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 永恒之王:亚瑟王传奇 - (英)T.H.怀特著 - 其他小说 - 30读书

第十六章

第十六章

隔天小瓦起了个大早,一醒来便意志坚决地翻开厚重的熊皮毯,跳进刺骨的空气。他手忙脚乱地穿衣服,一边发抖,一边跳脚取暖,一边还对自己呵着冻蓝色的气,就像替马梳毛时一样。他打破水盆表面的冰,一头浸进去,脸皱得紧紧的,仿佛吃到酸的东西,随后漱了口,拿毛巾猛擦刺痛的双颊。觉得身上又暖了,随即溜去临时的犬舍,观看皇家猎师做出发前的最后准备。

白天的威廉·特威提师傅,居然是个一脸皱纹、面露疲态的人,还有种忧郁的神情。终其一生,他都被迫为王室的餐桌四处逐猎,抓到猎物之后,还要按照各个部位切好,简直与屠夫没两样。他得分清楚哪些部位要给狗吃,哪些部位要交给助手。他必须把每样东西都切得漂漂亮亮,在末端留下两节脊椎,这样排骨肉才会好看。从他有记忆以来,不是在追猎雄鹿,就是在切割猎物。

他并不很喜欢这些事。对他来说,不论是雄鹿雌鹿、野猪、貂、麆鹿、獾或是狼,也不管是成群的抑或单独的,都是剥皮以后带回家煮的东西。你可以对他大谈骨头、板油、兽脂、兔子屎、粪媒和野猪屎,但他只会礼貌地看着你。他知道你是在炫耀自己懂得这些术语,但这些都是他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你可以吹嘘去年冬天差点被一只大野猪咬伤,他只会报以冷淡的眼神,因为他可是货真价实被大野猪伤过十六次,脚上伤痕愈合后的白肉一直往上延伸到肋骨。你大吹大擂时,他会继续完成手边的工作。全世界只有一样东西能打动威廉·特威提师傅。无论寒暑,雪天晴天,他永远在徒步或骑马追逐野猪和雄鹿,心却不在这上头。可是,一旦你向特威提师傅提起“兔子”这个词儿,虽然他还是会继续追赶那倒霉的鹿,仿佛上天注定,不过一只眼睛却会时时回顾,渴望见到兔子。这是他唯一会谈的东西。他总是奉命前往英国各地的城堡,到了以后,当地的仆人会为他设宴庆祝,时时帮他斟满酒杯,询问他最惊险的打猎经历,然后他会心不在焉地简单回答。可是如果有人讲到兔子,他精神立刻就来了。他会把杯子重重放在桌上,对这种神奇的动物大发议论。照他的说法,要捉这种动物不能吹号角,因为一只兔子会一下是公的,一下又变成母的,不管它是在吃东西还是在拉屎。世界上除了兔子,没有任何动物做得到。

小瓦在旁观察这位了不起的人,默默看了一会儿,然后进屋去看看有没有早餐可吃。想不到竟然有,因为全城的人都像他一样,感染了一种既紧张又兴奋的情绪,他就是因此才早起的。连梅林也穿了一件几世纪以后在米格鲁大学流行的短裤。

猎野猪是很有趣的,一点都不像今天我们挖洞抓獾、用枪射鸟或猎狐。最接近的大概是带雪貂去猎兔子,只不过你带的是狗而不是貂;猎的是可以轻易杀死你的野猪,而不是兔子;用的也不是枪,而是猎野猪专用的长矛,你能不能活命全得靠这玩意儿。猎野猪时很少骑马,或许是因为猎野猪季节通常在冬天,在那两个月里,古老英格兰的雪很容易让马蹄一脚踩空,使得策马奔跑变得很危险。所以你必须手握武器,徒步面对敌人。它不但比你重上许多,而且可以轻易把你撕成两半,再把你的脑袋留作战利品。猎野猪只有一个原则,那就是“稳住阵脚”。如果野猪向你冲来,你必须单膝跪地,矛尖对着它,右手握柄靠在地上来承受冲击,左手则尽可能伸直,握住矛尖对准冲来的野猪。长矛像剃刀一般锐利,离尖端十八英寸之处还有一根横杆,或称水平杆,用来防止长矛刺入野猪体内超过十八英寸。假如没有这道横杆,狂奔的野猪就算被长矛贯穿,也能继续往前冲,攻击猎人。有了横杆,它就被挡在一根长矛的距离外,还有十八英寸长的矛尖留在它体内。遇到这种情形,你当然必须稳住阵脚。

