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只怕幸福太迟,你委屈太久
我最终还是在那个夜晚失去了蒋竞轩。
有时候,他固执得不得了,那个漫长得夜晚,深圳得夜景如此苍凉,我住的那个旅馆打开窗就能看到楼下空荡荡的街道和寂寞的灯火,我的心痛得死去活来。
可是我活来死去之后终究还是重归平静的生活。
春节期间,回了一趟家,参加了我哥周家祥的婚礼。
我以前不小心偷看了他的日记本,他曾经写过非谁谁谁不娶这话,可是最后他选择了一个同一家工厂里面的一个女孩子,圆脸,有点婴儿肥,笑起来有点天真。
我喊她嫂子,她还有点羞涩。
我忽然觉得周家祥挺幸福啊,娶了一个挺喜欢他的人,还是一个保持着挺好品质的人。
因为我的赞助,婚礼挺盛大的,宾主尽欢,人群散去之后,我在家里呆了不到三天,实在熬不住那些三姑六婆看似关切实质八卦的问我关于男朋友关于结婚的事,我就提前了几天去广州找工作。
麻木地投了好几天的简历之后,不久接到了一家公司的面试通知。
还好还好,大学时候没学多少东西,倒是因为做家教,英语还不赖,我很顺利就进了那家外资的企业,做对外方面的设计师。
生活似乎又开始风生水起,可是下班之后一个人独自对着苍白的天花板,那个叫蒋竞轩的男人就会涌现在我的心头。
其实很多次,我真的以为我已经可以真正地放下那段叫做初恋的恋爱。
美好的不美好的,开心的不开心的,都如同风化的石头,停留在记忆里面的竟然是一段写在时光的沙滩上语焉不详的断章。
偶尔画图的时候,或者是面对着国外那些客户的诸多要求的时候,我看着自己的手指,越来越的时间的痕迹,还有什么不可能变成寸寸白灰?
我也一直觉得,我和蒋竞轩走过的那些日子真的在记忆里面永垂不朽,他的容颜,是我心里面永远不可能倒下的石碑。
外面的夜色凉如水,灯火通明飞速流转的城市,我以为我还是当初那个我,可是我已经不再是当初的那个我。
关于蒋竞轩的记忆,越到后面,很多事情越来越模糊,唯有那个类似于生存大逃亡的夜晚,他站在岸上,他肯定是泪眼朦胧的挥手告别,那个他屹立的身影安静与我告别的场景已经成为了我记忆里面的朱砂。
他微笑着送我奔赴美好未来的姿态永远是那样的无畏和神勇,唯独我偏偏惊慌失措,与他的从容笃定形成了强烈的对比,那晚的夜色记录了故事最后的真相。
我以为那个逃亡的夜晚,是我见他的最后一面。
因为自从那个他给我唱《你一定要幸福》那首歌之后,他就在我的世界里面人间蒸发了。
2014年3月,当年《裸婚时代》的某一些演员的绯闻开始满天飞,当qq说说上,微信朋友圈,还有一堆堆的网络论坛上好多的人去各抒己见抨击wz和ydi的时候,我部门的一个同事把那些链接发给我,她还煞有其事地讨好地没话找话跟我说:“周小姐,你看看,之前看着多好的男人,都出轨了,这年头,男人真不可信啊。”
我忽然覆在办公桌上,忍不住的眼泪奔腾。
我就是一个普通人,我虽然同情myl,可是我并非是为她而哭。
而是,我突兀的,想起了那个叫蒋竞轩的男孩子,他曾经在《裸婚时代》热播的那一年,紧紧握住我的手,他给我一些我和他能天长地久的错觉。
5月的时候,我终究还是踏上了去湛江的征程。
杨建华在陈天薇回去东亮之后,两个人接触多了,一来二去就凑一对了,他邀请我去参加他和陈天薇的婚礼。
我去湛江之前就先电话预订了酒店,然后跟那个挺和气的上司邓超峰请了半个月的假,他体恤我几乎没完没了的加班,他也赞赏我交出去的那些图纸,他只是说:“周夏冰,去好好休息。”
就直接批给我带薪假。
而我会需要那么久,是因为觉得我只有回去那个城市好好走一走,慢慢回忆,关于蒋竞轩的记忆才不会慢慢褪去。
那个叫蒋竞轩的男孩子,我舍不得忘记他。
可是很意外,我最终还是重逢了他。
杨建华还是一副土豪的做派,婚礼盛大得跟钱不需要力气挣的一样,来来往往的人很多,给完了份子钱之后我随意找了一张桌子坐下来,没有刻意跟陈天明那班人坐在一起。
倒不是怪他们对穷途末路的蒋竞轩的冷漠,我知道世态有时候就是这样,我只是不想跟那些冷漠了蒋竞轩的人呆在一起。
吴慧慧对于坐在哪一桌也无所谓,就坐我旁边了。
我穿着十厘米的高跟鞋,跟着大家举杯的时候,踩在地毯上感觉自己的身体都有点摇摇晃晃,一个晃神我扶了一下桌子,忽然眼角的余光,瞥见了一个熟悉的背影。
哪怕他没有转过头来,我也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那个人就是他。
在这样欢腾的日子里面,在觥筹交错之间,我突兀地红了眼眶,我顾不上那些狗屁的餐桌礼仪了,我飞快地站起来,我像他当初松开我的手那般从容笃定地朝他奔去,我的手快要触碰到他的肩膀了,也就是在一瞬间,似乎是心有灵犀,他忽然就回过头来了。
四目相对的那一瞬间,突兀的,我的眼泪,在这个欢庆的日子里面根本就停不下来。
四周还是那样的喧嚣,所有粤语,雷州话,各种各样的语言交织在一起,明明我的耳朵里面涌进了好多声音,可是我还是听到了他的呼吸声。
他还是那样喜欢穿白色圆领t恤的熊样子,可是瘦了很多黑了很多,脸上的胡茬也有点突出,额头上还有那个逃亡的夜晚留下的伤疤,细细的一条,有点微微的红色。
我伸手想要去触碰他的额头,可是他像是怕被我蛰伤了一样,慌慌张张地再看了我一眼,就直接朝大门奔去。
我穿着高跟鞋踩在地毯上,摇摇晃晃根本赶不上他。
于是我在众目睽睽之下,飞快地甩掉自己的鞋子,像个神经病一样就朝着他奔去。
我27岁了,来参加一个好朋友的婚礼,还能穿着洋装甩掉高跟鞋,我知道我这样的行为很坑很奇葩,可是我根本无心顾及那些旁人的眼光了。
可是他的脚比我的脚长多了,他跑得太快,我根本就追不上他。
我终于懂得运用女人的柔弱了,我跟在后面,最后呼了一声:“脚被扎了,痛。”
奔跑中的他顿了顿,停了下来,倒了回来。
他作势就要蹲下去看我的脚有没有事,我手足无措地说:“我骗你的。”
看到我光着脚手足无措地站在那里,他闷着声问了一句:“你鞋子呢?”
我拼命压抑自己内心的汹涌,假装平淡地说:“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