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夺命书生
第九十一章夺命书生
但就在画卷落水的一瞬,只见一条身影掠过,将画卷取于手中身形落于林璎面前。此人竟是去而复返的夺命书生,此时正目含微笑望着眼前的绝世佳人。
“林姑娘,还给你的画卷。”夺命书生柔声道。
“谢谢你夺命大哥,你又帮了我一次!”林璎见南剑天画像完好如初心中稍慰。
“何必言谢,林姑娘,你可是来为南剑天送行?”但见林璎难分难舍的样子,难道她与南剑天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关系,念及于此,夺命书生心中竟莫名的一阵酸楚。只因南剑天胜过自己太多,若林璎再为他所得,财色双收,天理何在。
“不错,南少侠对我有救命之恩,对此我感恩戴德,而今日他就要离开了,不知何年何月才能相见。为表谢意我前来送他一程难道有什么不对?”
“并非,我向来心直口快方才只是随口一言并无他意,还请林姑娘莫怪。只是这画中之人?林姑娘,这幅画像是你送给我的吗?”夺命书生见画上所绣之人竟与自己有几分相像,难道她对我芳心暗许,她喜欢的人不是南剑天,而是我夺命书生?他心中不禁为之狂颤。
“这,我……”林璎正欲开口解释,夺命书生却打断她的话道:“璎儿,不必再解释了,你的心意我都明白,这幅画像就是最好的见证。你知道吗,当我第一眼看见你的时候就情不自禁对你动情。你温柔娴淑,朴素大方,是我离开鬼谷下山以来所见过最美丽的女人。胭脂俗粉,绝色佳人一切较你而逊色。”
“我……真的有你说得那么好?”林璎第一次听得异性赤白的赞赏不禁心中一甜,面露羞涩之态。
“当然。在我眼中你就是最完美的,璎儿,我喜欢你,从今以后只做我的女人好吗?虽然现在我一无所有,但我鬼谷门秉承天意而生,在未来必能左右天下大势。只要我成为鬼谷谷主,在将来甚至有望坐拥天下,我身为一国之主,而你则母仪天下,受万民敬仰。我要让你成为普天之下最尊贵的女人。”
一时间夺命书生情难自禁将面前佳人紧紧拥在怀中。在这个陌生的怀抱里。林璎只觉心乱如麻,数度推让却不得挣脱,直急得粉腮涨红。林璎心怀异样,她无时无刻不在期待能够得到南剑天的呵护,然而有情人已去。却迎来夺命书生的怀抱,难道当真是天意作弄?
“只要能够俘虏林璎的芳心我就可以得到青丘城主的支持。在必要时借助青丘城的兵马强行夺取鬼谷谷主之位。高额。想你现在依旧是孤家寡人,而我即将成为青丘城主的乘龙快婿,单是这一点我便已远胜于你。为了进一步图谋天下,鬼谷之主大位我势在必得,高额,我倒要看你拿什么与我对抗?在以往数年里你身为师兄一直技压我一头。今日我终于有望超越你,真是大快我心。”夺命书生小人得志,怀抱佳人阴笑连连。
就在此时,青丘城外高额正远望站立桥头的林璎和夺命书生二人。想她林璎生就花容月貌。高额也不免对她心怀爱慕之意,现在却见心目中的仙子正与师弟相依相偎,不禁气急生悲。
“我道家向来讲究修身养性,沉迷美色只会使自己堕入迷途。夺命,在鬼谷数年相处我深知你的秉性。你本非真心喜欢林姑娘,却在此欺骗她的感情,你到底想做什么?”高额百思不得其解。
