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入轮回2
冥界。
“冥王大人,姑姑这一世已经寿终正寝,请冥王大人指示。”
阎王爷手里拖着一本金色的生死簿站在冥王殿上汇报。
“这么快?让她直接在奈何桥边喝了孟婆汤就去转世吧。”
冥王随意挥挥手,连头都懒得抬,眼睛正在看着面前桌案上的什么东西。
“呃,好的。”
阎王爷无语,退了出去。
冥烨则低头继续玩起了ipad。
……
而被冥王随便打发了去投胎的某位上神这一世被投成了一位官家小姐。
虽然不如上一世那么受独宠,日子倒也过的不错。
可依旧让她爹娘头疼的就是这女儿从小就不喜欢琴棋书画、刺绣女红什么的。就只喜欢舞刀弄枪的。
和那些整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小姐不同,他们这女儿还喜欢到处去乱跑,说什么要去行侠仗义,独闯江湖。
而且从小到大她还有个让她爹娘最不能接受的特殊喜好,就是还喜欢养蝙蝠!
蝙蝠这东西,怎么看怎么觉得邪恶,她一个姑娘家整天身边跟着这么个邪恶的东西像什么样子?
可是从小到大,不管他们怎么说她劝她都没用,她依旧我行我素的非要养着。
等到了婚嫁年龄,那些门当户对的公子王孙们见她如此没有女人味,也都望而却步。
即使她拥有倾世容颜也无济于事。
他父母为此愁白了头,这位大小姐却完全不放在心上。
就算父亲将她锁在闺房里,她每次也总能有办法悄悄的偷溜出去。
直到某天深夜她又悄悄偷溜出府,骑在墙头上一个没注意栽了下去,被一位身材高大,样貌俊美的异族男子稳稳接住。
一眼万年,从此少女春心大动。
“谢谢公子救命之恩。敢问公子尊姓大名,可有婚娶?”
“在下逐修,并未婚娶。小姐这是想以身相许来报答在下的救命之恩吗?”
“没错!”
就这样两人一见钟情,很快便喜结连理好合百年。
……
当阎王爷再次去请示冥王时,冥王大人依旧随意挥挥手。
“和之前一样就好,以后不用再请示了。”
就这么,灵落每一次转世,逐修都会在她到了适婚年龄时与她相遇。
然后娶她宠她一世!
直到不知道是灵落转的多少世了。当逐修找到她是,发现站在自己面前的居然是个五大三粗,胡子拉扎的汉子!
而且他家境贫寒,加上他自己又不务正业,整日里好吃懒做游手好闲的。
所以根本没有人家愿意把女儿嫁给他。
他也就只能和那只从小就跟着他的蝙蝠一起等死混日子。
逐修蹙眉看着他胸前那块无论灵落如何转世也磨灭不掉的“血誓”印记。
确定,眼前这个胡子拉扎的粗大男人的确是灵落的转世没错。
而转世成男人的灵落在第一眼见到自己面前这位面貌俊美,气质不俗的外族美男子时,忍不住下意识的噎了噎口水,心居然不受控制的狂跳起来。
此时的悸动,比起他之前看到村头那个美艳风骚的小寡妇时心跳的还快。
简直惊为天人!
“他奶奶的,老子是男人。怎么会看到个男人心还跳这么快?莫非老子天生就有龙阳之癖!”
他心里暗忖。
“不过,这小子长的了真俊啊,比那些娘们儿都好看。”
他再次痴痴的沉迷在了逐修的盛世美颜里无法自拔。
逐修原本想着,既然落落转世成了男人,那与她做一辈子好兄弟也不是不可以。
只要能陪着她,怎么样都好。
其实这样也好,这样他也能有时间将西方的事加快进行。
只是让逐修没有想到的是,灵落这一世不但投成了男人,还是个喜欢到处闯祸的主儿。
因为口角,他居然失手杀了县令的儿子而被衙门通缉。
最后不得不躲到山里做起了山大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