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2章绝,我内力没了!
大家怀揣着忐忑不安的心在隔壁厢房里坐立不安,他们担心唐遥爱的安危,可是无论他们怎么敲冰绝他们厢房的门,冰绝都不肯开门,这个现状已经维持了两个时辰了!
尽管现在已是三更半夜,但他们没有一个人能睡得着。
九泉他们四人已经又出门去寻找法子了,也不知道能不能找到,但是大家也只能抱着一丝丝希望,祈祷唐遥爱能快点醒来,或九泉他们可以带回好消息。
而这边,距离唐遥爱服药已经过去两个时辰了,可她依旧像个乖巧的孩子一样,安静的沉睡着。冰绝紧紧的抱着她不敢放手,他害怕,他这一放就真的失去她了。
冰绝一边回忆着往昔,一边凑近唐遥爱的耳边轻声的诉说他们相遇的过程。希望用这份甜蜜打动她,将她唤醒过来……
淡淡的霞光隔着纸窗照射了进来,床上的人儿缓缓的睁开了双眼,手刚抬起来就打到了什么,她抬头一看,一张放大数倍的帅气脸庞,光滑的不见毛孔,细嫩的肌肤,鬼斧般的五官,完美得不像话。如此近距离的面对面,微微感受到对方呼出的温热,唐遥爱的脸刷的一下子红了起来。
过了两秒钟,她似乎察觉到了哪儿不对劲。懵懂的双眼打量周围的环境,再低头看看身上盖着的被子。
咦?我不是在同逍赌坊门口教训那个禽兽的吗?什么时候回的客栈?
我是怎么回来哒?我怎么不记得了?
唐遥爱满腹的不解。
抬起手一看,是换过的里衣。
我咧个去!我啥时换的衣服?
难道我昨天不小心喝酒喝晕失忆啦?不可能啊,绝他们绝对不会让我碰酒的,自从上次昏迷过一次后,绝都把家里自酿多年的酒送人了。
嗯……这不大可能。
那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怎么一点都想不起来咧?
唐遥爱皱着小脸苦恼的去想,可能怎么也想不起来,越想越觉得莫名其妙。
这时,冰绝醒了,还没来得及欣喜,就见到怀里的可人儿冲他扬起了璀璨的笑脸。
“嗨,绝,你醒啦!”
冰绝忽然觉得眼眶有些发酸,心里很激动,他再也克制不住内心的冲动,将她紧紧的拥抱在怀里,声音带着颤抖,欣喜若狂的说:“傻瓜,是你终于醒了!”
“?”
唐遥爱一脸懵逼……
厢房内,听完大家的诉说后,啃着沈莲特制烧鸡的唐遥爱惊讶的张大了嘴巴,一块肉从她嘴里掉了出来。她双唇抿了抿,一脸的不敢置信。她看着凌飘雪呆呆的问:“今天是愚人节吗?”
昏迷了两夜的她,特别的饿,本来沈莲想借客栈的厨房给她熬个小粥暖暖胃的,可是唐遥爱说超级饿,非要吃烧鸡,拗不过她,加上冰绝也允许后,沈莲才敢做了只烧鸡给她。
而其他人,已经就吃过一点食物垫肚子了。
看着平安无事的唐遥爱,宫美琪用手背抹了抹眼眶溢出的喜悦的泪水,笑着嗟了她一下,道:“愚人节都过了好不好。”
“嗯……是吗?可我还是不太相信,你们确定没诓我?”
唐遥爱眯着眼睛,那眼神就像在说,哼哼,你们可是犯过前科的,不可全信也。
宫美琪没好气的白了她一眼,不就是上学的时候诓过她说星期六学校有文娱活动,全校都要参加,然后害得她那天跑回学校结果门卫大爷说她睡傻了嘛。都过去多久了,再说了,那天她们三人不是去看电影吃自助餐玩得挺开心的嘛。
几百年前的事了,还好意思记仇到现在,哼哼!
“我们的话你不信,那你老公的话呢?你信不信?”
唐遥爱将视线转到冰绝身上,然后又转回宫美琪身上,默默的低头啃了一口鸡肉,待吞下后她才重重的点了下头,说:“好吧,我信了。”
这话一听,这丫丫的意思就是不信她们却相信冰绝咯!
哼!这个重色轻友的家伙!
宫美琪不满的抡起拳头哼哼道:“要不是看在你刚醒的份上,老娘就灭了你丫的!有异性,没人性!”
“就是,重色轻友的家伙,亏我们两个比他还认识你多几年,你居然信他不信我们的话,哼!我的小心灵受伤了!”凌飘雪傲娇的抬高头,一脸你不说好话哄哄我就别想我会给你好脸色的样子。
唐遥爱知道她们两个都是戏精,才不怕她们会生气呢。于是,她也演了起来,高举着烤鸡“请罪”,“二位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的大美人,奴家错付了你们二人的一片厚爱,辜负了你们啊~伤了你们的心,奴家知错了。为表诚意,特奉上最爱的食物,还望美人儿莫要生气。”
众人看着她手中的那块早已面目全非的烧鸡,顿时哑口无言。
凌飘雪无语的瞥了她一眼。
宫美琪直接吐槽:“请你告诉我,这只鸡还有哪个部分是你没啃过的?”
闻言,唐遥爱立马用另一只手拉扯起一边的鸡爪子说:“哪,鸡爪子,保证没啃过!”
宫美琪顿时不想说话了。
虽然她喜欢吃鸡爪,但是……她咋觉得小爱现在很欠揍呢?
“嘿嘿,不要我就吃了哈。这只鸡很肥,鸡爪子特多肉,我特地叫沈莲留着鸡爪的,平时她都扔了的,说女子家家的吃鸡爪不像话,没有形象。哎呀,她都不知道这可是宝啊。”唐遥爱说着,一口叼住鸡爪子。那大大咧咧的行为让一旁的沈莲真的很想上去将那鸡爪子从她嘴里扯出来。
这满屋子的人看着,还有他国的太子在,而他们的太子妃却像个粗俗丫头似的,狼吞虎咽,毫无吃相!
天呐,她没眼看了……
其实相对沈莲的抓狂,其他人却淡定多了。因为,冰绝自然不用说了,他媳妇,就算当着他面直接啃一头猪他都觉得是美的。而宫美琪跟凌飘雪,本来就是同个类型的人,执着的吃货,又是现代大口大口吃饭的人,根本就学不会古代的细嚼慢咽。一口饭一分钟都没嚼完,在她们看来,得多难受啊!而他们的夫君,在第一次无意间看到自己媳妇的真实吃象后,均表示,她开心就好。
而李霜,完全是个意外。
她是属于打小就爱吃东西,长大后饭量也越来越大那种,关键还不长肉。
吃相?呵呵,不存在的。
暗恋她的况既岑,原本是挺在意女子餐桌的礼仪,觉得女孩子嘛,斯斯文文的多好,可是,自从他遇上了李霜这个大吃货后,他只唯恐她每顿有没有吃饱,恨不得将一头牛宰了烹饪好放在她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