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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要务办理

安小羽不惮其烦的过问了案情、又看了证物,很称许太守办的案,许诺说太守一定会有前途的。太守大喜,请安大人入席。

安小羽很随和,用了餐,也笑纳了太守的孝心。

然后安大人的下属来报:“人找到了。”安大人就欠身对太守一声“请了”,道:“本官还有要务办理,少陪了。”

太守一路恭送,将他送出去。回来之后,他的全家都还处在兴奋的阶段。连他一向比较端庄的夫人,都忍不住道:“安大人好相貌啊!听说还未娶妻?”

太守看了看那些含羞掩面的小女儿们一眼,无奈的对夫人道:“没娶妻,也轮不到咱们!”要是这么容易就定亲了,那人家早就有妻房了好吗!

那传鹰仍在这一带界面上流浪。看他是在雪谷里失去了记忆,否则不会像孤魂野鬼一般没有方向,连谋生的手段也没有。

而青巾军也真是被镇国王给困死了,外头失了眼线,不然见到传鹰,就可以把他带回去,免他飘零。

有那么几次,传鹰确乎是从天宝商号的店面前走过。但是天宝商号里的人作人员,大多数只是普通的商业人员而已。就有那么几个,是知道内情、又见过传鹰的,没那么巧在这里。

传鹰从当铺出来之后,根本不知道他走了以后出了人命案。他吃完了拿来的馒头。后来又花完了三个钱买了馒头,有肉的有菜的。肉的比菜的好吃。一会儿又吃完了,这才发觉钱真是不经花、吃东西真费钱啊!

他也奇了怪了:他已经买最便宜的东西了——至少铺子里的人说这馒头是最便宜的了。怎么还是不经吃呢?

他哪里知道:普通百姓基本不靠买外头做好的东西填肚子!买米买面买菜自己做!再省的还挖野菜拣菜皮吃!顿顿下馆子哪儿成呢?

再说天又黑了,越来越冷了。传鹰头一天晚上就是将就过去的。第二个晚上实在不知睡哪。他走到一个老区,房子东倒西歪就像废墟。在一个屋檐下,有个洞不知像窗口还是像狗洞更多。里面探出两个头,一个男人一个女人。

男人对传鹰死盯着,亮起嗓门叫他。传鹰停下来,朝四处看看。

他一叫,其他洞口后面窥视的眼睛就缩回去了。男人对传鹰道:“叫你!你快过来。不然你把我撕开!”

传鹰想:他能撕开我?他有这么本事?

传鹰就盯着那男人看,也注意到旁边女人有一只眼睛被揍青了。他慢慢的走近男人,还是看不出那男人有什么本事。

那男人看他走近了,也惊愕于他的身材之高大、肌肉之健壮。不过传鹰力气还是很衰弱,脚下虚浮、气色不好。男人就斗胆抓住了传鹰的衣襟。

传鹰觉得很难受。不过那女人嘴巴慢慢的动着,嚼着什么。传鹰被食物吸引了注意力,就没有挣脱那男人。

那男人看传鹰很老实,就放心了,抓着他的衣服问:“你是哪儿来的?”

传鹰想了想:“山。”雪山是他最早的记忆。

男人更放心了,又问:“你要到哪里去?”

传鹰无法作答。男人有数了,道:“你是干啥的?我看你是个小偷吧?”

传鹰很愤怒。他瞄着男人的头,想把男人的头拧下来。

男人被他的目光看得有点慌,怒色更浓道:“你敢这样看我?我把你的脑袋打破!你小心点。”他一边说一边打量着传鹰,问:“你身上有多少钱?”

女人拼命朝传鹰做眼色,似乎是叫他客气一点。但传鹰实在没钱,就老实道:“没有。”两个字显得硬梆梆的。男人冷怒的瞪着他:“什么意思?一个钱都没有?”传鹰只是摇头。男人对他道:“好啊!你还穿着我侄儿的鞋,啥意思?给我!”

