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才子幼年:风流文采胜蓬莱
第一节出生:枉入红尘若许年
人生是一场修行于红尘的漫长跋涉,它的宽度和深度,不受困于时光的纷扰,不禁锢于肉体的脆弱。它取决于梦想的浩瀚,栖息于心灵的深远,高歌于繁华的尽头。有人的生命,飘零如蜉蝣,却依旧浩然长歌,将名字刻上了烟尘滚滚的历史;有人的生命,漫长如百年,可一生忙碌纷纷,却不知留下了什么。
世界上的大多数人,都是那样忙忙碌碌地活着,并不知道生命究竟为了什么而实际存在着。为了活着而活着,其实本来就是复杂难解的哲理,知道生命的意义和人生的目标的人,未必比不知道的人更加快乐,茫然无知的人,自有茫然无知的喜悦。
或许,身在荒原,心在青丘,人生的磨难,会更加坎坷。世间痛苦有千万种,因时刻清醒而生出的痛,或者并不多,然而不幸的是,曹雪芹,就是这少数中的一个——这是他的悲哀,却是我们的幸运。我们无法忘记这传奇的缔造者,是经历了怎样的生命轨迹,造就了这样一个世间奇迹。这滚滚红尘,究竟是给他的生命中留下了怎样的特殊印记。于是,拂去历史的尘灰,沿着时光的河,逆流而上。在那个美丽而灿烂的春日,一个传奇便在尘世间拉开了序幕。
清雍正二年(1724),四月或是五月。草长莺飞的春已经逐渐远去,初夏的蝉鸣声声而来,湖中的莲花散发出第一缕淡淡的幽香,一切,都是琐碎而默然流淌过的静好。曹家,外头的烦忧还没有流入后宅,此时,整座华丽的大宅,正在为一个新生命的诞生而欢喜雀跃。
南京织造府的内院,一声清脆的啼哭,打破了寂静的时光,随之,整个大院都开始沸腾起来。因着这男婴的降生,曹家有了新的后代,血脉得以传承。他将承接起家族以往的荣光,开始新的故事。
曹雪芹的降生,带给曹家人无尽的喜悦,在这样的老式家庭中,新添男丁,是极大的幸运之事。同样也是中国,乃至世界的幸运。
曹雪芹是现任江宁织造曹頫的第二个孩子。曹頫是曹寅的次子,实际上,他是曹寅胞弟曹荃之子,因曹寅唯一的儿子曹颙早逝,康熙帝特意同意曹寅的妻子从族中过继一个儿子到膝下,继承家业。
关于曹雪芹的身世,学界有两种说法,一种说法是他是曹颙的遗腹子,由叔父曹頫抚养长大;另一种说法则是说他就是曹頫的孩子。但是,不论如何,曹雪芹的出生给曹家满门带来了莫大的喜悦,曹頫给儿子取名叫作“沾”,取自《诗经·小雅》中的“既沾既足”。曹雪芹出生时,久旱的江南刚好下了一场雨,久旱逢甘霖,又得了麟儿,曹頫自然十分欢喜,他心中当时燃起的,必定是这个孩子光宗耀祖的期许。
然而,这个孩子带来的好兆头,不过如此,此后,他只是被视为曹家的不肖子孙,纨绔子弟。但是没人知道,这个令人头疼的孩子,日后会成为名垂千古,响彻世界的人。会有许多许多人怜惜他的薄命,也会有许多许多人,爱上他笔下的生命。
可是当年,这个孩子心里,因为家人的异样目光,并不是不难过的。他幼小的心中,渐渐长成一个心结,那是一个难以愈合的伤,亦是他悲伤的源头。
后来,在《红楼梦》卷首的作者自云中,他说:“则自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训之德。”几十个字中,显然凝聚了多年里,他许多遗憾、哀怨、悲哀,甚至还有几许恨意,可恨终究源于爱,他亦是那样深深地眷恋着这个散发着古老气息的家族,那才是他的根,如同新生的树木,幼时总有一棵大树,为它撑起一片纯净的蓝天。
曹雪芹的幼时,是在烟雨明媚的江南度过的。他住在金陵的老宅子里,这是一所古老而华美的庭园,经历了曹玺、曹寅、曹頫以及曹雪芹祖孙四代人。它坐落在南京城的江宁府东北方向,曹家在时,这里被叫作织造署院。曹家举家迁回北京城的十年后,这里被重新修葺,除去积年的尘埃和青苔,再度响起了欢声笑语,演起了莺歌燕舞,成为了乾隆帝下江南的行宫。
