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米勒斯的抉择
顺着标记标注的方向一路追过去,高飞又发现了一个标记,这一次不是刻在树上,而是一片从衣服上撕下来的碎步。留下标记的人显然实力很强,竟然用手指将这片碎布活生生按进了树皮之中。
“看来巴克很小心,不敢直接在树皮上刻,而是先悄悄刻在自己的衣服上,再趁其他人不注意按在了树皮上。”高飞感叹道。
“是不是巴克留下的还不一定,但是李维斯那只狐狸狡猾着呢,留下标记的人如果不是一个经验丰富的老手,恐怕早就死在他手上了。”
一行人又走了一阵,一位皇家供奉眼疾手快,突然飘向空中抓住了一片碎布,仔细看了看说:“还是刚才那个标记,只不过碎布上面有血迹。”
“有血迹,难道巴克已经被发现了遭到他们的毒手?”高飞很担心,独眼巴克虽然不是什么好人,但是和高飞交情匪浅,他们可是相互都救过对方的命。
佛兰德知道他是个讲义气的小子,宽慰他说:“这个你就想多了,那李维斯是什么人物,如果巴克遭了毒手,他的衣服碎片怎么可能还能随风飘过来,真的当血杀队的魔法师是摆设吗?我看很可能是李维斯越来越小心,他连找了树的机会都没有,只好趁人不备把衣服碎片抛到空中,刚好目前吹的是西风,我们才能凑巧看到。”
既然好不容易得到了标记,一行人当然是加快脚步往前赶。然而越往前行高飞的心情越发沉重,空气中开始弥漫出淡淡的血腥味,显然前方发生了血腥的厮杀。
佛兰德笑着安慰高飞:“你是关心则乱,其实现在你反而不用担心巴克的安全,若是他一个人被杀死,哪里来的这么浓的血腥味道?我看前方多半是发生了两帮人血拼,死伤惨重!”
一向蔑视敌人的领头供奉这一次却有些谨慎,建议暂缓向前急速追击,派人先探路,搞清楚前方的情况再做打算。他这样的180度大转弯让弗兰德和高飞都深感意外。
这位供奉显然对两人的态度有所察觉,皱眉解释说:“皇家供奉行事确实英勇无畏,但并非无谋莽夫。米勒斯手下有一支精锐军队实力相当强悍,恐怕不在禁卫军之下,咱们可不能小瞧了他们。若是真正遇到他们咱们这点人恐怕没有胜算。”
弗兰德从事帝国情报工作多年,却不知道米勒斯手下有这样一支军队的存在,于是开口问道:“帝国的密探网络覆盖各个行省,却没有这样的消息,不知供奉大人从何得知?这是军队又是什么来头?”
那位供奉迟疑了一下,还是开口回答:“这本是帝国机密,只有大人和皇帝陛下知晓,但是目前事关重大,我便事急从权告诉你们。帝国三江行省本是一个三不管的混乱地带,维吉亚帝国,狮鹫帝国还有北方碎石荒原的野蛮人三大主要势力控制那个地方,而其他山贼土匪势力星罗密布,盘根错节,混乱不堪。甚至于很多土地的归属问题都不是很明确。由于历史原因,两大人类帝国和北方野蛮人都没有强烈的意愿将这块地方完全吞并,这是因为这些归属不明的土地有可能引发三股势力内讧,而两大帝国和北方野蛮人都是人类,而且三股势力在面对其他种族的威胁问题上都很头疼,根本没有精力来打种族内战,所以两三百年以来三股势力对这个地方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各个地方的小势力横行。这是帝王做出的政治妥协。”
