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断桥(从维熙文集2)(1)
【楔子】
我要去的地方:城郊一间临街的低矮房子。
我要去找的人物:一位过早歇了顶的画家。
我要去的目的:请他为我的小说赶画插图。
门开了。
我倒难为情起来了,因为在他那张不算大的画案上,堆满了书刊封面的设计和插图草稿。他看看我腋下夹着的厚厚稿本,先发制人地向我指了指画案:
“叶涛,请看……”
“看样子,我没有选准时辰!”
“那倒也未必,”老黎抓了两下发光的头皮,朝我打诨道,“你的许多小说插图,我是连夜赶画出来的。我最怕黄土子冒充朱砂。说实在的吧,给那些小说画插图如同上刑。请问老兄,你自己对这部小说打多少分?”
“可能属于档外次品。”我说,“你就再承受一次‘上刑’的惩处吧!”
“小说主题?”
“说不清楚。”
“哪类题材?”
“很难回答。”
“什么题目?”
“暂时轮空。”我拍拍他的肩膀,“想请你读完小说后从美术家的眼光,帮我敲定个有象征意义的题目呢!”
“我忙得要死你还在我身上加码,真……真够残忍的。”他再一次抓了抓他的那块光头皮,似乎是被跳蚤叮了一口似的,无可奈何地苦笑着说,“碰见你这样的鬼,钟馗也束手无策。”
“谁让我们‘同窗’二十载呢!”我把稿本放在他的画案上。
他胡乱地翻了翻稿子,又翻了翻台历:“你十天以后来拿画稿吧!”话刚出口,他又像想起什么重要议事日程似的,改口说,“不行,十天画不出来。老婆去北戴河避暑了,你十五天以后再来吧!”
“画稿和她有什么关系?”我不解地问道。
“跟你亮底牌吧,过去……过去我插图画得那么快都得力于我那位贤内助。”他悄悄地向我袒露心声,“那么多的小说稿我读得过来吗?每次都是她替我阅读小说,向我口述重点。当然啦!这要求她口述得十分精确,并且要突出关键部位包括作品的人物肖像、衣着打扮都要说得十分清晰。然后我翻阅小说中老婆打了记号的地方,开始照葫芦画瓢。我自知这不是什么好办法,但是我实在忙得脚丫子朝天,也只好不得已而为之了!”
“原来是这样!”我笑了。
“请勿见笑!”他有些尴尬地再次抓了抓他那块光头皮,“叶兄,你如果索稿太急,对不起,只好你扮演一次我‘贤内助’的角色,给我讲讲你小说中的故事和人物,作者讲得一定会比我老婆的转述强得多。我保证十天内交出画稿。”
我沉吟着:“这……”
“叶兄,只当是我俩聊聊天,我们又有三个多月没见面了。”他那两只大金鱼眼里流露出诚挚的光泽,继而又用酒当诱饵说,“我这儿还有一瓶五粮液,咱们边喝边谈,怎么样?”
“这间小屋太闷热了。”我含蓄地说,“附近有没有凉快一点的地方?”
“有。咱们去护城河边走走吧!那儿个体户开了音乐餐厅。今天,我舍命陪君子啦!”
