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邻居曹大爷
专车来得很快,陆恒站在街边等了三两分钟,便见从不远处的街角驶进来一辆黑色的奥迪a6,看了眼车牌号,就是陆恒刚才叫的那辆专车。
a6虽然不是什么豪车,但也不是大众货色,算是中产阶级身份的象征,奥迪系列的车无论是质量或者外观都很好,而且不怎么张扬,低调而不失奢华,又是许多政府和大集团指定的公务用车,在华夏很有市场。
男人似乎没有不爱车的,以前陆恒也想过等有钱了买辆车,没事就出去兜兜风,要是副驾驶上再坐个漂亮妹子就更完美了,奔驰、宝马什么的不敢想,不过陆恒可是一直把奥迪当成自己的终极目标的。
然而,此一时、彼一时也。
现在的陆恒可不仅仅满足于一辆普普通通的奥迪了,人常说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但对千千万万如同陆恒这样的普通人来说,正好反过来,有多大舞台,才敢有多大的心。
舒舒服服坐在专车后座上,一路往南浦开去,司机师傅还热情地问他喝不喝水,陆恒礼貌地一笑,婉拒了司机师傅的好意。
他现在不想喝水,只是回到家尽情地发泄一下。
“有钱啦!”
终于有钱了,陆恒现在的心情漂浮着,甚至忽然有些不知该何去何从,今天在新凤祥出手金条得来的这将近两百万不是笔小钱,尤其是对陆恒这样的民工来说,但说多也算不上多,在寸土寸金的望海,天上掉下个板砖兴许都能砸出一个千万富翁,两百万,真得也就只能打几个水漂,根本不经花。
不过这两百万对于陆恒来说也只是个开始罢了,只要系统还在,那他就可以源源不断地复制金条,用不了多久陆恒就能真真正正地变成一个有钱人。
有钱人,多么令人艳羡的称呼。
陆恒从来没想过有一天自己能变成一个有钱人,尽管这都是系统的功劳,但既然系统选中了他,想必冥冥之中自有天意,陆恒不想纠结那么多。
此刻,陆恒靠在柔软的专车后座上,望着窗外川流不息的繁华街景,脑海中一阵恍惚,他拿出手机,对着那条银行短信看了又看,这两百万,真得属于他了?
这么多钱,该怎么花啊?
细想起来,这两百万还挺尴尬的,买房嫌太少,下馆子嫌太多,买车他又没驾照,陆恒勤俭节约了好些年,一时之间竟想不出怎么花。
真是穷惯了!
反正,工地是肯定再也不会去了,从今天开始,陆恒就正式告别民工的身份,成为了一名光荣的……“无业游民”。
其他工作陆恒也懒得找,好不容易翻了身,干嘛还要给别人打工,陆恒要创业,开公司,自己当老板!
至于开什么公司,陆恒脑海中的第一想法就是开一间娱乐公司,毕竟他之前就一直想混进娱乐圈来着,这回有了资本,他完全可以换一种身份,当导演哪有当投资人爽啊。
嘿嘿,到时候咱也玩玩潜规则。
咳,想歪了,潜规则这种东西,陆恒一向是嗤之以鼻的,他肯定不会主动去做,不过万一别人上赶着要他潜呢,也不好拒绝不是,哈哈!
开公司的事现在想还有点早,陆恒一没经验、二没人脉,娱乐圈水太深,有钱也不一定玩得转,更何况就凭他现在这不到两百万,拍个网剧都嫌不够,目前对陆恒来说,还是得抓紧时间钱生钱,谁知道系统能坚挺到什么时候?
陆恒现在的心态很像是天生掉下个馅饼砸在他的头上,生怕哪一天馅饼就凉了。
看来,每天的系统功能不能浪费了,必须要不断复制金条,虽然频繁地出手黄金难免会引来一些人的注意,但反正他这些金条的来路绝对查不出问题,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陆恒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
望海不是流行大亨的叫法嘛,陆恒心想,到时候咱说不定也能当个黄金大亨呢!
