不对?”沈行之宠溺地给爱妻揉着肚子,“四叔公的风湿好了,应该是喝了不少你的凉茶。你的凉茶能让人快速恢复精神和体力,能让人身强体健,还能消除人的小病小痛。”

“确实是这样。”陆轻岚说,“井里住着龙王爷是不可能的,信那子虚乌有的龙王爷,给龙王爷上猪肉鸡肉和瓜果糖等供品,不如给我这个真实存在的人上供品呢。”

在陈四叔公说出新井里住着龙王爷的话之后,桃溪庄的人们信以为真,让陆高山和陆轻岚准备供品给龙王爷吃,最好买两串鞭炮烧烧,庆祝能够行云布雨、能够护佑一地安康的龙王爷定居桃溪庄的新井。

晓得新井底细的陆轻岚听了,当是古代人见识短浅却脑洞巨大,由此联想出来的奇闻。

毕竟,接受科学教育的现代人在遇到无法解释的事情时,尚且会怀疑到神异玄学等不科学的方面去,更何况教育程度普遍不高的古代人。

天下雨,是龙神显灵;电闪雷鸣,是雷公和电母捉拿坏蛋;地震,是地龙翻身……

此般种种,古人的迷信程度可见一斑。

然而陆高山当真了。

陆高山也觉得新井里住着一位眼光独到的龙王爷。

他找到陆轻岚:“岚岚,井里的到底是龙王爷,是神,咱再怎么说也得给神上供。反正咱家不是穷得吃不起穿不起的,不缺那一点准备供品的钱,你说是吧?”

其实陆高山并不是封建迷信的重度中毒者,他读过圣贤书,逢年过节虽然会拜祖宗拜各路神明,遇到吃惊的事情也难免说上一句“我的老天爷”之类的话,但他对于鬼神之事的态度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给神仙上供这种事情,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他也供得起是不?

“阿爹说是什么就是什么。”陆轻岚温和纵容地说,“阿爹想给龙王爷上供,那就准备供品,我出钱买。不过,龙王爷一说到底玄虚,给龙王爷上供品,祈求风调雨顺什么的,求到的只是一个心安而已。阿爹见识广,莫要太信了这些事。”

“晓得晓得。”陆高山听着陆轻岚的话,有些忌讳神明,与她说,“岚岚,类似的话还是少说为妙。我们是人不是神,不知道神是不是真的存在,对祂们保持敬畏之心还是需要的。”

“嗯。”陆轻岚满意了。

她阿爹果然不是愚昧固执又迷信的古人。

陆轻岚道:“阿爹想准备什么供品?杀一只鸡,买一斤猪肉这样的?还是杀一只猪,做成烧烤金猪上供?”

本地的大户人家喜欢拿烧烤的金猪祭拜祖先和神明,陆这个姓氏在怀安镇上也是有同族的,每年陆氏大族祭拜共同的祖先,便是用烧烤的金猪做供品。

不过桃溪庄陆家很少有人参加陆氏大族的祭祀,除非遇到特别的年头,例如老祖宗的三百年忌辰。

对于陆轻岚的建议,陆高山摸了摸下巴,竟然有点心动。

烧烤金猪是大户人家祭祀的标配,去年陆云开考上了秀才,他也和陆云开参加了陆氏对老祖宗的祭祀,那只金猪是陆氏宗族里的地主出钱的。

至于桃溪庄陆氏,祭祀祖宗的供品也就三只鸡而已。

祭井龙王爷用烧烤金猪,说出去备有面子,能让许多人津津乐道许久了。

“怎样?阿爹心动了?”陆轻岚问。

“烧烤金猪太奢侈,咱祖宗都享受不到。”陆高山忍住虚荣心,道,“我们陆家的情况,也就刚有起色,能延续多久还不知道呢。烧烤金猪太惹眼,也浪费钱,不要!也不用特地杀鸡,就买两斤猪肉,准备瓜果糖和一串鞭炮得了。”

“这会不会寒酸了一点点?”陆轻岚可是有钱人,“杀三只阉鸡,我们陆家两只,沈家一只。猪肉买三斤,陆家两斤,沈家一斤。瓜果糖随便准备,我出钱买。”

陆高山想了想,答应了。

三只鸡三斤猪肉,不铺张也不显小气,名义上这是给神明上供的供品,实际上供品还不是进自家肚子里。

父女俩都是说干就干的利落人,陆轻岚捉了沈家二房养来打鸣的那只大公鸡,阿宝和阿笨得知她要杀了这只大公鸡祭祀搬来新井里住的龙王爷,都不是很舍得吃好喝好毛色长得特别鲜艳好看的大公鸡。

阿宝:“小婶婶,这只大公鸡每天都打鸣叫我们起床,没了它就没有鸡叫我们起床了。”

阿笨:“大公鸡这么漂亮,不要杀它好不好?”

姐弟俩这两个多月以来吃好喝好,已经不稀罕吃鸡肉了,反正想吃花钱买。

圆圆比姐弟俩实际,道:“大公鸡不长肉不下蛋还吃得特别多,我经常看见大公鸡欺负母鸡小鸡和鸭子们,养它无用。”

阿宝:“大公鸡漂亮。”

阿笨:“大公鸡机灵!前几天程家那小子在我们家附近鬼鬼祟祟地转来转去,看起来想干坏事,大公鸡扑过去把他赶走了。”

陆轻岚听着,觉得有趣:“那么,是杀了大公鸡好呢,还是不杀它好呢?我们养鸡不就是为了吃肉吗?现在不吃,以后也是吃的。”

上次过清明节,沈行之杀公鸡祭神,阿宝和阿笨也可惜那只公鸡。

小朋友天真单纯,怜惜公鸡性命。

像她这样的大人,对公鸡是没有太多怜惜之情的,除非是养来看家且时常跟在身边转悠的小狗们要被杀来吃,她才会产生怜惜小狗性命这种宝贵情绪。

“能活多几天就活多几天呗。”阿宝摸了摸大公鸡鲜红的鸡冠,“这只鸡是咱桃溪庄最神气的一只鸡,小婶婶是好人,不要杀它。小婶婶换一只鸡杀,别人养的鸡不时咱的,杀起来不心疼。”

“你有没有想过一件事,”陆轻岚放开大公鸡,对阿宝说,“如果大公鸡能听得懂你的话,你在它面前说杀它的同类取替它,它会怎么想你?”

“大公鸡又不会听我们人说的话,它听不懂也不会想。”阿宝不做这样的假设,“别人家里不认识的人死了,跟我没有关系我不关心;别人家里的鸡死了,跟我没有关系,我也不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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