自曹玺于清康熙二年(1663)春来到这里,到曹家离开此处。这座大宅,掩埋了曹家八十多年的春秋,四代人的爱恨,一个家族的繁华。在曹雪芹幼时,对于他来说,这里不啻是他的天堂。
经过几代人的修整,这座曾荒凉凌乱的宅子,已经变成了一座精致完美的江南园林,老树婆娑,风影萧萧而过时,会留下一缕缕幽凉;山坳深处,栽种着荫荫的垂柳,枝叶茂密,迎着粼粼的波光,宛如一幅被精心修剪出来的画;还有各种馥郁清香的花木,有梨花也有玉兰,掩映着娇巧玲珑或巍峨大气的亭台楼阁,葱葱郁郁,每一次春来、夏至、叶红和雪落的时候,都有别样的景致和风情。
在这里,他享受了曹家最后的富贵和安宁——那是老皇帝遗留下的最后一点庇佑。几年后,继位的雍正朱笔一挥,所有的荣华登时消散如烟云。
在这里,曹雪芹读了许多书,听了许多故事,江南的月影如钩,幼小的孩童双眸澄净,像是两弯湖泊,因为明月柔软的清光而闪闪发亮。
他在开满荷花的湖畔,留下过自己手持书卷的身影,也在嶙峋的假山石上来来回回,熟谙每个山石间的秘密通道;他也曾走过江南闹市的街头,瞒着保姆偷偷买一碗豆腐花来尝,哪里的花灯最漂亮,哪里的小曲最好听,哪里的蛐蛐斗得最好,他哪个是不知道的?
在这里,他听得最多,最清楚的,最喜欢的,还是爷爷的故事。他有点遗憾,自己出生时,爷爷已经去世,他并没有见过这位据说极有文人风骨的爷爷。其实真的不是不遗憾的,或许曹寅再活得久一些,曹家的落败便不会那么快地来临。后来,雍正派人抄家,罪名是挪用巨额公款,这实际上很无辜,公款的挪用,用在曹家身上只不过是一部分,更多的是为了满足康熙的南巡和诸位皇子的私欲。
然而康熙驾崩,曹寅也已经去世,当年的事实,已经没人能够来证明,就算雍正深知这件事上曹家的冤枉,但他不是康熙,曹家之于他,并没有什么感情。
但更遗憾的是,曹寅并没有看到小孙子的成长,他不知道,自己有这样一位文采如仙的孙儿。他素来好文,如果能够看到曹雪芹并且亲自教导他,想必曹雪芹日后的路,并不至于这样难行。然而,反过来说,若是曹寅一路陪着孙子长大,或许曹雪芹无法写下华章巨作的《红楼梦》,无法成为那样令人伤感又崇拜的文豪——他至多成为又一位江宁织造,继续为填补之前的亏空焦头烂额,夜不能寐。
而无意中,曹寅还是给予了曹雪芹莫大的影响。他会从家中的长辈,多年的老奴,甚至旁人无意的一句话中,听说自己的爷爷原是一位极其喜欢读书,也喜欢买书的人,家中琳琅满目的藏书,多数是爷爷收藏的。爷爷喜欢读书,已经到了就连出门坐轿子,都要手中拿着本书才觉得不别扭的地步。
其实,曹寅不仅喜欢读书,自己本身也是一位富有文学才华的文人。他结交满天下,多数都是文人,还在扬州开了书局,收集了许多唐诗孤本,刊刻了一套《全唐诗》。后来曹寅转为喜欢宋词,亦收集了许多词集,然而,出于种种原因,没等《全宋词》编成,他就已经去世了,这或许亦是曹寅的一个深憾吧。
曹寅同样喜好戏剧,他不但看戏,也会自己写戏本,更是欣赏写戏写得好的人。据说,写《长生殿》的洪升,曾同曹寅有一面之缘,两人一见如故,曹寅甚至摆了三天的筵席,只为将《长生殿》场场看完,字字评尽。当年为了一出《长生殿》被罢免、流放的人可不算少,可曹寅出于一番惜才之心,竟然毫不畏惧,一点也不担心圣上会怪罪自己。
这些说起来琐碎,实则潇洒非常的往事,幼年的曹雪芹未必能懂,可再懵懂无知的孩童,听到这些潇洒快意的事,虽不明白其中的深意,可心中到底能生出几分向往和骄傲——原来自己的祖父,竟然是一个这样好的人啊!若是自己早出生十年,祖孙俩月下把酒言欢,畅论诗词,那又是何等的快活啊!
