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106、城春草木深(二)
第106章106、城春草木深(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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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都在潭北的东北方向,虽并非虚邙河的主干,但挖通了运河水路,南北一道广布商贾行船,从虚邙河出发日夜兼程,不用十日便能抵达钦都了。
进城所需的通牒文书,他们是没有的,礼天阁所需的名录金印,他们也是拿不出来的。
“您那祝祷金印——”
“想被通缉直说。”
“……我想也是。”春悯环臂胸前,远眺着那城楼上站着的修士,“看来还是只能溜进去了。”
“我们几个进去不难,可三毛呢?”李四探了个脑袋,小心翼翼道,‘你们不会又要把我留在外面看驴子吧!”
“我留在外面吧。”成大器忙不叠道,“我找个小客栈,就在里头等你们……”
几人面色复杂地看他。成大器哭丧着脸道:“我、我好多年没离开过白玉京了,看着人群都要晕过去了。而且陆不尽和齐居贤很快也会来,万一撞到了——你们还能装一装,我见到了就开始磕巴,怎么——”
“陆不尽和齐居贤在里面?”春悯才听说这事,“您这么重要的事儿现在才说?这也太够意思了吧!”
成大器缩在三毛身后:“这、这这这……有了陆不苦的消息,我肯定得告诉陆不尽的啊!不是让您往腰子上捅了一剑,这会儿早该到了!”
珠玉侧目瞧了眼春悯。
“那齐居贤去那做什么?”
“钦都不是他家嘛,两百年前那会儿……两百年前那会儿苍茫海神居叛乱,三界都乱套了,东纶旧部趁乱反扑过竺苍,算算时间,那会儿刚好是他也在升、钦——唉,升都的时候,就在他眼皮子底下家门口发生的事,他自然要一起去的。”
春悯想起来了。
“……是有这回事。”春悯说,“我想起来了。”
“可不是嘛,那会儿我们都劝他别插手这事儿呢,结果闹得一发不可收拾,好险你当时受伤太重,不然他非得抓着你一起去不可。”
珠玉那把泥金扇调转了头,戳了戳春悯的耳朵:“齐居贤要抓着你去做什么?”
春悯把没饵的鱼线收了回来,这个季节说到底也没什么鱼了。
“反竺苍,复东纶。”春悯挠了挠耳朵,“不过他只跟我提了一句而已,没真拉我去。”
成大器讪讪道:“那会儿你都成什么样了哪还能动,虽然同尊君一并动手的时候他没出力,可也没拦着,哪儿好意思开口啊。”
珠玉只觉弦音有异,眼珠圆润地转过去,轻轻落在狭长的眼尾,眯眼睨着春悯道:“谢晏跟你动手了?什么时候?”
“没——”春悯下意识便否认,青面那时破境,神志不清,估计什么也不记得了,也没必要记得,把那事儿混过去算了。
可话到嘴边,他又忽然歪了歪头,改口道:“就在我两百年前刚跟您分开那会儿。您就要破境了,我总不能让他们追着去。”
珠玉瞪大了眼,抓着春悯背后的衣服一动不动的。
春悯便笑:“怎么这样惊讶。”
他笑得同平时没什么分别,懒散得,温吞得,像是人做美梦时会有的那种笑。珠玉看不出什么异样,只莫名觉得有些心悸。
“总而言之,你们要查就得快,小心别跟他们撞上了。”成大器瞧着他们眉来眼去的,只埋首当自己是个瞎子,“三毛就交给我吧,等你们回来肯定又壮一圈。”
“可别再壮了。”李四嘟囔道,“再壮下去谁还打得赢它?”
“说来,这升都也算春悯的故乡。”成大器拖着三毛,咧嘴笑笑,“你好久没回来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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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都乃三朝古都,近千年来的繁荣昌盛如澧泉滋养着这一方水土,但凡是这座城中走出来的,横看竖看,都是一个“贵”字。
这“贵”既非显赫,也非富庶,用秦闯的话说,就是个个都把自己当个角儿,傲气冲了天,鼻孔看人也不怕摔着,言行举止皆是“我多么平易近人”的倨傲,看不起人的劲儿腌入味了,隔三里地都能嗅出来。
齐居贤反驳:“平易近人同看不起人相悖,你这是自相矛盾?”
秦闯答:“你若没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又哪来‘平易近人’的想法?”
齐居贤仍不赞同,觉得秦闯乃管中窥豹,连升都都没有去过,怎能以偏概全诋毁一方的风土人情。
那场辩论的结果是什么,春悯已经不记得了,大概听到中途便觉得麻烦,偷摸溜走了。
时至今日踏进这城中,说是故乡,春悯没有一点印象。话本子里说得那皇宫也好,将军府也好,早都不在了,连城中的风土人情也随着改朝换代有了大变化。
来往的人不少穿戴着竺苍特有的服饰,挂满了银铃铛的帽子,十数彩线编织的百虫眼服,螯肢白袍,佩戴在腰间的蛇草香囊,都是话本子里没说过的。
不光春悯没怎么见过,李四更是频频侧目:“除了这钦都,还真没怎么在别处见过这样的服饰。”
“一方的服饰总是与气候和水土相关的。竺苍的服饰之于中原并不合适,而且工艺繁复,专事这类布匹的织机的不多,除了竺苍的贵族,少有这样穿戴的。”珠玉摸了摸自己化形的脸,有些不满意后缩的下巴,轻轻抹了抹叫它突出来了一些,低头看春悯,“怎样,这样会好看一些吗?”
春悯挽着他胳膊,眼睛将将与他下巴平视,回道:“好看。”
李四也擡头看,但只看得到珠玉的下颌骨,跳起来勉强能给珠玉的下巴一头槌。
他忍无可忍道:“我们非得化形成这样吗?”
只见珠玉一身风流倜傥的公子哥打扮,盘云纹的白罗长衫,外披补纱的四兽绿绸袍,脑后半披发,竖起的一半用嵌玛瑙莲花形金冠固定,披着的一半里还细密藏着三根细麻花辫,用湖色的发绳缠着,十足的贵气,却又不艳俗。
他扶着身旁“妇人”的手——春悯已被他化作一女子的模样,却让他有意留了几分本来的相貌,高鼻深眼,带着些英气,杂糅着脸上温婉的神情,竟有些不可思议的媚态,一身素色罗裙,披红织璎珞裙纱,着扎羊绒粉色短袄,长发用一云雀银簪挽起,小鸟依人地同珠玉手挽着手走着。
剩下的李四长发垂髫,三尺不到,自觉平生未受过这等羞辱——再细想,还真受过,上一次在东风楼里珠玉也是这手笔。
“化形便化形,化成这副样子是什么意思?”李四连说话都得仰着脸,还怕喊得太大声让周围人听见了,“有这个必要吗?”
“没有。”珠玉毫不掩饰,环着春悯的肩道,“只是我乐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