野猪的体重通常在九十到一百八十公斤之间,而它唯一的目标,就是一直拱一直转,想尽办法冲到攻击它的人身边,将对方撕成碎片;而猎人的目标则是把长矛紧紧夹在腋下,绝不放手,直到旁人上前杀死野猪。如果他能够撑住矛柄,而矛尖深深插入野猪体内,那么他便知道,就算被野猪带着跑,它和自己至少隔一支长矛的距离。你只要仔细想一想,便会明白城堡里的猎人为何会在节礼日集会这天起个大早,而且吃早餐时情绪都有些压抑。

“啊,准时来吃早餐了是吧?”格鲁莫爵士啃着手中的猪肉。

“是的。”小瓦说。

“今天早上很适合打猎,有没有把矛磨尖啊!”格鲁莫爵士说。

“有的,谢谢您提醒。”小瓦说。他走到餐具柜,自己也拿了一块肉。

“怏来啊,派林诺!”艾克特爵士说,“快来尝尝这鸡肉!你今早怎么都不吃东西呢?”

派林诺国王说:“我觉得没胃口,不过还是谢谢您的好意。我只是觉得今儿个早上不怎么对劲啊,啥?”

格鲁莫爵士停住吃肉,口气尖锐地问:“太紧张?”

“噢,不是,”派林诺国王喊道,“不是啊,真的不是,啥?我看准是昨晚吃坏肚子了。”

“好兄弟,这是什么话?”艾克特爵士说,“既然都来了,吃点鸡肉保持体力吧!”

他搀着可怜的派林诺,夹了几块鸡肉。国王愁眉苦脸地在桌尾坐了下来,试着吞几口。

“我敢说啊,等今天打完猎,你就会需要这些食物啦!”格鲁莫爵士意味深长地说。

“真的吗?”

“我有亲身经验。”格鲁莫爵士说,朝主人眨了眨眼。

小瓦发现艾克特爵士和格鲁莫爵士似乎很夸张地做出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他自己连一块肉都不见得吃得下。凯伊则躲得远远的,不敢靠近早餐室。

吃完早餐,也向特威提师傅请教过后,节礼日的打猎队伍便动身前去集合。在现代的猎犬管理人眼中,他们带的这群猎犬可能杂了点,其中有六条黑白的猎狼犬,看起来就像灵猩的身体加上比牛头㹴还丑的头。这些是最适合用来猎野猪的狗,又因为它们习性凶狠,每条都戴着口套。此外还有两条锐目猎犬,以备万一。在现代说法中,这种狗其实就是灵猩。大侦察猎犬差不多是现在寻血猎犬和红雪达犬的综合体。大侦察猎犬戴了项圈,用皮带拉着。母猎犬就像米格鲁小猎犬,跟在主人旁边跑呀跑,连跑步的样子都和米格鲁相似,看起来十分可爱。

村民跟着猎犬一起走。梅林穿了他的慢跑裤,像极了贝登堡爵士,只不过多了把长胡子。艾克特爵士很“明智”地穿了皮衣——打猎没人穿盔甲的,他走在特威提师傅身旁,一脸忧虑却又深知自己的角色重要。自古至今,猎犬管理人总是这样。格鲁莫爵士紧跟其后,一边喘气,一边问所有人有没有把矛磨尖。派林诺国王远远落在后头,和村民走在一块,因为他觉得人多势众,比较安全。领地上所有男性,从鹰匠哈柏到没鼻子的老瓦特,可说是全员到齐,手握长矛、干草叉或前端绑着老旧镰刀的粗棍子。有些恋爱中的少女也出来了,她们手提篮子,里面装着为男人准备的食物。这就是节礼日狩猎集会的常见情景。

走到森林外缘时,最后一人加入队伍。他个子很高,仪表出众,身穿绿衣,还带了一把七英尺长弓。

“老爷早安啊!”他愉快地对艾克特爵士说。

“啊,早!”艾克特爵士说,“呵呵,可真早啊,是不是?早安、早安!”

他把绿衣绅士领到一旁,用在场所有人都听得见的声音说:“亲爱的好老弟,看在老天的分上,当心呀!这位可是国王陛下的御用猎师,那两个家伙则是派林诺国王和格鲁莫爵士。好老弟,你就安分点,什么话也别乱说,好吧?”

“当然好,”绿衣男子向他保证,“不过你最好帮我们引介一下。”

艾克特爵士脸唰地涨红,连忙喊道:“啊,格鲁莫,来一下好吗?我介绍一位朋友给你,这位老兄,这家伙叫森先生,不是汉先生喔,是我的老朋友了!对,然后这位是派林诺国王。森师傅,见过派林诺国王。”

“万福!”派林诺国王说。他一紧张就会这么说,老是改不了这习惯。

“您好!”格鲁莫爵士说,“我说,您跟那个罗宾汉没关系吧?”