那时的曹雪芹,还不知道自己究竟出生在一个怎样的家庭。这个家,看上去虽然无限荣华,无限美好,无限教人艳羡,可说穿了,实际上同伺候自己,小心翼翼看主子们脸色的下人们,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只不过,他们伺候的是曹家,而曹家伺候的是皇家罢了。当然,他要在很久之后才能知道这个悲哀的事实,他们曹家,看来是四代传承的织造,实际上,只是世代传承的“奴才”而已。
命运,一如月光残酷。它缓缓来,有点亮,更多的是凉,深入骨髓的凉。出生在这个家庭,他的命运是早已注定的凉。可他从未屈服过,这个羸弱的文人,从繁华如锦的那端走入他跌宕的人生,从盛夏走入深秋,从富贵到潦倒,他依旧一身傲岸风骨,两袖清风明月,一如他的笔墨,凄凉,可遒劲,力透纸背,深入人心。
第二节抓周:天上一轮才捧出
一直以为,生命的开始,是在呱呱落地,睁开双眼看到这个黑白世界的瞬间。却不曾细想,其实在古时,象征着生命的开始的时刻,是抓周。
抓周,这个词,带着浓厚的中国气息,宛如颜色厚重的釉彩,黏糊糊地化在千百年的传承里。在广袖长衫的年代,那正式象征着一个生命的完整开始。最初,那只是亲友对孩子的美好祝福,包含着长辈们对晚辈最真诚的希冀,后来,经过漫长时光的演习,逐渐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风俗,被一代代的人们传承下来。
一个新生命,刚刚降临到世上三天,全家甚至是整个家族,就会举行隆重的“汤饼会”,因为甫时婴儿刚刚出世三日,于是也叫“洗三”,在洗三的过程中,会有专门的妇女为婴儿唱起祝歌,大家围聚在一起,一同庆祝新生命的来临。等到婴儿一百天时,家族又会为此举行盛大的筵席。
而当婴儿满周岁时,便要举行隆重的“抓周”仪式了,古时的抓周并不像现在的抓周,几乎只是抱着试试的心态,抓个高兴的而已。那时的抓周,整个家族都是极为重视的,尤其是男孩,若是孩子抓的东西不合理想,家族上下,都会觉得十分扫兴。
其实说起来也觉得可笑,一个无意中的“抓”,就能够决定一个人的一生么?不见得抓了算盘的孩子,日后一定会去算账,也不见得抓了朱笔的孩子,日后就定能够蟾宫折桂名列榜首。可并不是没有这样的事情:因为孩子抓周抓到的东西,长辈觉得违背了自己的意愿,从此便对这个孩子生了憎恶,分明是骨肉血亲,却因为这样的事情,疏离或冷漠。而抓周,这原本是怀着美好祝愿的仪式,最终发展成心思各异的计量,这是何其可悲!
