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别城两日(4) - 贪欢 - 酒女贞子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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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别城两日(4)

85_85565方形草坪修剪得齐齐整整,空阔宽广的草坪尽头竖起铁丝网,将闹市与桃花源隔断,两位男士西装革履,手持球杆,立在青绿色土壤上打高尔夫。

球场外,林初戈同一位中年女人坐在大红遮阳伞下,等待两位爱球不爱美人的男士结束球赛。已是秋季,日光并不大,但上了年纪的女人最忌讳阳光,视紫外线为硫酸,稍有不防,娇嫩的脸就被腐蚀出黑斑。

林初戈百无聊赖,啜饮一口橙汁,远远地望向莫行尧,男人举手投足利落潇洒,距离他半米远的中年男人之前在温泉外见过,便是章总。与那日的打扮有着天壤之别,着一件粉色衬衫,油头粉面,流里流气。

莫行尧是什么样的男人,相貌风度教养家世都一等一,堪称完美,他也没有巴结这老男人的必要,为何要自贬身价大老远地来陪这位章总打高尔夫。

“你可有二十二岁?”对坐的中年女人突然问。

“我二十七。”她笑了笑。

“保养得不错。”

“您也是。”

客套,奉承,睁眼说瞎话,该是名媛生存的三守则。

女人上上下下地端详她,暗自忖度她的身份,瞅见她无名指上空无一物,耳垂、脖颈和手腕也并无首饰,嘴角的笑痕煞是耐人寻味。

“你跟了他多久?”

多久?她也不知道多久。如果女人在一个男人身上获得的金钱与新鲜度和感情成正比,那么她从没跟过他。即使是当初恋爱时,她的自尊心也不允许她用他的钱。

林初戈骨碌碌地转动眼珠,说:“一天。”

女人呷了口咖啡,摆出过来人的嘴脸,语重心长道:“你不年轻了,要懂得利弊,不要投入感情,趁他对你感兴趣,多存点私房钱。”

类似的经验之谈,她听过不下百遍,好像有些女人的情场经验可以写成一本《圣经》。男人都坏,男人都花心,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只有钱最好……总之三句不离男人,也离不开男人,生来就为男人而活的女人。

可惜,她压根就不是暗娼。

林初戈斜睨女人的右手,并无钻戒,唯有手腕戴着绿翳翳的翡翠镯子。

“我有幸见过章总一次,不过您不在场,陪在他身边的是另一位小姐。”她有意套话,说得模棱两可。

女人不以为意:“是那个姓徐的女人吧,男人都会偷腥,哪里计较得过来,要比就比谁待在他身边的时间长咯,他那短命妻都比不过我。”

连填房都不算,心胸却开阔得像持家有道出身名门的大太太,佩服佩服,她自愧不如。

林初戈轻柔地开腔:“您待在章总身边多久了?”

“我二十岁跟他,现在四十三。”女人面露得意之色。

她恶劣地问:“为什么没有嫁给他?”

“……这不是我能决定的。”得意登时变为颓然。

“那为什么不离开他?”无名无分无孩子,没有转正,也没有嫁给其他阔佬,耗时费力的赔本生意,这类女人未必会做。

女人忽然凄怆地笑,容颜虽老,风韵犹存:“因为我爱他。”

又是爱,林初戈不由冷笑,一个两个都低到尘埃不求回报爱得这般伟大。她活了二十七年,一直遵循万物等价交换的原则,即便是感情也一样。她无法容忍自己的爱人背着自己吃野食,也做不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那章总若对眼前的女人有一分情意,绝不会让她不明不白地跟着自己二十来年。否则妻子已逝,没有道德牵绊,为何不肯给她一个名分。

女人眼角有着涂脂抹粉也无法掩盖的鱼尾纹,岁数一年大过一年,却没正经工作,没有正经人家太太的身份,到死都洗刷不了皮肉营生的罪名。

那自己呢,她哀戚地想,有什么资格嘲笑别人,她的未来不见得比这女人要好。

感情就像疾病,无法控制,她学不会放弃他,也不知道如何才能爱上别人。

两个女人都心事重重,默然对坐。

两位男士打完球,时间已近十二点,四人一同去球场外的西餐厅吃饭。

席间他们谈起地产的话题,以他的人脉和能力,对地产有兴趣,完全可以在岱城发展,何必舍近求远。林初戈边想边切牛排,猩红的肉块上渗着几缕血丝,手起刀落,殷红的血液汩汩地冒出,溅满白瓷描金餐盘,她默默放下刀叉。

中年女人不时替章总倒酒,碧莹莹的翡翠在空中飞舞,腕白镯绿,自成美景。

见她凝望女人的手镯,莫行尧低声问:“喜欢?”

她垂眸,小声说:“不喜欢,出来匆忙,项链手镯都没戴,给莫总丢脸。”

“林总监国色天香,怎么会给我丢脸。”他同她耳语,薄唇险险吻到她耳垂,声音低沉挟着一丝不悦。

“小两口感情真好,吃饭还要说悄悄话。”章总豪爽大笑,两腮的肥肉挤成一团,像一尊弥勒佛,只是弥勒佛穿金,不穿姨太太穿的粉红。

莫行尧淡笑道:“您和宋姨的感情才叫好,在一起二十多年还那么恩爱。”

一句话令在座人都笑起来,章总笑,宋姨笑,林初戈也笑,笑他谎话连篇,无视章总无名指上的铂金戒指。

男人博得深情专一的美名,辱骂指责全让女人背负。在餐厅多待一秒,她对这位章总的厌恶就多一分。

无奈主角不肯退场,她这只陪衬的花瓶也不能脚底抹油开溜。

饭吃不下,也不敢四处乱看,林初戈像只鹌鹑似的缩在椅上,蔫头耷脑的模样落在宋姨眼中,以为她是因为自己的一番话而心灰意冷,实在有些自责。

暗暗思量一番,宋姨纤腰一扭,右手柔柔搭在章总的肩上,伸长脖子凑到男人耳边细声说了几句话。

章总笑哈哈,道:“上周不是买了颗三克拉的裸钻吗,又要买项链?”

宋姨蹙起柳眉,嗔怪道:“颈上这根项链的款式过时了,戴出去别人会笑话的。”顿了一顿,“莫总和林小姐也一起去吧。”

林初戈心里五味杂陈,她听“裸钻”二字便隐隐猜到宋姨的算盘,同情她,可怜她,还是觉得同为女人能帮衬一点是一点?无论是哪一种,她都不需要。

她正想拒绝,莫行尧就笑着答应了。

酒足饭饱,两对男女驱车去阙城最大的珠宝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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