他看中传鹰那双鞋还可以,要那双鞋。传鹰不想再理他了,往后一挣,就从他手里挣出去。男人痛骂,要跳出来追传鹰。女人拉住男人,似乎是劝他积点德。结果又被男人打倒在地。

传鹰怒了,回过头,扳住男人的肩。

要是照他受伤之前,这一搭手,就能把男人按到地里去!但现在肋部疼痛,有力使不出。那男人也是练过的,鼓起双腮,脸色发红,双掌横胸,五爪似钩,掌心发烫,一起朝传鹰推出。拇指如龙头般翘在前面,扎到了可以让人血流如注。

传鹰肩膀一让,脚下有真章,肘部一转,旋即在他的胸上猛击一记。那男人惨叫一声,倒地不起。

无数洞口后面,有无数的眼睛闪了闪。没有一个人敢出头。

传鹰打倒了男人,愣了愣,想起他家可能会有吃的,又慢慢往回走——肋部妄动力气牵动伤口,痛到不行。

女人还在窗口那儿,一动都没动,看着传鹰走过来,也好像是吓傻了。传鹰呆了呆,正想着怎么跟她说话呢,有一只狗小步跑了过来。

传鹰一看有门,就拿这只狗果腹好了!不过,狗有尖牙,也凶!现在传鹰的力气稍微恢复了一点点,可惜还不够。他还是没本事举手就打死一只狗,跟玩儿似的……唉,当年的英雄豪力。此情只待成追忆!

那只狗,他打了好久才打死,自己也挂了彩。

女人在窗后看着他打狗的壮举,深为感动。他拖着狗走了,女人悄悄的从洞里溜出来,跟在外面,想着:跟这个男人走,也许会比前面一个男人好一点?

可是她还是太胆怯,没有敢跟得很近。跟了一会儿,跟丢了传鹰。她沿着墙慢慢滑到地上,不出声的哭:她知道她的人生已经没希望了。

传鹰带着伤,感觉到后面有人跟踪,就甩开了。这个举动多消耗了他一些体力,但是那只狗却给了他很多的滋养。安小羽拜访太守时,他吃完了这只狗,觉得自己恢复得更好了。再打一只狗,他肯定不会受那么多的伤了!

他在路上走着走着,想着下顿的伙食在哪儿呢?

他的眼睛往路边溜,想再抓只狗:他发现在人们居住的地方,狗是最常见的动物了!而且不像鸡那样被人保护得那么好。他上次吃的饭,就是狗,这是有原因的。他以后一直吃狗好像也不错。

他眼角溜着墙根直瞟,忽略路上所有人投给他的异样目光。忽然之间,有双很漂亮也很干净的靴子站在了他面前。他抬头,看见雪白的狐毛。

这狐裘价值千金。传鹰想的只是:如果是只真的动物就好了,可以抓来吃吧……他现在知道人是不可以随便抓来吃的了,却哪里知道,这一件衣服,可以抵过几条人命哩!

安小羽拥着狐裘,凝视传鹰,目光闪闪,似乎很同情的问:“怎么,冷吗?”

传鹰逞强:“不neng!”可怜冻得都有鼻音了。

安小羽伸出了手,手里一块肉。传鹰两眼顿时放出光来!

就用一块肉,安小羽把传鹰招走了。传鹰发现自己到了一个类似道场的地方,又据说叫作学院。学院里已经有一些“学生”,有的跟他一样面有菜色、有的则是满面红光,但有一点很相似:都闪烁着某种激动、或者说贪婪。

据说在这里可以学到至上的秘法……如果你能把其他同学都打倒的话。传鹰对那些并不在意,只是喜欢吃饱穿暖的感觉。

在安小羽的学院里,的确是可以穿衣吃饭,米面管饱。就是有一点:普通的饭不好吃。只有中餐,是特别配料,不但特别好吃、而且还增灵力!然而份量特别的少。你想多吃的话,就要靠抢!

所以在学院里,每到中午,就是一场恶斗!

一到投食的饭点,那就是一场血雨腥风啊!有些脑子够好的,还合纵联横,发展出了团体战。每天中午开战信号,叫作“午时已到!”

午时是开斩的时间。饭点的团体战,也的确会是出人命的。因为安小羽在学院里不禁止杀人。传鹰也不介意杀人,他觉得这样抢饭吃也挺好的。干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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