佛兰德熟知这段历史,点点头说:“供奉大人说的不错,若不是米勒斯侯爵的功劳,三江行省可不是现在的样子。”
“世人只知道米勒斯治理有方,帝国却很少宣传他起家时的残暴手段。这些年陛下对米勒斯的态度总体是放任的,只要他保持忠于帝国的底线,陛下便对很多事情不追究。他起家时的那支军队来历也就由官方帮他隐瞒。”
供奉继续说道:“米勒斯起家之时,由帝都带过去的官兵不足两千人,那点人马,最多只能维持原状。于是他公开招募绿林盗匪到他麾下冲动打手,有的是给钱,有的是出兵剿灭,然后把投降的编入军队。这样的军队凶残程度完全不亚于一般的山寨土匪,而且他们打着官方背景的大旗,行事更加方便,很快便用巧取豪夺坑蒙拐骗的手段吞并了很多小势力。米洛斯花了近十年的时间平定了三江行省内属于维吉亚的所有领地,是他们重归王属,并且还占领了不少原先归属不明的地方。在这十年当中他那只强盗军队在这十年当中,他那是强盗军队一直四处打仗,留下来的个个都是百战老兵。但是这群人却不像其他军队一样听从号令,他们是盗匪出生,凶残成性,胃口也极大,他们一个士兵的军饷他们一个士兵的军饷甚至超过赫瑞姆禁卫军的两倍,是普通士兵的好几倍。”
佛兰德感叹说:“乱世用重典,米勒斯侯爵能够一统三江行省,不用这种非常手段恐怕根本不行。”
那位供奉却摇摇头,苦笑着说:“米勒斯深知如果满足不了这帮家伙的胃口便会反遭其嗜,为了养活这支军队,他便允许这支军队外出劫掠,只不过不打自己的旗号。由于米勒斯这个人每次都做得很小心,所以这么多年来三江行省很多人都不知道让人闻风丧胆,臭名昭著的野狼军,就是米勒斯的军队,只不过称呼不一样,在官方他们叫苍狼卫,成了山贼就叫野狼军。这种情况一直到这种情况一直到,前些年才得到好转,米勒斯稳定了局势之后,开通了对狮鹫帝国和碎石荒原的贸易商道,由此赚取的巨大利润。于是,臭名昭著的野狼军摇身一变成了商队保镖,但是狗是改不了吃屎的,有些时候,他们还是会外出劫掠,但是不是杀人越货,而是以吓唬为主,然后便促进他们商队保镖的生意更好……”
“兵匪一家!如果这件事被公开,那么维吉亚帝国的脸面就丢尽了!”佛兰德大叫起来。
“所以说要保密。如果陛下要收拾米勒斯,必然让他自己背锅,但是陛下还要用他,就必须帮助他隐瞒下去!这件事情,米勒斯做得极其隐秘,瞒了陛下十年!几年前,他因为支持二皇子夺嫡,秘密带军队开往赫瑞姆,最后被陛下训斥,让他削减私兵。后来陛下不放心,就派出皇家供奉前往秘密调查,看看他到底有多少军队。当时被派去的人,就是我领头的……”那位供奉叹了口气,继续说:“我们调查了几个月,最后还是派人加入了他的军队之中,才发觉了这支军队的底细。米勒斯确实按照陛下的旨意,削减了野狼军,但是军中的好手都被留了下来。现在原先的绿林大盗大概还有一千人还服役在他的军队之中,那便是米勒斯最强的底牌。”
“若是他们对上血杀队,谁能赢?”高飞突然插嘴问道。
“他们都是二皇子一派,又怎么会打?不过,这帮大盗可不是兵,他们本来就是匪,不会惧怕血杀队。这一千个人,平均水平都能达到四五级,其中也不乏高手,这基本上可以和皇家学院现在所有学员匹敌了。你们说厉害不厉害?其实,维吉亚所有行省的军队当中,最厉害的一定是米勒斯的军队,甚至于比现在的叛军边军更厉害!”
