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树明志前来
胡明和鸡有山听了之后顿时大喜。作为出门在外的人,他们最希望的还是多会主城看看,毕竟那里才是真正的家,哪怕在这里过得再好也没有家里好,所谓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茅草窝。他们由于职责所在,所以也只能长时间呆在这里。如今听到我说,很快他们就能经常回去看看,他们哪能不开心。
而胡明就问:夏巫,不知道您使用什么办法可以那么快回到主城啊!也难怪胡明会这么问,因为他们知道最快的回去速度是起码或骑自行车,但是最少也需要一个礼拜左右,这还是没怎么停留那种,如果使用快马加鞭那种可能四五天回到也可能,一天之内回到的方式他们还真不知道怎么做得到。
马的速度确实是够快,但是马是不可能长时间驮人前行的,更不用说全速前进了,就连前世古代所谓的千里马也只是夸大而已,再厉害的马也做不到日行千里。而这里距离我们部落主城大概在三百多公里,不过由于道路并不是直线,又是山路居多,所以总路程在四百多五百公里的样子。
而部落的马驮人的话一天能走一百公里就不错了,所以一般也就在天跑一百多公里。平均速度大概在二三十公里,一天大概跑五个小时。马奔跑的速度是够快,但是同时需要消耗大量的能量,而且也是非常容易疲惫的,特别是在驮人的时候,所以必须要让马匹有充足的时间进食和休息才行。
当然了,如果只是最求速度而不顾其他的话,马匹一天也能跑更多的路程,只是跑完这次,马匹也就报废了,不仅是马匹受不了,就是骑马的人也受不了,所以没有必要,我是不会让人骑马进行快速长距离奔跑的。要知道养马可不容易,要是经常骑死了马,那么再多的马都不顶用。
在前世古代是有人能一天骑行三四百公里,但是要不断的换马匹才行,而且还是每次都是极限的跑,最后都会死上几匹马,所以我是不会这样做的。而自行车的话,一天倒是可以骑行一百多两百公里,但是必须是在平地上,像这里总是上坡下坡的,一天也是无法骑行太远的路。
好在自行车并不会累,也不用补充能量,没有像马那样限制多多,所以才可以一百多公里,如果是比较平的地骑两百多公里都没有问题。
我听到胡明的询问,我就回答说:很快我们就会有车子,车子也像我们这次乘坐而来的车子差不多,只是不再是使用牛或马来拉,而是使用电来驱动,当然,如果能找到石油就更好。对于电他们倒是不知道,但是石油的话,他们还是没少听我提起过,因为多次吩咐人去查找过,只是到目前为止都没法找到而已。
而如今夏巫所提到的电,应该是和石油差不多的东西吧!胡明他们这样想着。胡明再次开口询问:夏巫,难道电跟石油是同一类的东西?我听他这么问,我笑了一下说:也可以这么说,虽然差别有点大,但是你们知道它们的作用是相似的就行了。他们一想,也是,反正自己也不懂,也就没有多问了。
如今事情已了,我就打发了他们,只留下我和小雪儿跟她的五个侍女,就连棉飘飘也让她跟胡明团聚去了。剩下的其他事就由棉飘飘亲自告诉胡明,这事我也懒得多过问。时间过得很快,一天就这样过去了。一夜无语,除了让他们见识一下灯泡的神奇外就没有多大的时。
一晚就这么过去,第二天一早就有人来报,说这边水泥厂的总负责人前来汇报工作。昨天我们到达这里的时候也不早了,所以就没有要求他昨天过来,只是派人去通知让他今天来而已。也是,水泥厂距离这里也不算近,要是昨天他过来的话昨晚铁定回不去了。
再说了,要是接到命令安排要事再来的话,那来到这里起码都七点左右了,还汇个屁啊,所以我才让他今天一早就过来。他到来后我马上就吩咐人先把他带到客厅等着,我马上过去。我到达客厅后,他已经在那里坐着等着了,看到我到来马上起来问候。
由于我们部落实行的不是古代的制度,自然不需要站着等候或下跪行礼的了,所以他只是起身弯腰向我问候就行了。这里水泥厂的总负责人去兔有为的手下,名字叫着树明志,是我们部落树氏族人,由于能力出众,所以被兔有为派来这里担任这里水泥制作有限公司分公司的总负责人总经理。
同时他也是兔有为手下的一名队长,所以他还兼职分公司的安全工作。本来他说树部落仅次于他们的巫和首领的存在,只不过在加入我们部落后,由于能力比他原来的首领强,他自然就顶替了他以前的首领队长的位置了。如今可不是其他部落,以武力决定地位,而是以能力决定地位,如果没有能力,再好的武力也只能当个打手而已。
接下来就是他在给我汇报水泥厂的情况。情况确实也像我们昨天说的那样,由于人手问题,供应确实有点跟不上,不过经过这么长的时间,相信问题不大,应该可以满足大夏商场的建设,不会耽误到大夏商场的建设进度,听到他这么说我就放心了。
我开口接着说:水泥厂的生产不能放松,除了供应给大夏商场外,还需要提供到修建水泥路上,所以你们的任务还是不轻的,不过这都是明年的事。
我打算等明年冰雪融化后就开始修建从这里到达猪部落的水泥路,到时候你需要多招聘人手投入水泥的生产中去,尽可能生产更多的水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