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桌子底下蹭她的脚
他是个认死理的人,昨天吃过订酒,夜里同床共枕,于是在心里承认了和千岁。不管喜不喜欢,她是他媳妇,就要对她一辈子负责。
和千岁犹豫不决,最后还是遵循了内心的声音,没有理睬沈万里。背着竹篮,不做丝毫停顿,昂首挺胸的大步走了过去。
臭男人,谁让你不给我面子,让我一个人灰溜溜回门,懒得理你,你又能怎么着?
和千岁心里充满了骄傲,不想理人,就不搭理的感觉真好。而不是像以前,见人就会三分笑,不管是不是自己不待见的人。
“站住。”沈万里等了她好一会,水桶早已装满,却迟迟不见和千岁的踪影。
“干嘛?”和千岁不情愿的回头,眼睛瞟向别处,没拿正眼看他。
“你说我干嘛?”沈万里面黑心不黑,看着小媳妇闹别扭的样,心里充满了兴趣。
“我管你干嘛?”和千岁翻了个白眼,自认为翻的白眼比杨汝七那双没有眉毛的眼睛好看。
大娘杨汝七,是她穿越而来,讨厌的第一个女人。不孝顺老人,教坏孩子,心胸狭窄,这样的女人,正义感十足的她,非常排斥。
“对,你管不了我。可我还得管你。”沈万里说完,挑着水,大步走向回家的路,不管傻愣愣站在原地的和千岁。
他知道,没有陪她回门,道理上说不过去。但是大队里的公牛病了,天还没亮,就被看管牛的刘四叫走,跟他作伴到乡里的兽医站。
哎!她在心里叹息了一声,决定先回家,使用异能,弄些糖果,明晚再来用糖衣炮弹,替身体本尊报仇雪恨。
坐上手扶式拖拉机,来回也要一天,大清早出门,太阳落山归家,还好公牛只是吃坏肚子,拉的次数多,显得没精打采,而不是得了什么重病。
和千岁低头认真的吃着,这年代的粮食,一点一滴都不能浪费,看上去简单的窝窝头,有些人家还吃不上呢。
他离开时,她睡得跟猪一样,好心把她挪到床上睡,以为她会感激涕零,不曾想,她竟然假装看不见他。
“干嘛?”和千岁不情愿的回头,眼睛瞟向别处,没拿正眼看他。
“老蛮牛,野蛮人,呸呸呸。”和千岁跺了跺脚,已经被他气成一个泼妇,就差追上去,踢他屁/股两脚。
沈万里听见她的咒骂,没有生气,小丫头片子,也并不是看上去那么傻呆呆,还是有点小脾气的嘛!
他是个认死理的人,昨天吃过订酒,夜里同床共枕,于是在心里承认了和千岁。不管喜不喜欢,她是他媳妇,就要对她一辈子负责。
两人一前一后回到家,饭菜早已上桌,王金花一个人坐在桌边生闷气。新媳妇的确不是干活的料,背一篮南瓜,耗时一天,还好杨玉林心善,给记了两分,否则她今天算是白忙活了。
和千岁把竹篮放好,打了一盆水洗手洗脸,冰凉的水撒到脸上,被婆婆打得红肿的脸颊,有些烧,玉米叶子划烂的地方,一阵淹疼,让她倒吸一口气,使劲咬着牙没叫出声。
婆婆甩她耳光就算了,还把她推倒,如果婆婆不推她,脸和脖子也不会划烂,她或许就会没这么多疼。
以前她也有婆婆,但渣男老公的妈妈是的好人。结婚三年,跟渣男老公小吵小闹几次,却一次也没跟婆婆发生争执。
这年代的女人,似乎为了生计,都彪悍桀骜,舍不得骂孩子,不敢骂老公,专拿儿媳妇出气……
“呸,穷讲究。一个乡下丑婆娘,有啥好打扮的,都结了婚,打扮给谁看?干活干不好,还浪费水。脸皮拿野猪皮糊的吧?”王金花等她吃饭,等得来了脾气。
哎!她在心里叹息了一声,决定先回家,使用异能,弄些糖果,明晚再来用糖衣炮弹,替身体本尊报仇雪恨。
本来跟老二儿子说,娘俩先吃,不用等她,结果儿子回答:“娘,她是您亲自选娶的儿媳妇,为何您不待见她?”她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只得把菜收好,等着她回来。