那位供奉叹息道:“米勒斯这个人,很难评定他是好是坏,一方面,他平定边陲,建立贸易路线有大功,陛下能和狮鹫帝国建立良好外交关系,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三江行省的安定,使得双方都受益。而另一方面,他这个人野心大,实力也强,有些尾大不掉。所以这些年,朝中很少有有关米勒斯的传言,大多数官员对他都有些讳莫如深。”
“言归正传,既然高飞说米勒斯的军队就在前面,我们如果要继续前进,就必须弄清楚前面的血战是怎么回事,否则一旦遇到野狼军,我们这点人,恐怕一个都跑不出去。”皇家供奉严肃地说。
“几位供奉大人虽然实力高强,但是身上有伤,强行压制恐怕对身体不利,待会儿如果要和血杀队联正面碰撞,还需要几位打主力。我擅长隐藏,就由我去探查好了。”高飞自告奋勇。
佛兰德也知道高飞隐藏的本事,对他比较放心,便决定由高飞一个人去探查,自己带人就地隐蔽起来,等高飞回信。
高飞一路上再也没有发现刻有标记的衣服碎片,但无需指引,他也能找准方位,血腥味越来越浓,闻着气味儿往前赶,就一定会找到目的地。
城里对血杀队的围剿是半夜开始的,此刻天色已经蒙蒙亮,没有了夜色掩护,高飞不敢沿着大路狂奔,进了旁边的林子,借着树木遮挡身形,朝着血腥味最浓的地方摸过去。
借着微弱的晨光,高飞发现前方的大路上倒着二三十具尸体,他上前查看发现尸体尚有余温,显然刚刚发生厮杀不久,这也足以证明血杀队并没有走远。地上的尸体有两名血杀队成员,其他的从服装看都是军人。这也证明了高飞心中的一个构想,米勒斯候爵已经重新投靠帝国,他手下的军队不是来救血杀队的,而是来杀他们的。
想到这里高飞心中信心大增,若是米勒斯侯爵的军队包抄过来血杀队插翅难飞,他加快了脚步向前方探查过去。
走了不到一里路,前面的景象让高飞倒吸一口凉气,大路上和树林中密密麻麻倒着数百具尸体。高飞一个一个看下去,这些尸体几乎都是士兵的,只有四具是血杀队的。既然只留下了四个人,那么血杀队一定逃出升天了。在被军队围杀的情况下,以极小代价击杀数百军人,血杀队怎么可能有如此强大的战斗力?他们也就剩下不到二十人,而是先前经过连番大战,疲惫不堪,即便都是六级以上高手,也几乎是不可能的。能够无视军队人数突围而出的,只有九级强者!
但是很快,高飞发现了问题。这些尸体死亡的方式,倒下去的方向不对!他们大多数不是死于六级强者等级的强大攻击之下,他们大多数只是被简单的短剑和战刀砍死的,这说明他们绝大部分人根本不是血杀被杀死的。而且很多人是面对着倒下去的,这不可能是军队围杀时阵亡所造成的,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他们在自相残杀!
两支军队发生了战斗,血杀队加入了其中一方,杀退了另外一方之后撤退了?不,不对!地上所有的军人尸体穿着统一的服装,这说明他们是同一支部队的。这意味着米勒斯的军队发生了内讧!
到底发生了什么?高飞百思不得其解,而此刻米勒斯侯爵的立场已经无法判断。那位供奉的建议是正确的,如此复杂的情形,实在是不适合全部人马冒然卷入。
前行的方向根本无需再去找什么标记,这场大战一场之后,密密麻麻的脚印和马蹄印指向了北方。先朝西,再朝北,这便与弗兰德他们现在待命的地方形成了一个三角区,现在通知弗兰德他们赶过来反而会绕路,高飞决定先往北走找到那帮人的大概地点,然后发信号通知他们直接赶过去。
往北走了两里,地面传来微微颤动,高飞一惊,立刻翻身上了一颗大树躲进了茂密的树冠。很快一大队骑兵从高飞身后冲了过来,朝密林深处前进。这群人杀气腾腾,丝毫不收敛身上的强悍气息,高飞感受到了他们强大的斗气波动,这些骑兵都是斗气武者,平均水平在四级以上,数量有两百多人。这水平已经跟禁卫军持平了,哪里来的如此强悍的军队?除了米勒斯的野狼军,还能有谁!高飞万万没有想到,他探路这么快就遇到了这支军队。
