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第十支烟(3)
该死的眼泪就这样流啊流的,像从地底下涌出的泉水,源源不绝。
我27岁了,又是个男人,不能这样软弱的。
可是我总觉得在很多地方我还是像个小孩子,需要柏森不断地呵护。
柏森啊,我只是一株檞寄生,离开了你,我该如何生存?
“菜虫,我写句话给你。”
柏森用右手衣袖猛擦拭了几下眼睛,蹲下身,从旅行袋里拿出纸笔。
“来,背部借我。”
我转过身,柏森把纸放在我背上,窸窸窣窣地写着。
“好了。”柏森将纸条对折两次,塞进我衬衫的口袋。
“我走了,你多保重。”
我一直红着眼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柏森走后,我把纸条打开来看,上面写着:
“爱情是一朵生长在悬崖绝壁边缘上的花,想摘取就必须要有勇气。”
——莎士比亚第四棵离开我的寄主植物,柏森,给了我最后的一点养分——勇气。
流行歌手梁静茹唱得没错,“我们都需要勇气,去相信会在一起。”
我以前公司的主管也没错,“我们都需要勇气,去面对高粱绍兴。”
原来有些话我必须要鼓起勇气说。
我知道了。
送走柏森后,我从桃园坐车,单独回台南。
那个发型像木村拓哉的学弟在或不在,对我都没意义。
我只觉得空虚。
我好像漂浮在这间屋子里,无法着地。
当我试着固定住身子,不想继续在空气中游泳时,门铃声突然响起,明菁来了。
“吃过饭了没?”明菁问我。
“还没。”我摇摇头。
“你先坐着看电视,我下碗面给你吃。”
“姑姑,我……”
“先别说话,吃饱后再说,好吗?”明菁笑了笑。
明菁很快在厨房扭开水龙头,洗锅子,装了六分满的水。
打开电磁炉开关,烧水,水开了,下面条。
拿出碗筷,洗碗,碗内碗外都洗。
洗筷子,用双手来回搓动两根筷子,发出清脆的声音。
将手上的水甩一甩,拿出干布,先擦干碗筷,再擦干双手。
面熟了,明菁捞起一根面条试吃,好像烫了手,轻轻叫了一声。
将右手食指放在嘴边吹气,再用右手食指与拇指抓住右耳垂。
接触到我的视线,明菁笑了笑,吐了吐舌头。
明菁从电视机下面拿出一张报纸,对折了三次,垫在桌子上。
跑回厨房,从锅里捞起面,放入碗中。
用勺子从锅里舀出汤,一匙、二匙、三匙、四匙,均匀地淋在碗里。
将筷子平放在碗上,拿出抹布遮住碗圆滚滚的肚子,双手端起碗。
“小心,很烫哦。”
明菁将这碗面小心翼翼地放在报纸上。
“啊,忘了拿汤匙。”
再跑回厨房,选了根汤匙,洗干净,弄干。
明菁将汤匙放入碗里,笑了笑,“快趁热吃吧。”
“你呢?”
“我不饿,待会再吃。”
明菁卷起袖子,拿面纸擦擦额头的汗。
“我很笨拙吧。”明菁很不好意思地笑了。
明菁,你不笨拙的,认识你六年半以来,现在最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