关于抓周,曹家始终流传着一段佳话,曹家的宋代祖宗,开国元勋武惠王曹彬小时,举行隆重的抓周礼,时抓起一支长柄的兵器,跟着另一手便抓起一个金印!家人们兴奋地高呼,这孩子以后会武功超群,官居极品。而命运的巧合造就了极具戏剧性的传奇故事。那曹彬后来真的成为宋朝第一位大将军,官至枢密使,的确是最高军政长官了。这段佳话一代代地流传下来,成了曹氏家族一直标榜的骄傲。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借贾雨村之口来吊人胃口地说起宝玉抓周之事:“……那年周岁时,政老爹便试他将来的志向,便将那世上所有之物摆了无数,与他抓取。谁知他一概不取,伸手只把些脂粉钗环抓来。政老爹便大怒了,说:‘将来酒色之徒耳’,从此便大不喜悦。”
虽然宝玉抓周的事,当不得真,也有作家为了艺术渲染,为了情节设置,有故弄玄虚的意味,然而,抓周的慎重,确实是十分郑重其事的。一群形形色色的大人,神色肃穆,端端正正目不斜视地盯着只会爬的孩童,抓到了心仪的东西,就无比欢喜;若是不幸抓到了不喜之物,轻则连叹几声,重则如贾政,连带着孩子,也生了厌恶之心。
这是宝玉的悲伤,亦是曹雪芹心底的伤。
有谁不愿意当一个孝子贤孙,浩浩荡荡地建功立业,光耀门楣,封妻荫子,出门八抬大轿,风光无限,白发苍苍的老族人提起来,都可以赞一句生子当如是!又有谁生来就愿意一身反骨,傲然破门而去,颜面无存地当家族的弃子,从此天地之大,如无根野草,随风飘去,随雨打散,做一个连父母都不愿说起的耻辱的存在。
可漫漫尘世里,并不是不愿意,就能够安然而退的。
人生,由不得我们肆意选择,也由不得我们惶然退缩,这是一场永无退路的战争,或者一败涂地丢盔弃甲,或者高高在上凯歌飘扬。
曹雪芹也不愿成为家族的不肖子,然而他所看到的,他所经历的,他最真诚的心所告诉他的——他无法忍受社会的黑暗,等级制度下的残酷不公。他的心里在无声高喊:我不愿做家族的叛徒,然而,我没有选择,只能做家族的叛徒。
或者,在当年无数个茫然晦暗的夜里,他迎着无尽的暗色,如此痛苦地呐喊着。他没有做一个卑鄙的逃亡者,他宁愿当一个勇敢的叛徒。
所以他在《红楼梦》中,一开始就这样写宝玉:天下第一无能,古今不肖无双。执笔的是曹雪芹,写的却是宝玉,可实际上,不肖的,亦是他。对于成为家族的不肖子这件事,曹雪芹并不如同表面上所表现出来的那样放荡不羁,仿佛浑然不放在心上,若当真毫不在意,就不会用这样的口吻来形容笔下的主人公。他的反叛,是沉思后的平静回答——尽管不肖,可他依旧会这样“不肖”下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宝玉,便是曹雪芹对整个家族,骄傲而诚恳的回应。
能够将宝玉这个人塑造得如此细腻生动,于细节处,曹雪芹并不是凭空捏造的。我们可以在很多地方,都看得到两人若有似无的重合。
曹家是满族化了的汉人,他们的生活习俗,已经同满人基本上没什么分别。在曹雪芹诞生七日后,他的舅家派人送来了许多东西,这其中有各种小孩子用的东西:车、衣袜……其中竟然还有一双“金银麒麟”。像曹家这样富贵家庭的孩子,从小都是见惯好东西的,他们脖子上戴的,身上穿的,都是普通人家可望而不可得的东西。
因为那时新生儿存活概率普遍很低,当父母的,本着一片爱子之心,常常给孩子戴上项圈,意思就是希望套住孩子,留住他的命。也经常有供奉给寺庙许多香油钱的,让孩子在他们名下当个挂名弟子,以此保佑体弱的孩子能够健康成长。曹雪芹家中,为了让他能够平安长大,亦是如此做的。
而在曹雪芹幼时,时常佩戴一块家中长辈赠与的宝玉。玉在中国,有极其丰富的含义和崇高的地位,若是一个人能够得到“君子如玉”这样的称赞,想必此人定然德才出众。能够当得起如玉美名的人,最起码风度翩翩,温润有礼。在日常生活中,玉的地位也是很高的。
曹雪芹的这块玉,当然一定是一块非常好的玉。他也很喜欢这块洁白剔透的美玉,时常将它含在口中,让那种坚硬又温润的触觉,溢满整个心间。因为他时常这样做,于是便有嬷嬷笑谈,这块玉呢,是跟着你一块儿打娘胎里出来的,你出生的时候,口中就含着它呢!是一个有灵性的物件,与你生命是联系在一起的,所以不能丢失。
这样的话说多了,便在曹雪芹的脑海中产生了深刻的印象,在他的心底泛起了丰富的想象。也许,这便是《红楼梦》那美妙的开端。
他懵懵懂懂,却也觉得,这是个多么美丽的故事啊!于是,在曹雪芹幼小的心灵里,便种植下了这个美丽的说法,一如落地生根的草木,最后开出了清丽无双的花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