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6章精打细算 - 雄霸三国 - 孤君道 - 历史军事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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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6章精打细算

佃户始终是耕种公田的主力,魏公国佃户获益于新法,成了有产的平民后,那么庞大的公田怎么办?

三个办法可以解决,第一是自古相传的隶户耕种。

魏公国的隶户来自于三个方面,第一是讨伐鲜卑时的俘虏、降军;第二是推行新法时公国内暴力抗法的豪强;第三是破产的百姓向官府自卖,这一点数额并不多,现在的魏公国欣欣向荣,很少有人户会破产卖身。

隶户,即国有的奴隶,在满足他们基本的温饱和生存、婚姻条件下,他们再无其他条件服从官府的生产调动。

在魏公国新法中,为提高隶户工作效率,规定隶户为国家劳作三十年后放还自由,并分配五十亩公田许其世代耕种成为佃户。

第二个办法就是进行军屯,军屯所需的人力可由三个方面补充,第一是表现良好的降军,第二是公国内后备役的百姓服役,第三则是正规部队执行军屯。

第三个办法就简单了,就是招募外地流民来当佃户。

耕种公田,不管是隶户、军屯还是佃户,国家都会抽取十分沉重的收入,这些都是直接收入。

就服务战争来说,一百顷公田生产的资源,官府利用效率更高。

在国内战争结束之前,维持一定规模的公田并保证其生产效率,是一种比较低成本的养军策略。

这是生存之本,然而却没有像样的臣属向魏越提及这方面的潜在危险。真正意识到这方面问题并向魏越进谏的,始终还是那批随他南征北战的元从部属。

然后是《爵位职官法》,爵位每增高一级,就会拨下五十亩公田作为爵田,每五十亩公田配一户隶户进行耕种。受爵之人得到的是这五十亩爵田的收入,并没有得到这五十亩爵田的所有权,也没有得到所配隶户的支配权。

而一个县的公田数量是有限的,每一个乡的公田也是有限的,如果一个县内所受爵的人数量过多,累加的爵田超过本县公田怎么办?若不能兑现,岂不是损害了魏公国的威信?

一个县如此,若是其他县也是如此,面对如此庞大的受爵集团……这可是魏公国的根基力量所在,除了拿出更多的公田来兑现待遇外,也就剩下镇压、清洗受爵集团这么一条路了。不管哪一条路,都会对魏越威信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这一点很重要,连拥护自己,为自己披荆斩棘的功勋旧臣都镇压、清洗,今后谁还敢拥护他?

所以,必须要对受爵者数量、高低做出一个限定,以生产力为标准。

田丰静静听着魏越讲述新的《公田法》,做出震惊、敬服的表情,对此魏越毫无意外。

他只是向田丰透露一下口风,为后续施行《公田法》做铺垫罢了,这么做也仅仅是为了给田丰这个司农寺少卿一个面子:让他提前知道相关法律的施行,而不是相关法律推出后,田丰这个农业部长还一头雾水。

在魏越预备的《公田法》中,首先规定计算授爵单位是乡,还不是县。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一个优秀的家族,即便垄断数量有限的爵位,其影响力、爵位数量也仅仅受限于一乡。

《公田法》中,规定一乡公田上限的三分之二可以拿出来作为爵田,当爵田达到三分之二这条线后,就不再升授该乡有爵之人,除非该乡开垦出新的公田,或者该升授爵位的人迁移边塞,从边塞分出公田。

这意味着一个乡有三千亩公田的话,那么只有两千亩可以拿出来做爵田;五十亩一级,爵位第五级不更才开始授爵田,也就是二百五十亩爵田,才能提供一个不更爵位名额。即,两千亩,也仅仅够八个不更爵位,有了八个不更爵位,没有多余的爵田,那么这八个不更,谁都无法更进一步。除非死掉一个,或开垦出更多的公田,再要么调转籍贯去边塞。

这样一类,为了保证本乡爵位有充足的上升空间,那么该乡的有爵之人,自然是反对侵蚀公田的。甚至会积极配合官府开发荒地,以增加本乡公田数量。

乡一级的公田做授爵限额单位,就会使得某乡大族子弟再惊才艳艳,再群英荟萃,占完本乡爵田限额后,想要发展就只能外迁边塞。

其中还有十分微妙的一点,此前察举征辟制,做官、选官的权力来自于上,这让乡亭之间的形成了以大族、豪强为核心的乡党。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大族骨干得到机会,就会提携乡党,彼此是依附合作关系。

现在爵田做出限额,那么彼此就是竞争关系……瓦解豪强、大户后,新的《公田法》会瓦解人情、血缘为纽带形成的地方乡党!