【第一章】
不要针砭那些留着“披肩发”的男女青年,他们把这个餐厅的气氛搞得相当高雅。滨河的一面,落地窗敞开着,窗下这排餐桌上摆着一盆盆的花卉:有月季、有杜鹃、有山影、有文竹……随着日落暮霭的降临,餐厅上空成串的小小彩灯开始放亮。室内灯彩花容交织,室外河水驮着月光潺潺而过。收录机的扩音箱里正在播放出一支曲子,那是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真不知道这些小青年是为自己播放的,还是为我小说中的主人公配乐——在这儿对老黎讲述这部小说,真是太合适了。
“叶兄,开始吧!”他首先拿起酒杯。
我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望着顺着窗外流过的那条河……
对了!那时的东长安街就像这条蠕动的河。一场微雨过后,马路湿漉漉的。华灯初放,街面上顿时出现了多种颜色:华灯投进河心的光是银白的、赭黄的,汽车的前车灯,在河心宛如星斗,汽车尾灯的红光,像是一匹散开来的红绸。
“朱师傅,真好看——”
他似乎没有听见。
“朱师傅你看前边那辆车的尾灯。”我为了提醒他注意,还有意地拍了他肩膀一下,“投在雨后街心的灯影,像一束在风中摇曳的红玫瑰。”
他肩膀微微动了一下。这并不表示他听见了我的话,而纯属肩膀受了外力刺激后,一种本能的反应。
我只好把声音放大了许多:“朱师傅……”
他轻轻点了点头,表示听见了。
“看那尾灯的影子——”
“是啊!我看见了。”他终于搭话了。
我很忌讳他的沉默。老黎,这不是因为我不甘寂寞,而是他惧怕宁静。凡是坐朱师傅开的车出外采访过的记者,都告诉过我这一点:车一开出去,你就要打开“话匣子”,否则,老朱脸上就会阴天。朱师傅也亲自叮咛过我:“小叶(当时我只有二十二岁,是个才进报社不久的记者)!我这个汽车司机与别的汽车司机不同。别的汽车玻璃的窗棂上,都有一行喷漆的小字:‘请勿与司机闲谈’,你看,我这辆美国吉普的窗棂上,倒是也有那行喷漆的小字,只是那个‘勿’字叫我用胶布给粘上了。这就是说:‘请与司机闲谈’。你明白了吗?”说着,他哈哈大笑起来。
“我不明白。”我直截了当地说,“开车的司机都厌恶别人和他说话。”
“就算我是个例外吧。”他收敛了笑容,冷冷地回答。
“真怪!”我默默地想。
与其说是出于礼貌,不如说是出于新奇,我对这位朱师傅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按着他的叮嘱,在去城郊农村采访的路途上,总是和他娓娓而谈。在我的记忆中,他最爱谈的是他的童年:他落生在黑龙江省呼兰县,是喝呼兰河的水长大的。在他嘴里,呼兰河是世界上最美的一条河流,河水蓝澈见底,连河底卵石缝里的鱼儿都能看得一清二楚。每到入春时节,河畔开满了各色野花:达子香、兰花草、牛耳朵、织春娘……如锦如缎,一直连到天边的落霞。花丛中挺立着稀稠不均的白桦、黑桦和野樱桃树,他常和小伙伴们坐在矮矮的野樱桃树杈上,一把一把地捋吃野樱桃,直到吃得嘴唇赤红,野樱桃汁在嘴角凝成一道道汁痕时,他们从树杈上大雁展翅,跳进呼兰河里扎猛子摸鱼。快乐得如同一头伸胳膊抖腿的小马驹。
他还告诉我,他家里很穷。他还没看见爷爷的时候,爷爷就拉杆子进山当“胡子”去了。妈妈生他的时候正是冬天,木柈子垒成的窝棚屋四面透风。他还没满月妈妈得了“产后风”离开了人间。爸爸靠给老财种地,靠在呼兰河打鱼拉扯着他,可以说是呼兰河里的鱼熬成的鱼汤化作了他的血液,呼兰河畔的高粱米铸造了他的肌肉。他继承了爷爷和爸爸的骨血,年纪刚到十四岁时,唇上就钻出来毛茸茸的胡须,俨然是个一身疙瘩肉的男子汉了。
老黎,我真爱听他所陈述的儿时轶事。我缩在吉普车后排座位的角角上,像听一首赤子童心的绝唱。特别是他谈起他和他那条小花狗的情谊时,我的心都好像飞向了呼兰河畔的青青草原。由于他幼小失去了母亲,爸爸又经常在老财的长工房里过夜,家里只剩下他和那条小花狗。这条小花狗皮毛黑白间杂,两只晶亮的眼睛,一只被黑色毛毛包围,一只被白色毛毛包围,他给它起了名儿叫小花。
爸爸说:“嘎子!抱它来是跟你做伴的。”
爸爸又说:“你有粥和它一块儿喝,有骨头和它一块儿啃!”
爸爸还说:“狗通人性,别看它四条腿,比有的两条腿的人还强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