陆恒估计,怎么也得攒个上亿才有开娱乐公司的基础,要么不做,要做就尽量做到最好,陆恒现在的心可大着呢,根本不会满足于像那些大大小小的工作室那样小打小闹。
哎,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属努力啊。
话说回来,陆恒好像犯了个不大不小的失误,刚才在新凤祥光顾着激动了,把三十根金条一股脑地卖给了他们,明天想要继续复制金条岂不是还得出去买?
早知道,陆恒留一根金条就好了,下次再交易可一定要记得留下一些母本。
没多久,专车便抵达了六一小区,陆恒难得体验这种既迅速又舒适的出行方式,别说,比地铁和公交强得不是一星半点,陆恒以后可再也不打算去挤地铁了。
看来报驾校的事也得尽快提上日程了,每次都叫专车还是没有自己开车方便,再说陆恒以后经常带着黄金出门,老坐别人的车总是感觉没什么安全感。
这会儿天色很晚了,六一小区里见不到什么人,以往每天傍晚小区里都会有不少老人出来散步,陆恒走进静谧的小区,循着路灯的微光来到了自家楼下,正要进去,只见楼门刚好打开,从里面走出来一位精神矍铄的老者。
老者头发花白,穿了一身老派的褂子,气质硬朗,眉目慈祥,面色红润,一张国字脸,五官端正,身体一点也不显佝偻,只比陆恒矮了大半头,走起路来龙行虎步,一看就知道他年轻时肯定是个威武不凡的硬汉。
老者姓曹,正好住在陆恒隔壁,今年有七十多岁了,是一位孤寡老人,虽然曹大爷口口声声说他有儿子,但陆恒在这住了三年一次都没见过曹大爷的儿子。
曹大爷虽然身子骨硬朗,不太需要人照顾,但陆恒看他觉得可怜,又是自己的邻居,因而三年来时常去曹大爷家里给他送温暖,做个饭、聊个天什么的,曹大爷也乐得有陆恒这么个年轻后生有事没事能陪他说说话。
三年下来,一老一小倒也相处得十分融洽。
在陆恒的印象中,曹大爷是个生活很规律的人,每天早睡早起,凡事都愿意亲力亲为,据曹大爷说,他年轻时当过兵,军营里养成的生活习惯一辈子也改不掉。
所以,陆恒见到曹大爷从楼门里走出来的一瞬间,不禁感到很奇怪。
“这么晚了,曹大爷您上哪去啊?”
曹大爷也仿佛没想到陆恒这么晚回家,看着他笑了笑,声若洪钟地说道:
“是小陆啊,我孙女今天从国外回来,赶上这个点了,我得去机场接她。”
陆恒恍然,原来曹大爷的孙女回国了。
跟曹大爷相处这么久了,甚少听他说起自己的儿子,反倒时常跟陆恒念叨他的孙女,因此陆恒虽然还没见过曹大爷的孙女,但对她并不算陌生。
曹大爷的孙女和陆恒岁数差不多,陆恒没来之前,一直是祖孙俩相依为命,听曹大爷念叨,这丫头从小就品学兼优,高考完直接就被美国斯坦福大学给录取了,而且还是全额奖学金,牛逼的不行。
对连大学都没上过的陆恒来说,像曹大爷孙女这种学神级别的存在,完全就是他们这些学渣的梦魇,每次曹大爷跟他夸起自己孙女来,都让陆恒有种自惭形秽的感觉。
现在这个时间,曹大爷的孙女应该是放暑假了,这姑娘今年大三刚结束,说起来,如果陆恒当年也考上大学的话,今年他也应该是个准大四学生了。
哎,说多了都是泪啊。
“曹大爷您一个人去机场行吗,外边这么晚了,怪不安全的,要不我送您吧?”
曹大爷连忙摆摆手,拍着胸脯说道:
“不用不用,别看我老头子岁数大了,一般的小毛贼来上三五个也不是我的对手,小陆你就放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