这让田丰怎么评价?

田丰无法评价,魏公国连续推动围绕田产分配、税收的《户调法》、《爵位职官法》、《公田法》,以及出自审配之手辅助的《三长任选法》一共四部正式法令,牢牢的将乡亭一级的控制权收拢到上层。

在这个爵位初授,还没有大面积展开的时代里,魏越推行限制爵位数量的《公田法》并不会遇到实质阻力。

今后一个乡的大族,其影响力将会大大受限,受限于爵位数量,其家族影响力很难出现影响数郡,或者一个县的乡亭官员都出自一个乡这类不均衡现象。

不更爵位是一道坎,达到后,在上,有被举荐做官的资格,才有做郎官的资格;在下,不更爵位是做乡一级官员的最初要求。

除去在上层工作的,以及赋闲的,今后一个乡需要三名乡官,大致能得到满足,不会出现大量赋闲待职的事情。

当然了,本乡的不更爵位者,担任乡官是在本县其他乡,而不是在本乡。

所有推行的新法律目的在瓦解豪强,怎么可能坐视乡霸这种依赖制度而出现的东西产生?

可以预料,今后各乡会积极维护、开发其领内的公田数额。基本上一个发展程度高的大乡、富乡,其公田数量就多,其能拥有不更爵位以上的人户就越多。

做官资格名额跟生产力挂钩,促使公田良性发展,又会导致一个之前的问题出现:缺乏耕种者。

佃户、隶户,军屯三种方式,佃户会随着人口增长而增多,隶户、军屯则需要对外发动战争劫掠人口来满足。

魏公国不论眼前,还是今后吞并周围几个郡国,都会因为均分田产导致佃户缺乏。只有两代人之后,才能形成足够充足的佃户……这还是战争规模、密度受魏越控制的结果下,若战争如历史上那样密集、不可控,那么两代人也攒不下足够的佃户。

所以佃户方面短期内是不能指望的,只能靠隶户、军屯来保证公田的利用效率。

对外发动战争,以劫掠足够的隶户人口,这就成了魏公国接下来不得不执行的既定国策。好在战争目标不少,有占据张掖属国、居延一点的西部鲜卑,还有辽东、辽西鲜卑,以及凝聚在弹汗山王庭的乌桓……扶余、高句丽以及朝鲜半岛都是可以抄掠人口的。

整个春耕时节,魏越在推动《公田法》时,也在考虑接下来全国范围内的战争走向,以及自己的战争步伐。

不同于董卓、黄琬、刘焉、刘虞及张举等人的被动决战,魏越始终握着战争主动权。

在与周围势力的战争上,开战权在魏越手里,战争烈度选择权也握在魏越手里。

比如接下来与幽州方面的战争,刘虞是不敢主动进攻的,魏越也不进攻的话,双方的战争只会停留在纸面。

没错,幽州是张举协议停战的缓冲区,他可以劫掠,魏越也可以劫掠,但不能消灭刘虞控制幽州。

张举劫掠幽州的步伐随着进入公孙瓒辖区而停息,现在轮到魏越的军队北上抄掠。

不求消灭刘虞主力,也不需要打疼刘虞,只要能夺取涿郡,以涿郡作为前线大本营就可以了。将今后冀州与幽州的战争维持在涿郡周边,保证冀州内部、魏公国的生产不受破坏。

这一战如何发动,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

邺城,国尉府。

国尉成矩陈述着出兵方案:“在四月初时,以中军武卫军为先锋进击涿郡,三河骑营充当左翼,河间、中山、巨鹿、渤海、安平五郡国各出一营兵马组成右翼。如此,全军两万一千余人,耗费两亿三千万,预算在年内破涿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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