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章0228----无题
这可以说是本案出现的第一个疑点:为何--名出租车司机,会突然毅然决然地变卖了自己的车辆和执照,并且选择了前往一-处自己可能从未去过的山区采石场呢?
疑点还在不断地浮出水面。
在现场发现的现代suv的副驾驶座.上,铺着一条白色的毛巾。从毛巾的痕迹看起来,曾经有人在上面坐过,或是摆放过重物。
考虑到金先生对案发地点不怎么熟悉,也更不太可能独立找到采石场,他带一一个向导上山是更为可能的。而且如果金先生之前买车时所说的「跟别人一起去登山」是真的的话,那么坐在副驾驶位.上的人,很可能就是金先生的登山同伴。
但如果金先生真的有登山同伴的话,那么这个人与金先生的死亡,又有什么关联呢?警方对金先生的死,开始以「自杀」和「他杀」两个方向进行调查。
「自杀说」,尽管非常难以理解,但如果各位想象下现场的情景的话,其实警方认为金先生有可能自杀,这是很正常的:在现场金先生尸体所呈现的状态,以及所遗留的大量物品,如果是一起他杀案的话,这是有些不自然的。
首先,金先生的尸体呈现出「模仿基督耶稣」的状态,如果是他人所为,那么势必需要在钉到十字架.上之前,将金先生制服。但在金先生的尸体上,除了下腹部的刀伤,以及手掌、脚面的钉伤之外,并没有任何的外伤。
其次,现场所遗留的大量物品,对于他杀案来说,也过于多了一凶手往往会尽量避免在现场遗留下任何与自己有关、自己曾经使用过的物品,以逃避警方的侦查。
然而,毕竟金先生是被将双手、双脚都钉在了十字架上,这又怎么可能是自杀呢?
警方通过观察十字架和尸体的情况,发现了一个细节:钉住双手的钉子,与钉住双脚的钉子是不同的。在金先生的脚面上,两支长达18公分的铁钉,分别从双脚的拇指和食指中间的部分,透过脚骨钉入了脚下的木台,而且左右两脚呈现出交叉的姿势。而双手.上的钉子,分别位于左右手的手掌中央,在这两个钉子上是没有「钉头」的。
这也就是说,十字架横臂上的两个钉子,很可能是早就已经预先钉好在固定的位置上,之后又剪掉了钉子的头部。而这样,也就使金先生的自杀成为「可操作的」。那么,金先生究竟如何操作,才能把自己「钉在十字架.上」呢?
当时一切都充满征兆,她独自走在出城的荒路上,两旁是等待开发的工地,既没有公交,也打不到出租车。
1999年5月,周炫秀创立了一个宗教论坛,上面推崇一种离魂术,宣称元神可脱离肉身进行修炼,只要在限定时间内回来即可复活。
锐器致死
锐器损伤致死和钝器损伤致死一样,是机械性损伤致死最为常见的方式之一。它是指由具有锐利边缘或尖端的致伤物致伤,引起血管、脏器破裂等导致死亡。
常见的锐器损伤主要是切创、砍创、刺创和剪创。
一、切创
切创是指用锋利的锐器刃压住皮肤沿刃口方向移动形成的损伤,这类损伤通常难以致死,除非是切割断了较为表浅的大血管。这类损伤多见于自杀。
在切创中,较有意义的损伤,就是前文所述的「试切创」。试切创是指创角有一些小的划痕、皮瓣,提示自杀死者在切割前,有一些试刀的动作。这样的损伤通常是死者自杀开始时的矛盾心理导致的。
而在他杀案件中,因为被害人的反抗,如抓握刀柄,也可以在手上形成一些切创,这些损伤被称为抵抗伤。或者,凶手需要控制被害人,用刀切划被害人,形成-一些切创,从而形成威胁,这些损伤被称为威逼伤。
是自杀还是他杀,不能仅仅从切创以及是否存在试切创来判断,更重要的,是结合其他的尸体征象,进行综合判二、砍创
砍创是指用具有一定重量,便于挥动的锐器,以刃面砍击人体形成的损伤。
相对于切创,砍创显得更为严重。-般都会导致创口哆开明显、创腔很深,甚至会导致创口下方的骨质碎裂。
区分切创和砍创,有利于法医对致伤工具予以判断,对案件性质的判断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三、刺创
刺创是指用具有锐利尖端的工具沿着其长轴方向,刺入人体而造成的损伤。相较于切创和砍创,刺创的创口通常都比较小。但是因为深度较深,更容易刺破脏器和血管,所以致伤更为严重。在法医学实践中,刺创多见于他杀,少见于自杀和意外死亡。
根据工具的不同,刺创又分为单刃刺伤、双刃刺伤、多刃刺伤以及无刃刺伤。单刃刺伤是指用诸如匕首之类的,只有一个刃边的工具形成的损伤;双刃刺伤是指用诸如工艺宝剑之类的,具有两个刃边的工具形成的损伤;多刃刺伤是指用诸如三棱刮刀之类的,具有三个及三个以上刃边的工具形成的损伤;无刃刺伤是指用诸如锥子之类的,只有一个尖端,却无刃边的工具形成的损伤。