马匹在密林中前进得并不快,轰隆的马蹄声掩盖了周边的声响。高飞像鬼影子一样在林中快速穿行,远远地跟在马队后面。又跟了几里,前方传来打斗声,马队也开始加速冲刺,很显然正主就在前面,野狼军发飙了。
高飞隐藏身形,接近战场,他感觉到了有好几个比他更强的斗气波动,那些人至少是七级以上,可是战场上打得热火朝天,根本没有人用心探查百米之外的动静,这使得高飞可以呆在树上安心观察战场的情况。
让他高兴的是,他终于看到了老熟人李维斯,血杀队有下落了。让他更高兴的是,他看到了二皇子威廉,不过这个家伙情况有些不对,他也是八级武士,实力堪比皇家供奉的人物,可是在战场上却十分笨拙,只是拿着剑乱砍,既没有使用浑厚斗气,也没有什么高明的武技,最多是一个力气大一点的小兵的层次。
没有时间多想威廉的问题,高飞发现了这场战斗最让他担忧的一点。那支实力强劲的野狼军骑兵,却不是来攻击血杀队的,他们和血杀队一起攻击了夹在中间的军队。那支腹背受敌的军队也是米勒斯侯爵的军队,只不过就是一般的士兵,远不及野狼军精锐,更比不上血杀队。他们大约有一千多人,完全是靠数量优势在围剿血杀队,可是没有想到,野狼军突然从背后袭击,被前后夹击。
骑兵对步兵有天然的优势,又是突然背后偷袭,这支步兵顿时乱了阵脚,被野狼军冲乱了阵型,士兵没了组织,数人一群,各自为战。但是他们的个人实力远不及敌军,被分割之后,失去了人数众多列阵迎敌的整体优势,几乎是被一边倒的屠杀,尤其是血杀队的人虽然只有不到二十人,但是个个犹如猛虎入羊群,在各个小战团中碾压式地杀戮对方士兵。
这场一边倒的屠杀并没有持续多久,在击溃了中间那只军队的斗志之后,那一支骑兵和血杀队成功会合,他们并没有留下来将敌人斩尽杀绝,而是继续向北前进,一刻也没有逗留。
他们在害怕什么?在这一片区域当中,能让如此强大的一支武力害怕的,就只有米勒斯的军队!高飞瞬间明白过来,米勒斯在追杀血杀队,但是他麾下的野狼军中出现了叛徒。他随即想到,这种情况其实也很容易理解,野狼军本身就是一帮来路不正的人,以安东尼的狡猾,提前几年安排人手加入其中也并非不可能,看来对于以前同一阵容的米勒斯,安东尼是早有提防。
想通了这一点高飞很快做出了选择,立刻通知弗兰德等人前来追击,即使不敌也能拖延时间,一定不能让他们成功逃出米勒斯的包围圈。只要拖住他们片刻,等到米勒斯的军队围过来他们插翅难飞!
一支清脆的响箭在清晨时分响彻在密林上空,高飞发出了信号之后,向北追了过去。
大约10分钟之后,大队轻骑兵气势汹汹地冲到了刚才的战场之内,米勒斯侯爵大声呵斥被击溃那支部队的长官:“上千人围攻他们20个人为什么让他们逃跑!”
还没有等到那位狼狈的军官回答,米勒斯想到一事,他的军队从来没有这种响箭,便紧接着又问道:“刚才那个信号是你发的?”
那个军官连跑带爬地来到米勒斯马前,扑通一声跪下去,流着泪委屈的说道:“大人,不是小人无能,我们遭到了苍狼卫骑兵的背后突袭,他们叛变了!我们被自己的友军从背后下了黑手!”
“混账!!”米勒斯顿时气得咬牙切齿,眼前这个军官虽然能力一般,但却是自从他到达三江行省以来一直跟随他的人,忠诚方面绝对可靠,比起那支让他又爱又防的野狼军不知可靠几百倍,他说的话米勒斯毫不怀疑。
“所以你往天上放了个什么东西,来提醒我?”米勒斯再次问起信号的问题。
“不,不是我放的,大人。他们袭击我们之后,就往北走了,那个信号弹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放出来的,却不知道是谁放的。”那个军官老实回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