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八)并耕而食,饔飧而治 - 咪咕公版·读史札记 - 吕思勉 - 其他小说 - 30读书

(二九八)并耕而食,饔飧而治

(二九八)并耕而食,饔飧而治

观于后世,有可以知古者。许行曰:“贤者与民并耕而食,饔飧而治。”论者或以为诞而不可信,然乌桓大人以下,各自畜牧治产,不相徭役,《三国志·乌丸传注》引《魏书》,《后汉书》袭之。即并耕而食,饔飧而治也。不特此也,田畴之隐徐无山也,百姓归之五千余家。“畴谓其父老曰:诸君不以畴不肖,远来相就。众成都邑,而莫相统一,恐非久安之道,愿择贤长者以为之主。皆曰:善。同佥推畴。畴乃为约束,相杀伤、犯盗、诤讼之法,法重者至死,其次抵罪,二十余条。又制为婚姻嫁娶之礼,兴举学校讲授之业,班行其众,众者便之。”《三国魏志》本传。可谓能为君矣。然《先贤行状》载太祖表论畴功曰:“耕而后食。”《先贤行状》又言:“王烈避地辽东,躬秉农器,编于四民,而东域之人,奉之若君。”此亦所谓“并耕而食,饔飧而治”者也。太祖表又言“人民化从,咸共资奉”,则后或不复躬耕。此“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之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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