“哈,一点儿关系都没有!”艾克特爵士赶紧插嘴,“是森啊,上头一个木,下头两个木,就是拿来做家具的东西嘛!您也知道,就是家具啊,长枪啊还有……唉,就是长枪和家具嘛。”

“您好!”罗宾说。

“万福!”派林诺国王说。

“哎,说来有趣,怎么你们两个都穿绿衣服?”格鲁莫爵士说。

“是啊,真是有趣!”艾克特爵士紧张地说,“他这么穿是在为姨妈服丧,她从树上摔下来死了。”

“真是对不住。”格鲁莫爵士触及如此伤痛的话题,觉得很难过,便不再追问了。

艾克特爵士镇定下来之后,便说:“好啦,森先生,咱们第一轮该上哪儿去?”

这问题一问,大家就把特威提师傅也请过来加入讨论,开始一场简短的会议,不时提到各种专业术语,例如“野猪排泄物”。接着众人在冬林里长途步行,好戏便登场了。

先前吃早餐时,小瓦肚子里有种惊惶的感觉,此时已一扫而空。运动和雪风吹拂让他喘不过气;他双眼熠熠生辉,几乎与白色冬阳下的霜晶同样明亮,体内血液也随着打猎的刺激加速流动。他看着侦察犬管理人拉住两条寻血猎犬的狗绳。越靠近野猪巢穴,狗儿拉扯得越是厉害。他看着猎犬一条接一条变得焦躁不安,低吠想冲出去。锐目猎犬最后发作,因为它们不是靠嗅觉打猎。他注意到罗宾停下脚步,拾起野猪粪便,交给特威提师傅。队伍停步,因为他们已经来到危险的地点。

猎野猪时要把野猪围起来,这一点倒是和猎幼狐很相似。猎人的目标则是尽快杀死野猪。众人在巢穴外围成圆圈,小瓦站定位置,单膝跪在雪地里,矛柄放低靠着地面,以备万一。小瓦发觉大家都静了下来。只见特威提师傅挥挥手,示意解开大侦察猎犬。两条狗儿立刻蹿进猎人围住的野兽藏身处,脚步悄静无声。

接下来是漫长的五分钟,毫无动静。围猎者心跳如雷响,颈上的血管与心脏同声律动。人人左顾右盼,想确定身边的同伴是否还在。他们生命的呼吸化作蒸汽,随着北风远远飘开。他们这才明白生命有多美好。万一事情出了差错,只要几秒工夫,便可能让野猪恶臭的獠牙夺走生命呢!

野猪并未以声音表示愤怒。巢穴里既无骚乱,也没有猎犬的狂吠声。然而,就在距离小瓦一百码的空地边缘,突然出现一个黑色身影。它来得太快,起初几秒钟内,看起来不像野猪。小瓦还没认出是什么东西,它已经朝格鲁莫爵士冲去。

那黑色东西冲过白色雪地,溅起一阵雪花。衬着雪地,格鲁莫爵士看上去也是一身黑,他立刻翻了个筋斗,激起更多雪花。只听北风里传来一声清楚的闷哼,但没有倒地的声音,然后野猪就不见了。野猪消失后,小瓦知道了一些事,但那都是野猪还在场时无暇注意的。他记得野猪的鬃毛,直挺挺地竖立在它剃刀般的背上,散发浓烈的臭味;还有一闪而逝、酸味满溢的獠牙,突出的肋骨、低埋的头,以及猪眼中燃烧的红色烈焰。

格鲁莫爵士没受伤,他站起来,拍落身上的雪,一边怪长矛没发挥作用。白色地面上有几滴鲜血。特威提师傅吹响号角,激越的音符响彻林间,猎狼犬都被解开,这时大伙儿都动了起来。把野猪逐出巢穴的大侦察猎犬获准继续追赶,好让它们保持干劲,免得松懈下来。母猎犬叫声悦耳,猎狼犬迈步飞奔,咆哮着越过积雪。所有人都叫喊着跑起来了。

“哎呀!”村民高喊,“小心啊,大人,小心啊!”

“嘘、嘘!”特威提师傅紧张地叫道,“好了,好了,请各位留点空间给猎犬,拜托拜托。”

“我说,我说!”派林诺国王大喊,“有没有人看到它往哪儿跑啊?今天可真刺激啊,啥?打猎号角响了,往前冲啊!”

“派林诺,停一停啊!”艾克特爵士叫道,“留意猎犬啊,老兄,留意猎犬!你自己是盯不到它的!太难,太难啦!”

“太难了。”村民应道。“上吧,上吧。”树林摇曳唱道。“上吧,上吧。”远处的积雪也喃喃说着。沉重的树枝被这阵骚动惊扰,晶莹的粉雪无声滑落在默然的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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