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哒啷哇酒楼
宗门的交通点离设立在城郊,离城中心还有好一段距离,好在交通发达,到处可见奔波的疾风马车,高天称它为“飞的”。
高天随手招来一辆,车夫见高天一身宗门弟子服饰,气度不凡,热情招呼道:“公子要去哪里”
高天回道:“找一家城里人气最旺的酒店。”
车夫道:“要说人气最旺的自然是哒啷哇酒楼,虽然豪华比不上上庸大酒店,但绝对是上庸修士最喜欢的酒店。”
高天上了马车,问道:“酒店怎么叫那么奇怪的名字”
车夫道:“一看公子就不是本地人,哒啷哇是咱们这的土话,就是大家一起聊天吹牛的意思。”
高天问道:“哦,那就去那个酒店吧,大概多远,车费多少。”
车夫会道:“不远,也就二十多里,车费两个灵石。”
高天随手丢出两块下品灵石,那车夫见高天先付车费,脸上露出惊喜之色,连忙道谢后便将灵石收了起来。随后他手中的马鞭用力一挥,那两匹骏马立刻发出一声长嘶,然后像风一样疾驰而去。
一路上,高天透过车窗看着外面的景象,只见道路两旁的店铺密密麻麻地排列着,街上的行人熙熙攘攘,好不热闹。这里的街道比他之前见过的都要宽敞,而且地面铺着整齐的青石砖,看上去干净整洁。
随着马车的前行,越接近城中心路上的修士也越来越多,他们有的在街边交谈,有的在店铺里买卖物品,还有的则在路上匆匆而过。这些修士的修为大多在炼气期和筑基期之间。
突然,前方传来一阵喧哗声,高天抬头望去,只见一名金丹期的修士正在空中御剑飞行。他身穿一袭黑袍,神情冷峻,散发着强大的气息。周围的人们纷纷投来羡慕的目光,低声议论着这位金丹大佬的身份和实力。
高天心中暗叹,不愧是方圆千里最大城市,这里的灵气浓郁,资源丰富,商业发达,从而吸引了众多修士前来。
约莫一刻钟的功夫,马车就到了“哒啷哇”酒楼,第一印象就是大,第二印象这酒楼好像地球上的大超市。
整座酒楼共九层,呈塔尖状,地面广场十分宽大,足以摆放千张四人小桌,酒店特色主打一个便宜,几块灵石就能在广场用餐,十几块灵石就能在一楼坐一整天。
广场吃饭的大多是穷人,比如车夫,店里的伙计,农民等做苦力活的,他们没有修炼资质,只有靠卖体力赚少许的灵石,平时哪舍得花钱,只是天天吃廉价的辟谷丹维持,就像改开刚出去打工,天天吃泡面,偶尔也会下顿馆子开开荤一个道理。
穷人基数多,自然生意好,虽然广场吃饭便宜,几乎没有什么利润,但他们带来人气,高天要打听消息,自然选择一楼。
一楼大多是些猎妖小队、佣兵团队或是小门小派的弟子,他们都是有些本事的人,自然也不会太穷。这些来自五湖四海的江湖人士聚集在这里,彼此交流着各自的见闻和经验,正是打听消息的不二选择。
在这里,人们可以听到各种各样的故事和传说,有的是关于神秘的妖兽和远古宝藏,有的是关于强大的武者和门派等。
高天在大厅中间选了个位子,点了四个小菜和一坛酒,就这默默地喝着,耳朵在仔细聆听他们的聊天,要是哪里的聊天觉得有用,就把神识散发过去,虽然一楼大厅数百桌人,但是关键的消息一个也漏不掉,这就是神识强大的好处。
高天突然听到则让自己感兴趣的话题,“你知道吗,我们信州出了一位绝世天才,刚满十六岁就筑基成功了,没有靠任何丹药或外力。”
路人乙道,“要说十六岁筑基,不少大家族弟子还是会有的,但不靠家族丹药支持就难了,难道是什么特殊体质。”
路人甲接着话题“这可不,传说这位天才是百年难得一见的菌神体质,同等半圣体啊,要是成长起来真的可以媲美圣体。”
路人乙接着:“那还不被各大势力强破头了”
“可不,据说加入宗门之前至少遭到十余次的追杀,杀手从筑基中期一直到金丹初期的都有,愣是被他跑了。”
太他妈的逆天的,刚突破筑基就能逃过那么多高手追杀,特别是金丹初期大佬出手都没把它杀死,高天本以为自己很牛逼了,没想到还有更变态的,而且还是“菌修”,哪天遇到得好好结交一下。
听说那个天才十六岁就突破筑基,高天想到,自己都十七岁了,也该为突破做准备,为此有了新的打算,明年的新入门弟子比试就不去参加了,先突破进入核心弟子再说,几年后核心弟子大比才是自己露练的时候。
不小心一坛酒喝光了,菜都还没下筷,高天又叫来两坛好酒,继续听食客们的高论。
每一种公共场合,都有几个“老油子”,也就是混子,没钱没势力,光靠一嘴皮也能混个温饱。
这不“老油子”罗瀚一眼便注意高天这个陌生面孔,酒喝了一坛菜还没动,光听食客吹牛,这不是自己的目标吗,想听故事还是打探消息找我呀!
“这位小兄弟是刚来上庸郡的吧!”
高天抬眼一看,对方是个三十来岁的青年,样貌普通,身子微胖,修为才炼气八层,高天自认为这点实力自己能够轻松拿捏。于是就跟对方塔起话来。
“不知兄台高姓大名,找我又有何事?”
罗瀚道:“我看公子初来乍到,对上庸郡的情况不太熟悉,不然也不会只顾听别人聊天而自己忘了吃菜。”说罢罗瀚自来熟的坐在高天对面。
见高天没有做声,罗瀚又道:“我看公子对那些江湖轶事很感兴趣,罗某不才,在上庸郡人称我包打听,公子如有疑问尽可到来,我免费告知,就当结识个新朋友。”
罗瀚虽然面对高天说话,但眼睛总偷偷滴看向桌子上的菜肴,意思很明显高天也不想随便就当冤大头,得先看看他到底有没有自己想要的信息。
高天说道:“对于那些江湖轶事我也听够了,我现在只是对贼比较感兴趣。”
罗瀚一听有门路,侃侃道:“要说到这贼吗,咱们上庸郡把它分为三种,一种是山贼,一种叫土贼,最后一种叫淫贼,三贼中最为可恶的是淫贼,淫贼中最为可恶的是熊扒光。”
说到正题,高天连忙请他坐过来些,并让服务员拿来碗和一双筷子。那罗瀚也不客气,拿起碗灌了一碗酒,然后就抓起大熊掌就啃了起来。
这画面让高天突然想起了自己,曾经的青春岁月也有过和他一样的经历。记得当年二十岁刚出门打工,刚好网吧流行传奇,那玩意一玩就让人着迷,于是整天泡在网吧里,结果工作也丢了,钱也用光了,只好赖在别人旁边看着。
好在那时候网络才刚兴起,很多人不会打字,游戏也不太会玩,于是高天就在网吧帮人“指点”游戏,蹭跟烟或是一瓶水,遇到人傻钱多的老板,顺便帮他练练级,要是偶尔打到一件好装备,老板还请你吃一顿。由于整年的混迹网吧,对传奇自然是非常熟悉,于是很多人有不懂的就会去请教高天,当时在网吧号称“传奇百科全书”,你不会跑祖玛阁?上上左下右下,你没有刺杀!下个疾风外挂…
靠着网吧就这样混过了好一段日子,和眼前的罗瀚何其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