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让南歌当家做主,让蓬莱岛离不开她
南歌的美是耀眼,烈焰如火,在薄倾君微冷的掌心摩挲下轻咬薄唇,眼神迷离。
掌下的颤栗,给予薄倾君极大的满足感,这样的风景,他想珍藏到他死的那一天。
薄倾君贴着南歌的耳廓,声音脆弱:“南南,不许再逃了。”
南歌吃软不吃硬,薄倾君这厮要像以前一样跟她刚正面,南歌有一百种方法对付他,可他如今这个画风……
宝贝蛋身体娇弱,骂得打不得,可他用这样低柔的语气跟她说话,她连骂都骂不出口。
除了烧迷糊变成小傻蛋的时候,薄倾君什么时候叫过她南南?
她竟然十分受用,南歌觉得自己以后都不能好好玩耍了。
妈-的,想抽根烟。
……
两人赶到停机坪,小五和小八带队的人马手执重型武器,一字排开恭候。
南歌跳下车,二话不说拉动火箭炮,“嘭”地一下,直接把停在自家停机坪上来路不明的为首那辆直升飞机给轰了。
南歌顺手把打完的火箭筒递给一旁的小弟,双手抱胸,慵懒开口:“哪个不长眼的狗东西到姑奶奶的地盘上撒野?没死的出来吱一声。”
南歌一七零的身高,顺直的长发高高束起,身穿简单的丝质衬衫,收身牛仔裤,踩着高跟皮质马丁靴,一身媚骨天成,又不失英姿飒爽,脸上未施粉黛,已是光彩夺目,气场惊人。
不屑一顾的鄙睨眼神宛若从天而降的战神。
她身侧的薄倾君苍白俊美,比从漫画展出逃的人型手办还要绝上三分,左手握拳抵在唇边,时而轻咳两下,姿态纵容,好像就算南歌把天捅个窟窿,他都不会皱一下眉头。
两人站在一起,天生一对让人移不开眼睛的璧人。
几个人从尘土烟雾翻飞中咳嗽着现身。
小五和小八的人训练有素,整齐划一举枪对准他们。
为首一人四十来岁,长相儒雅,他弹了弹自己身上的灰尘,接过手下递过来的湿纸巾,慢条斯理整理仪容仪表,一点都没有刚刚被人轰了直升飞机的愤怒,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到岛上来观光旅游的。
这样的人十分适合当说客。
“原来这就是蓬莱岛待客之道。”是陈述句,不带私人情绪。
十几个人,四辆直升飞机,被南歌轰废一辆,好大的见面礼。
“蓬莱岛不欢迎垃圾,过路费已经留下,怎么滚过来就怎么滚回去,当然,不想走的话,海里的鲨鱼也不介意加餐,想走还是想留下来当食物,任君选择。”
薄倾君对着外人,能一个字说完绝对不费两个字,岛上的事,从来都是南歌说什么是什么,大家都已经习以为常。
南歌轻易不管集团的事,但是岛上的事,南歌很看重,她真心把这里当家。
“哟,小姑娘说话口气太大,家里长辈都不在吗?我想跟你们长辈谈谈。”
言下之意是不跟小孩子谈判。
人活久了弯弯肠子就是多,谁都知道薄家长辈绝大部分死于多年前那一疫,剩下的不是吃斋念佛就是不问世事,老男人说话专往人家心窝子捅。
要是长辈还在,他们站这里干嘛?
南歌拔枪,上膛,在男人皮鞋前一厘米不到的地方连开三枪:“再往前一步,我保证剩下的子弹准确无误地打在你的心肝脾肺上。”
论嚣张,南歌当仁不让,在她的地盘还轮不到别人狂。
男人识时务地站定不动。
他看出来了,这个长相艳丽气势慑人的小姑娘不仅是个疯子,还是个话事人,除了她身侧不说话的俊美男人,这里的人都听她的,刚刚拿火箭筒轰直升机的人也是她。
跟这种人玩心眼没用。
“我是陆家的陆廷深,家里那个不争气的侄子陆云扬,三天前奉命到公海跟薄家交易,至今未归,受家中长辈所托前来问问情况。”
南歌的容颜,妖娆冷艳,美眸半敛,睨着自己的枪:“那个上不了台面的玩意是你侄子啊,大概是成了公海鲨鱼的茶点了吧。”
陆廷深听罢,气场突变。
冷声问:“你们,杀了他?”
“自作孽不可活,杀那种下作玩意我恐弄脏自己的手,不如你到公海找个活人问问他对我们做了什么?”
陆云扬的行事作风,不用问他都清楚,但他没有想到薄家真敢下死手。
他终于不再伪装,收起温文尔雅的表象,眼神变得阴森暗沉:“阿扬是我陆家的未来家主,他要是真出了事,我陆家人必定派人踏平你这座岛。”
嚣张的人南歌见多了,在别人的地盘上还敢这样嚣张的,不多见。
南歌举枪,拉开保险,一身萧杀气息,笑得像开在悬崖上的罂粟:“阁下不妨预测自己还有没有命离开我蓬莱岛,你们陆家那废物上来就对我薄家家主下死手这账要怎么算?你们陆家应该庆幸我们毫发无伤,否则……”
上来就敢空投,要不是防御修复及时,怕是彼时的蓬莱岛已经被他炸个大窟窿,留下一架直升机已经算是最轻的惩罚。
南歌冷笑,给脸不要脸。
薄倾君自始至终没有说话,此时,他抬手轻轻压下南歌的枪。
两军交战,不杀来使,不值得沾蝼蚁的血。
杀你一个薄家家主怎么了?反正也是个无依无靠的短命鬼。
这话,陆廷深没有说出口,事情的来龙去脉,他大致已经清楚。
这岛上的防御,比他想象的要牢固,今天怕是讨不到好,当务之急,是要尽快出海找陆云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