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云墨篇1
我叫云墨,对,我有一个比我晚出生几分钟的妹妹,她叫梁思柔。我们就是传说中的龙凤胎。至于为什么我姓云,而她姓梁,其实小时候,我也不明白,长大后,才偶然发现,我的爸爸姓云,而我的妈妈,她姓梁。
据说,出生的时候,我妹妹就比我个头大,比我重,连哭声都比我响亮。有时候想想,也许,在娘胎的时候,妹妹就开始欺负我了吧。但是,早出生的那几分钟,把所有的局势都扭转过来了,在众人面前,我是哥哥,而她,只是个妹妹,爱哭闹爱使小性子的小妹妹。
虽然,先天不给力,出生个子就小,但这并不妨碍我后天的优势,出生一个月后,我成功华丽逆袭,成为了一胖小子,远远把我那微胖的妹妹甩在了身后的几条街外。
周岁刚过,天赋异禀的我,便学会走路,而我的妹妹,只能拖着妈妈的手,哭着追在我的后面。天生精力充沛永不知累为何物的我,只好停下来,转身回到妈妈的身边,把妹妹抢了过来,然后,开启了我和妹妹手牵手横闯小区江湖的路。
学会走路后,迎来了我人生的第二次逆袭。从满月到一周岁,我就是个大胖子,天天吃了睡,睡醒了继续吃,不哭也不闹,是长辈们眼中标准的乖孩子,是个安静会傻笑的胖小子。而我的妹妹,爱哭爱闹,还不爱吃,所以,连走路都比我迟了整整一个月。作为天生的运动健将,在我一周岁零几个月的时候,满身的肥肉奇迹般地慢慢不见了,我变成了一个人见人爱的帅小伙,而我的妹妹,早已是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漂亮小公主。
至于先开口叫爸爸还是叫妈妈,我和妹妹可能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并没有协商一致,以至于,她一开口就是“爸爸爸爸”,而我,则是先唱的“妈妈妈妈”。
女儿是爸爸前世的小情人,而儿子是妈妈前世的小冤家,大抵就是这个情况吧。据说,小孩子开口最先叫的是妈妈,然而,妈妈就将要为他的成长,付出更多。爸爸喜欢抱着妹妹,因为,他喜欢女孩子,而妈妈抱着我,只是因为没有其他选择了,要不然,怎么会放着如此可爱的我的妹妹不抱,抱着我这样的傻大胖子呢?要是我,我也会选择成天抱着可爱的妹妹打转的。这样想来,妈妈真的是为我的成长付出了更多,可能,我真的是她前世的冤家吧,她善良,而我,刚好死皮赖脸地缠上了她。
据说,男孩子天生比女孩子更不让人省心,小时候的我,有多调皮,我也不好说,据说,让一大家子的人都伤透了脑筋,甚至还殃及至隔壁的小区。不过上幼儿园后,一切都有所改观了。
作为一名男子汉,从小,爸爸就教导我,要照顾好身边的女生。可能,女孩子都需要被男生照顾吧,所以,从幼儿园起,围在我身边的女孩子,就一大堆一大堆的,实在太多,也实在照顾不过来。经过困难而慎重考虑后,我决定,照顾好妹妹就行了,毕竟,她是我认识最久的女孩,我们的交情,从娘胎就开始了……
每次,妈妈送我和妹妹去幼儿园的时候,都会交待我,要照顾好柔柔。作为小小的男子汉,面对着漂亮妈妈的叮嘱,我每次都是特别man地告诉她:“妈妈你回去吧,柔柔就交给我了。”
每次,幼儿园放学,妈妈过来接我和柔柔的时候,我都会告诉她:“妈妈,墨儿今天把柔柔照顾得很好。”
每次妈妈听到我的话后,都会特别温柔地摸着我的头说:“真是个了不起的男子汉。”所以,其实,照顾柔柔,是一件挺让人开心的事儿,然后,我就一直坚持了下去。
慢慢地,我发现,幼儿园里,柔柔是长得最好看的女孩,而妈妈,也是所有的妈妈中,最漂亮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每次妈妈接送我和柔柔的时候,我都会变得特别的自豪,特别的骄傲。
慢慢长大,爸爸妈妈开始变得忙碌了起来,而我和柔柔,也离开了幼儿园,开始上小学了,接送上学放学的任务,很自然地,就交给了奶奶。
小学的我和柔柔,不再是同班,但是,所有的人都知道,柔柔,是我的妹妹。
在家的时候,所有人都围着柔柔转,上小学了,在学校,她还是那么的受欢迎。也许,所有人都喜欢与长得漂亮的女孩子打交道吧,不分男女,不论年龄。而我,也乐衷于围着她转。
小学的那段时间,不问学习,只管玩得是不是开心,所以,感觉,一下子就过去了,特别快。
进入了初中学习,爸爸妈妈开始给我和柔柔制订一些学习计划,顺便报了不少的课外兴趣班。然后,我和柔柔也配合爸爸妈妈,开始了艰苦的学习之旅。
经过了三年的奋斗,不负努力与天赋,我和柔柔都如愿考上了市第一中学。
那一年的中考,也许,可以称之为我人生的第三次华丽逆袭,我以雄厚的实力,夺得了全省中考榜眼。
相比之下,柔柔就比较的不幸了,发挥失常,刚好排名全省第十一名,刚好无缘于市第一中学的特招生。