好不容易等到她回来,却墨迹着洗脸,农村人,除了插秧种田,谁还会在吃饭前洗脸,都等不及扑上桌,不管吃啥,一股脑往肚子里灌下去,犒劳饿了一天的胃。
“娘,您先吃,我马上就来。”和千岁懒懒的回答,丝毫不带生气的口吻。白天在玉米地里发生的事,她也能忍下来,何况是这冷言冷语。
都说冷言冷语最伤人,果然如此,婆婆不留情面的话语,让她心里很不舒服。还好她不是身体本尊,穿越而来的她,很珍惜重生的机会,不会轻易哭闹惹人烦。
她知道未来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个时代的苦难维持了将近十年,那些含冤而死的人,终究有沉冤得雪的一天。比起那些正受非人折磨的人们,她这点小事,不过是一地鸡毛蒜皮。
“爱吃不吃,不吃喂狗。大黄,好好守着门口,待会让你吃香喝辣。”王金花随口朝院子里摇尾巴的狗,大声喊道。
和千岁咬咬牙,使劲往脸上泼水,疼痛和委屈交织在一起,让她有些恍惚的想,死老太婆,以后好吃的,都不给您吃。我们吃香,让您喝辣子汤泡饭……
“娘,少说两句。”沈万里黑着脸,替和千岁盛了一碗玉米糊粥,拿了个青稞拌玉米的窝窝头,放在属于和千岁的位置。
他知道,没有陪她回门,道理上说不过去。但是大队里的公牛病了,天还没亮,就被看管牛的刘四叫走,跟他作伴到乡里的兽医站。
家里没多少人,阿爹在乡里的信用社当会计,很少回家。大哥和嫂子带着外甥回娘家去帮忙修房子,这家里只剩老娘和新媳妇,老娘神叨叨的嘴,还是没饶过他的耳朵……
“先吃完的不管,后吃完的洗碗。”和千岁踏出门之前,留给沈万里这句调皮的话,让沈万里看着眼前的粥,怔了怔,随即才将筷子拿开,一口气把粥喝光。
“万里,她有手有脚,能自己动手。何况,谁知道她到底吃不吃,你这贴心的替她准备,她未必领情。”王金花因为儿子的举动,越发生气,女人不伺候男人,男人反过来去伺候女人,这像什么话?
和千岁白天在玉米地里说的话,她一字一句都记得,那口吻,那表情,活脱脱的嫌弃。
“娘,您亲自替我挑的媳妇,我能不对她好点吗?还是您挑了个不喜欢的媳妇,故意祸害我?”沈万里虽说认定了和千岁,却没有说,是因为爱她,心甘情愿接受。
他是个责任感很强的男人,不得不接受已经形成的事实,纵然他心里想着筱雨涵,身边却只能是和千岁。
“你这闷驴,才结婚一天,就知道耍嘴皮子来气老娘了?”王金花自知理亏,没有再为难和千岁,不过心口的气呀,热乎乎的燥成一团。
和千岁低头认真的吃着,这年代的粮食,一点一滴都不能浪费,看上去简单的窝窝头,有些人家还吃不上呢。
和千岁看着桌上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食物,立马拿起竹筷,夹起馒头,往嘴巴里送。
“好吃,真好吃。娘,您的厨艺真是太棒了!堪比县城里大饭店的厨师,我看,他们还没有您厉害。”和千岁甜甜的笑,嘴脸裂开时,难免会烧疼,可她顾不了那么多。
要想婆婆待见她,就得拍马屁,凑着她的喜怒哀乐,说些好听话糊弄她。人的耳朵根子嘴软,都喜欢听甜言蜜语,这不单单是情侣间,适用于任何一种人际关系。
“真是乡下丫头见识浅,吃饭还不堵不上你的嘴。”王金花语气语气依旧不善,心里却舒服多了。傻媳妇夸她做的窝窝头好吃,这还是有人第一次夸她的厨艺。
和千岁低头认真的吃着,这年代的粮食,一点一滴都不能浪费,看上去简单的窝窝头,有些人家还吃不上呢。
“干嘛?”王金花吃完,张罗着去喂猪,和千岁恶狠狠的问,一直在桌子底下用大长腿蹭她的沈万里。
“小丫头片子挺有意思的嘛!”沈万里黑着脸,冷冰冰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