分辨不同类型的刺创,主要是为推断致伤工具提供依据,有利于警方进-步寻找工具,指向嫌疑人。比如,在死者的身上发现了三棱刮刀形成的多刃刺伤,那么法医就会建议侦查部门从寻找那些可以拥有三棱刮刀的人开始进行排查;再比如,在死者的身上发现了单刃刺伤,那么在破案后,就会对嫌疑人家中所有的单刃刺器进行检验,从而提取到凶器。
当然,推断致伤工具远远没有这么简单。以刺创致死为例,法医不仅要对单刃、双刃、多刃无刃进行判断,还要对死者身上的创口进行测量,推断刺器的最小宽度,也要对整个创道进行测量,推测刺器的最小长度。对有些具备条件的损伤,还要测量创角压迹的厚度,从而对刺器的背宽进行推测。数值越多,对破案越有益。
在刺创检验中,法医更注重对死者衣物的检验。因为人的皮肤有弹性,在被刺伤后,可能会有所收缩,导致对刺器宽度或者单刃、双刃的判断可能会出现偏差。然而,衣服纤维的弹性较小,所以对于推断上述指标更有利。
四、剪创
剪创是指用剪刀形成的损伤,在锐器伤中较为少见。
因为剪刀可以用多种方式损伤人体,所以剪创也分为好几种。
比如,剪刀合起和张开,直接刺入人体,就可以形成类似于无刃刺器和单刃刺器形成的损伤;再比如,剪刀张开刺入人体后,再合起,那么就会形成被法医称为刺剪创的损伤,这样的损伤多呈「s」形,很容易分辨;又比如,用剪刀直接剪人的皮肤,会形成fv」字形的损伤,而剪刀剪断人体突起部位,就会形成和切断伤、砍断伤类似的损伤。
分析锐器伤的特征,主要的目的还是推断致伤工具和死亡原因。而对于其他关键问题的判断,还需要结合现场勘查、尸检和调查情况等
人体有很多较浅的动脉,这些位置如果不慎被锐器割伤则会导致生命危险,所以锐器是很危险的工具,不要轻易玩耍。
据了解金某曾得过一场大病,需要移植肝脏,他的儿子经过测试对比后发现符合移植条件,便孝顺地把自己肝脏一部分给了父亲。
朴尚源坐在椅子上腾的一下站了起来,走到白板处,笑着看着众人。
我们可以推理一下:
1.金先生按照自己的计划,将大十字架和两个小十字架都在废弃采石场,上固定好,摆放好镜子,在十字架上挂好固定手臂的绷带、以及套在脖子.上的绳索。
2.脱掉外衣,只留下白色的内裤,戴.上荆棘头冠,之后金先生踩上十字架底部的木台,用准备好的长钉,先将左脚钉入木台,之后交叉右脚到左脚前,弯腰将右脚也钉入木台。
3.看着镜子,用菜刀在自己的右侧肋骨下,扎出一处长达10公分,深及内脏的伤口。
4.用钻头在自己左右两手上分别钻出孔,再分别将双手的孔对准十字架横臂上的钉子,插进去。
5.随着伤口处血液的流失,金先生逐渐失去意识,身体下坠,绳索勒紧颈部,造成死亡。
而这,也确实符合尸体和周边环境所呈现出的样子。然而,相信看完这个流程的读者们,肯定会问出这个问题:
「这得多疼啊?!」
没错,这也是我在思考和理解这个过程中,所产生出的最直观的感觉。以我们生活中经常出现的例子来说,我们光着脚踩到硬的物体,或是不小心小脚趾踢到桌子腿,都会疼的满地打滚,那么这种「用钉子钉穿脚面」,以及「用刀子划开胸腹部」、甚至「用钻头钻穿手掌」的行为,难道人真的能够承受吗?
法医们也想到了这个问题。他们最初认为,金先生的手掌是用电钻钻开的尽管听起来会血肉横飞,但因为电钻的功率很大,钻穿手掌大概就是一眨眼的事儿,所谓长痛不如短痛。然而在对证物的检查中,警方发现,车里的电钻是全新的,根本没有使用过。金先生用来钻穿手掌的,是那个被扔在地面上,外表跟「红酒开瓶器」差不多的手持开孔器。用这种工具要想钻穿双手,尤其是用一只已经被钻穿手掌的手,拿起工具再去给另一只手的手掌穿孔,这种疼痛根本是完全无法想象的。
除此之外,金先生脚面上的长钉,胸腹部的刀伤,这些如果都是金先生自己所为的话,那么他不单单要忍受难以想象的疼痛,更需要在完成「模仿基督」的仪式之前,随时小心自己不要因为失血过多而昏迷换句话说,无论是,多么钻心的疼痛,他都需要争分夺秒,横下一条心,在失去意识之前把双脚钉死、右胸腹部划开、双手穿洞,所有动作一气呵成。
那么会不会有一种可能:金先生是在使用了麻醉剂,或是服用了大量酒精甚至是毒品,在疼痛知觉不灵敏的情况下,对自己痛下这样的毒手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