“难道是他为林璎美色所诱,有意退出鬼谷门,从而攀亲富贵,这与自甘堕落反出我鬼谷门何异?夺命,想你聪明绝顶,悟性过人,师尊一直对你寄有厚望,莫要让他再次失望。”今日见情同手足的师弟竟自甘堕落,高额只觉一阵痛心。
却说至尊令南剑天前往西域寻找亡国之花,意图一举斩除帝国的祸根,却又派出整整百名高手相随。名为协助,实则是监视,对此南剑天心知肚明,他与至尊之间已产生无可弥补的嫌隙。
此时,南剑天已与一行百人在荒郊野外会面。
“参见南少侠!”以百伍长为首百人向南剑天行礼。
“不必多礼,都快请起!”南剑天但见百人铿锵有力,且气庭饱满,一见便知是精锐中的精锐。由此看来,至尊在随从配置上倒不曾敷衍与他。
现在他们尚且身处天弓帝国边陲地带,此去西域遥行千里,对于南剑天而言这些脚程自然不在话下,但有了身后这百名累赘,千里之途却得一步步走过。
况且,西域之行途径方圆数百里荒无人烟的大漠,在这片贫瘠的土地上匪盗横行,若遭遇强敌唯恐不暇他顾。至尊的帮助无异于拖累,实属不厌其烦。
因此种种南剑天打心底不愿带这队人马上路,但既然是至尊的安排,他又岂能违背。当下备足水粮,点齐人马一行百余人就此上路。
从青丘城至西域一路遥行数千里,可谓路途漫漫。南剑天与随从白日赶路,夜投客栈,甚至夜宿荒野,卸去铠甲互相依偎取暖。打开早已备好的干粮水袋填饱肚子,默默度过一个个无眠之夜,稍做休息恢复体力后便继续赶路。
南剑天身居异体这些苦难对他而言自然算不得什么,但对普通高手而言却是极大的考验。因为极度困倦他们甚至在颠簸的马背上都能入睡,数百里不曾一歇以致数匹骏马力尽身亡,扑倒在地暴毙当场。
唯有在附近客栈购买补缺,并花费银两调置马匹,旧力未生的则寄养此处,只待返程归来之时再行调换。如此这般再次启程,经过日夜兼程,南剑天一行终于在半月后赶至西域边陲地带。
只见呈现眼前的是一片无边无际的沙漠,在阳光下金沙翻滚流动,如同碧海银沙滔滔不绝。这里的空气焦躁而炽热蒸发尽每一滴水分,迎面裹来的风如挟带流火。炙热的温度几欲让人窒息,直晒得皮开肉绽。
而金沙在吸收阳光的热量后变得炙热如火,若将鸡蛋埋进沙土里则立刻烫熟,取出剥开即可食用。若此时南剑天等人有一口锅子,甚至大可假借金沙为火就地做饭,在极短时间内煮就一锅粥饭来。
大漠极端的天气使周围的一切生命凋谢,只有极度耐旱的植物稀疏的散落沙洲之上。在滚滚流沙中如同沧海扁舟随时都有倾灭的危险,默默诉说无尽惆怅。
在炎炎烈日下马匹遍体生津,马蹄不安的刨着土地,直踢得金沙四溅。百伍长等人更加不堪。皆是卸去铠甲绑在马背上,即使仅穿着单薄的外衣依旧热得汗流浃背。
“在帝都何时见过这等鬼天气,只怕我们还未穿过沙漠便已焦渴致死,这趟差事可真不是好走的。”
百伍长解下挂在腰间的水袋打开瓶塞当下一番畅饮,并疯狂的将水倒于头顶。整个人为之精神一爽。
并以半袋水冲洗刷马背,胯下骏马脖间翎毛抖擞。发出一声亢奋的嘶鸣。百伍长将空空如也的水袋丢向身后。发出豪放的长笑,其一干手下无不纷纷效法。
南剑天看在眼中不禁暗暗摇头,想他们此行西域本就准备不足,所带水粮更是无多,如此铺张浪费只怕还未穿过大漠便已粮草告尽,那时岂不危矣?