所谓特招生,就是市第一中学对于特别优秀的考生,给予的特别福利,那年是中考的前十甲,可以免费入学,前三甲,还有一笔不小的奖学金。
也就是说,我被全市乃至全省最好的高中录取了,不仅免费入学,还将获得一笔意外的数额不小的收入。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还是有些小小的失落,因为,按照我的天资以及努力程度,摘个状元应该是不在话下的,当然,我也不知道这样的自信,来自于什么,总之,我就是相信自己有这个实力。
面对柔柔的失利,全家人想尽了各类办法各种安慰,她还是闷闷不乐。
虽然柔柔没能纳入市第一中学的特招生名额,但以她的成绩,没有任何悬念地被市第一中学录取了。
想想,还是可以跟柔柔读同一所高中,还是有些莫名地开心,这样子,我还是可以毫无顾忌地围绕在她的身旁,惹那些臭男生羡慕忌妒恨了。
没办法,天生聪明,成绩优异,还有个这么漂亮的妹妹,我也算是整个初中学校里的传奇性人物了。不过,马上就要离开这个从小长大的地方,而搬去市中心北区了,还是有些小小的不舍,倒不是因为什么人,而是,去了市中心,该没地方抓鸟抓青蛙和种花草了。
在爸爸妈妈的计划中,待我和柔柔考上市第一中学,就搬家。在得到消息后不久,我们一家人就迁入了新居,离开了郊区租住的那套有些破旧,却住得极其舒服的房子。
市中心区,离爸爸妈妈工作的地方倒是近了,我和柔柔的乐园却在瞬间消失了。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一切都是陌生的,一切也都是新奇的。
我们的新家,竟然就是传说中的独栋小别墅,听爸爸妈妈说,还是在一个黄金位置。对于在郊区野惯了的我,有种叫花子住进了皇宫的感觉。不过,爸爸妈妈还真是厉害,这么漂亮的房子,还带着花园和院子的,说买就买了,说搬就搬了。
我和柔柔花了几天时间,在附近转了转,发现,这个位置还真的是黄金位置,离我们即将要去入学的碧庭市第一中学,竟然,这么近,比上初中时上学还要近,真好,爸爸妈妈想得可真够周到。
待我和柔柔基本熟悉周边的时候,时间也走到了快开学的时候。柔柔做出了一个令人咂舌的决定:不住新家,要到学校去寄宿。不过很奇怪,她的决定,竟然得到了除了我以外的所有人的支持。
我不支持的原因是,如果住校,我就不知道该如何照顾她了。
面对众人对我意见的置之不理,我依然有理有据地列出了n条住新家的优势,在众人犹豫不决之间,我有些小小的得意,然而,片刻之后,情势急转直下。
最终的结果是:我住家,柔柔住校,且高中三年,我和她必须形同陌路,更不能让别人知晓兄妹关系。
面对着如此残酷的决定,我最终还是选择了妥协,柔柔开心最重要。
从郊区搬到了市区,外婆和奶奶都大呼不习惯,最后,都赶在开学前,回到了老家的小山村里。
爸爸妈妈平日里工作又忙,而柔柔,住学校去了。分析了下情况,得出的结论是,我可能会被饿死。心一横,决定跟柔柔商量一下,我是不是也可以选择寄宿。
听着我真诚中带着可怜的话语,柔柔斜眼给了我一个王之蔑视的犀利眼神,然后,我就没有再说下去了,灰溜溜地逃离了满载杀气的现场。
看来,是时候,该学着做饭炒菜了。
我这暴脾气,想着要学,便开始忙活起来了。
在死皮赖脸地缠着妈妈示范几次后,我决定,露一手。
然后,就这么轻易地,做饭炒菜就被我学会了,如此简单,果然,人聪明,什么都不在话下。
又多一技傍身,我那迷一般的自信,又往上窜了窜,感觉整个人都有些飘飘然了。
在离入学越来越近的这些日子里,爸爸妈妈一如既往地忙碌着,一如既往的没有时间管我和柔柔,而外婆和奶奶,也早已经回到了乡下。这个时候,便是我大展拳脚的时候,每天,我都会在柔柔的面前,变幻出不同的菜式,然后,看着柔柔满意的神情,我就会觉得,自己真的是世界上最好的哥哥了,没有之一,是的,没错,绝版好哥哥就是我。
开学了,一如既往地,爸爸妈妈都围着柔柔各种忙活,她要住校,要带的东西,自然很多,而我,只是过去报个名而已。看着他们好像还有很多的东西要收拾,似乎,还用不上我的帮忙,我只好默默地收拾了下入学资料,一个人往学校去了。
似乎出来得有些早,去往学校的路上,行人并不多。
这又是一个新的开始,迎着初升起的太阳,出发吧。
到达学校的时候,人还是很少,一楼的公告厅,只有少许的几个人在那里查看着名单,寻找着自己的名字,其中,还包括了好几位家长。
远远地,我就看到了一个小小的女孩,她站得离公告栏有些远,不过,字体貌似挺大号,就算站得再远一些,还是可以看得很清楚的。女孩子看起来有些瘦弱,背着小背包,一头简单的短发,眼睛随着公告栏上的榜单转动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