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墨白镇
“好,我就算是为了积阴德,也该和你们一同上路!和你们做的事情比起来,刘某自愧不如!”刘野晟拱手说。 我们骑上了马,在路上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和王毅说清楚了。他听了之后也是惊叹连连,更是嫉恶如仇,不敢相信天地下竟然还会有这种害人不浅的邪术。这着实是令人咋舌。
“没想到这刘岩竟然早就中了分魂术,我还让他和你们一同前行,害你们陷入险境,我可真是罪该万死!”
“王长老,您也别太自责了,这马上就要到墨白镇了,我们也离这王家越来越近,至于其他,我们只要随机应变就好。这独孤骸受挫,应该也能锉锉这些邪教的锐气。”我安慰他说。
在风沙中,我们很快到了墨白镇。我刚要下马到那村口去,王长老一把拦住了我:“贾道长且慢!咱们现在可不能大摇大摆的进去!你看!”
他指给我看的时候,我惊讶的发现村口竟然站着两个蒙面人,他们的身上好像也都佩戴着奇怪的佩剑。头上还戴着马头、虎头做成的帽子。
“没想到,镇子的这个南门,竟然被灵兽师占领了……”王长老眼睛一眯。
“那我们不如绕路吧?”小娄天真的说。
“恐怕不行,因为这另一个最近的门距离这里也有两天的脚程。以古天仇现在的身体状况,还是越快进镇子越好!”王长老否决了他的想法。
“那我们乔装打扮一下吧!”小七从药箱子里拿出了几支眉笔。
“啊,我们几个大男人,画什么妆?”小娄撇撇嘴。
“那你这么进去,岂不是要被抓个正着?等进了镇子,鱼龙混杂,反正那些人也不敢明着动手,我们再卸妆也不迟。”小七不由分说的一把拽住小娄的肩膀就给他画上了两撇胡子。
易容之后,我都不敢相信这镜子里的人是自己。小七果然是样样精通。
我借机会赞美她说“小七,你还真是心灵手巧……”
“嘘,拍马屁的话先不要说了,等蒙混过关再说也不迟。”
小七说着就不再理我,而是转头去和古大哥他们伪装马匹去了。
到了城门口,我们就从几个捉鬼道士,变成了一群卖马的商人。
眼看着就要到那卫兵面前了,小娄开始打哆嗦,还小声跟我说“贾大哥……我怕!”
“你给我闭嘴,怕什么?不就是过个门?”我只能狠狠的剜了他一眼。
“可是,我感觉自己快尿了!”这小娄,竟是在这关键的时候不争气。
“那就给我尿裤子里!”我低声狠狠说。
“你们几个是干什么的?”卫兵满脸横肉,一脸的不可一世走了过来,用刀子在我们面前比比划划着。
“回大人,我们几个是进城去卖马的商人。您看,这马的毛色,还有精气神,啧啧……定能卖个好价钱!”段大哥现在仿佛是千面小蛟龙,即便是在这凶神恶煞的卫兵面前也是丝毫不慌。
“嗯……”那横肉卫兵往后探了下头,看到了小娄正在抖个不停。“等会,这小子在抖什么?是得了瘟病不成?”
旁边的卫兵也凑过来调笑着“就是,别把这城里的动物都感染了,咱还要吃肉喝酒呢!”
“回卫兵老爷的话,这小子只是被你们的威仪和英武给吓尿了,不打紧,不打紧!”我本来都准备动手了,这段大哥又说出了这样一句机智的话,瞬间化解了尴尬。
“哈哈,原来是这样,快进去吧,小子,记得赶紧换条裤子,老子在这都闻到你的尿骚味儿了……”
我们这才算是过了关,松了一口气。
古大哥小声问王长老“王长老,咱们接下来去哪?”
“咱们的人都去那鸿儒客栈,那是我们在这墨白镇最大的据点了。周围的茶楼酒肆甚至也都是我们的人开的,安全的很!”在王毅的带领下,我们很快就来到了鸿儒客栈。
门口的小二一见是王长老,马上连问都不问,直接对王长老说“王长老,顶楼的五间客房,已经给你们备好了!你昨儿个半夜送来消息的时候,我们就已经准备着了。”
“好,走吧!”王长老示意我们上楼,马则是都被小二牵去了马棚。
在到了王长老的房间之后,这客栈的老板便笑着进来了。他穿着一身锦绣马甲和长袄,一条黑色长裤。腰间还别着玉佩,和那城里人以及村寨中的人的打扮都截然不同。“见过各位,我是这鸿儒客栈的老板,冬蝽,也是这墨白镇上王家的情报勘察员。”
于是我们也和他寒暄了几句,把我们一路看到的情况都告诉了冬蝽“其实这最近墨白镇里也不太平。那些兽灵师和蛊虫师们借着那戏班子,竟然掠取了不少人的魂魄。还借机会占领了镇上的南郊。得亏其他三面都还在我们的管控范围之内,不然这镇子怕是也要失守了!”
“他们是通过什么方法来让人们去看戏的,既然大家都知道那戏班子有古怪,怎么还会不怕死的前赴后继?”我找到了其中的疑点。
“怪就怪在这,不过听有的人说,往往人们都是半夜的时候被笛声唤去,他们会不由自主的走到戏班子附近。就像是……”冬蝽的脸上露出了疑惑的表情。
“就像是被人催眠了?”段江流说。
“是啊。就连我亲戚家的三闺女都被勾了去,而且听人们说,凡是被抓去了的人,都被抓到了太行山上的牢房里去!”冬蝽满面愁容,由此看来这墨白镇的情况也不容乐观。
“那就没有人回来过?”小娄还抱着一丝幻想。
“多半都没有,能回来的,也基本上都疯了。而且这戏班子到晚上才出来,一到白天,就连戏台都不见了!”
“段大哥,照这样看,咱们也只能亲自去看场戏,才能找到线索了……”我对段大哥说。
“好,那就今晚,我和贾昊还有老丁去看戏,其他人留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