“所有人听令。为了确保能够安全走出这片沙漠,从今天起在场每个人不得随意浪费一滴水粮,不然,我定严惩不贷。百伍长。你身为百夫之首,更应以身作责起到带头模范作用。我念你初犯此错便不予追究,但下不为例。”
在南剑天冰冷的目光下百伍长只觉心中一寒,以前他总以为自己已经很强了,但与南剑天相较却有天壤之别,对方仅需一个眼神便足以击溃他的雄心,使他难以生出对抗之意。
“少侠所言极是,属下知错!”百伍长翻身下马单膝于地,其一干属下无不敬服。南剑天威名远播,无论是在帝都或是在关外,都足以震慑一方。
“此事就此作罢,在西域边陲地带荒无人烟,且物资匮乏。大漠之中水粮就是我们的生命,万莫珍惜,我话已至此,若无他事便继续赶路。”言罢,南剑天首先拍马绝尘而去。
对于他方才所言百伍长及其属下皆是慰为信然,每人检查了自己分配的水粮当下催马直追南剑天。一时间只闻马蹄声破乱,骑队所过尘土飞扬。只是行走在松软的沙面上行速受到极大限制,铁蹄在地面上留下深深浅浅的蹄印,显得毫无章程斑驳杂乱。
就在这时,只见前方不远处出现一道血色的红潮,如同海浪滚滚向前推进,向南剑天一行百余人迅速扑来。
“南少侠,前方发现情况,大家快看,前面那是什么?”前方突然惊变,众人无不紧勒住马,一时间周围惊声四起,坐骑嘶鸣声不绝耳际。
南剑天身怀异法目力非比常人,运转灵目之下百丈之外分毫毕现。只见一只只拇指大小的火色灵蚁在地面上迅速翻滚交织,所过之处如同红水铺展开来,以铺天盖地之势火速向前推进,远远观望仿佛血色的海洋在大漠中泛滥成灾。
“火灵蚁!我等一行方才进入西域怎会如此晦气,竟在此时遭遇火蚁凶灵。”南剑天不禁骇然失色。
相传,火灵蚁乃是变异蚁族的种类,极其耐渴且喜好干燥炽热之地,因此得以在沙漠中繁衍生息。这里的每一粒沙石都是自然的孵化器,巧得天助火蚁异族数量急剧膨胀,仅在短短数年间便成为大漠第一灵族,在数量上远胜其他种族。
蚁族有明确的分工,工蚁长年在外征战异族甚至同类,将掠夺的物资和蚁卵集中运回巢穴。而母蚁则躲在沙层深处暖化产下蚁卵,并将掠夺得来的一并孵化,为族人培养下一代战士。因此,即使在外征战的工蚁遭受灭顶之灾,火蚁一族仍旧得以长存不灭。
火灵蚁虽然弱小,但胜在众多,通常火蚁家族少则以数万为单位。多达十万,数十万,甚至数量更为巨大,所过之处无不嗜杀一切生灵。极大的危害到穿越大漠的商队安全,稍有不慎便覆灭其中。
火灵蚁凭借惊人的数量几乎无孔不入,且嗅觉灵敏,方圆数里出现的异物皆难逃其法目。并以滚团之法迅速赶至,对猎物实施猎杀,可谓令人防无可防,成为沙漠公认的最大毒害之一。曾有西域富商为打通河西走廊的通道方便与四大帝国通商。而重金聘请高手灭杀火蚁异族。
但火灵蚁不但数量庞大且繁衍能力极强,几乎铲除不尽,灭之不绝。火灵蚁尚未灭除,高手却陨落不计,损失无数。此后再也无人奢望灭尽火灵蚁,唯有听之任之。从此蚁患更是长年肆虐域外沙漠。
“是火灵蚁。此虫嗜血穿心,毒害无穷,大家快聚在一起,万不能让它近身。”南剑天呼吁道。
百伍长等人虽然不知火灵蚁是为何物,但居然能让南剑天如临大敌,足见火灵蚁乃是至凶之物。当下无不迅速向其靠拢。躲避在结界之下。
但仍有数人避之不及,在一双双惊恐的目光中甚至未及发出惨叫便被火灵蚁组成的红潮吞没其中。灵蚁所过只留下一具具惨白的骸骨瘫倒在地,人骑犹保持坐立的姿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