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地狱知识普及新篇(分) - 阴界惩办处 - 晨曦百墨 - 其他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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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地狱知识普及新篇(分)

十八层地狱的“层”不是指空间的上下,而是在于时间和内容上,尤其在时间之上。

十八层地狱是以生前所犯罪行的轻重,来决定受罪时间的长短。

每一层地狱比之前一层地狱增苦二十倍和增寿一倍,全是刀兵杀伤、大火大热、大寒大冻、大坑大谷等的刑罚。

当到了第十八层地狱时,苦已经无法形容,也无法计算出狱的日期。

第二分布地狱:

第一层,拔舌地狱:凡在世之人,挑拨离间,诽谤害人,(恶人害恶人),油嘴滑舌,巧言相辩,说谎骗人。

魂归后被打入拔舌地狱,小鬼掰开来人的嘴,用铁钳夹住舌头,生生拔下,非一下拔下,而是拉长,慢拽后入剪刀地狱,铁树地狱。

第二层,剪刀地狱:在阳间,若妇人的丈夫不幸提前魂归去,她便守了寡,你若唆使她再嫁,或是为她牵线搭桥,那么你魂归后就会被打入剪刀地狱,剪断你的十个手指!

第三层,铁树地狱:凡在世时离间骨肉,挑唆父子,兄弟,姐妹夫妻不和之人,魂归后入铁树地狱。

树上皆利刃,自来后背皮下挑入,吊于铁树之上。

定其轻重,分配发狱。

亵渎神灵者,歪门邪道之人,一律魂飞魄散。

第四层,孽镜地狱:如果在阳世犯了罪,若其不吐真情,或是走通门路,上下打点暪天过海,就算其逃过了惩罚,逃亡一生也终有魂归那天吧?到地府报道,打入孽镜地狱,照此镜而显现罪状。

然后分别打入不同地狱受罪。

第五层,蒸笼地狱:有种人,平日里家长里短,以讹传讹,陷害,诽谤他人。

就是人们常说的长舌妇。这种人死后,则被打入蒸笼地狱,投入蒸笼里蒸。

不但如此,蒸过以后,冷风吹过,重塑人身,带入拔舌地狱。

第六层,铜柱地狱:恶意纵火或为毁灭罪证,报复,放火害命者,魂归后打入铜柱地狱。

小鬼们扒光你的衣服,让你抱住一根直径一米,高两米的铜柱筒。

在筒内燃烧炭火,并不停扇扇鼓风,很快铜柱筒通红……

第七层,冰山地狱:凡谋害亲夫,与人通相,恶意堕胎的恶妇,魂归后打入冰山地狱。

令其扒光衣服,冒风上冰山。

另外还有赌博成性,不孝敬父母,不仁不义之人,令其上冰山,下冰山地狱。

第八层,油锅地狱:盗贼抢劫,欺善凌弱,拐骗妇女儿童,诬告诽谤他人,谋占他人财产,妻室之人,魂归后打入油锅地狱,剥光衣服投入热油锅内翻炸,啪,啪直响!直至魂飞魄散。

第九层,牛坑地狱:这是一层为畜生申冤的地狱。

凡在世之人随意诸杀牲畜,把你的快乐建立在它们的痛苦上。

那么好,死后打入牛坑地狱。投入坑中,数只野牛袭来,牛角顶,牛蹄踩。

杀生地狱,所有所杀牲畜同牛坑地狱。欲加铜柱火烧不间断,所加做成肉饼使所使所杀牲畜同食。

直至魂飞魄散。自食其果。

第十层,石压地狱:若在世之人,产下一婴儿,无论是何原因,如婴儿天生呆傻,残疾;或是因重男轻女等原因,将婴儿溺死,抛弃。这种人死后打入石压地狱。

为一方形大石池,上用绳索吊一与之大小相同的巨石,将人放入池中,用斧砍断绳索,直至魂飞魄散。

第十一层,抽筋地狱:生前好食动物之筋,如喜欢吃牛筋。又贩卖毒品、唆使犯罪、令人堕落,均堕此狱。

观此中地狱,罪人被绑炼于铁车上,筋被拉出,作绳索来拉车,后面又有鬼卒在鞭促、赶打,苦痛号叫盈天。杀生者,直至魂飞魄散。

第十二层,血池地狱:凡不尊敬他人,不孝敬父母,不正直,歪门邪道之人,死后将打入血池地狱,投入血池中受苦。

歪门邪道之人,直至魂飞魄散。

第十三层:削足地狱:凡生前恃强凌弱,以尊压卑,刻薄待人。

例如刻薄对待下属令人无立足之地。凡此种种,魂归后入此削足地狱。

第十四层:吸血地狱:利用职权盗窃公款、侵占财物、并吞粮食、如吸血般剥削弱者,魂归后堕入吸血地狱,任凭鸦蝠吸取身上之血,直至干涸而死,阴风一吹死而复生,如此生生死死,苦痛至极,直至罪报受尽,又辗转他狱受罪。

第十五层,火山地狱:这一层比较广泛,损公肥私,行贿受贿,偷鸡摸狗,抢劫钱财,放火之人,魂归后将打入火山地狱。

被赶入火山之中活烧而不死。另外还有犯戒的和尚,道士。也被赶入火山之中。(这层应该是人满为患)

第十六层:击膝地狱:生前侵吞祖业,捏造是非,制造矛盾与兄弟争吵,死后堕此狱。

今日社会,子女为争夺财产,反目成仇,比比皆是。

子女继承祖产时,应以感恩的心,将祖德发扬光大才是。

第十七层:剥皮地狱,食肉地狱:堕此狱者,生前多以剥众生皮为业。

例如杀蛇者,常活剥其皮,噬其鲜肉,汲取其鲜血、或鞭挞凌虐众生,令其皮绽肉开,魂归后堕落此狱;又恶心欺负凌虐于人,如同剥人衣服,令人痛不可堪,直至魂飞魄散。

凡此种种,死后堕此剥皮地狱,食肉地狱。

第十八层,食子女地狱,辣椒地狱。通常是指养不教父之过,儿子女儿作恶多端亵渎神灵,驱赶神灵,罪孽深重的人。

食其辣椒三天一斤不间断。扒其皮往其身上撒辣椒,电钻往其身上钻,手工锯往其锯下儿子女儿身上的肉做成肉饼喂其父母食用,直至魂飞魄散。辣椒地狱,是指作恶多端,驱赶神灵,亵渎神灵者,(恶人害好人。)

一律三天一斤辣椒而食用不间断,断其筋骨,直至魂飞魄散。自食其果。

偷工减料,欺上瞒下,拐诱妇女儿童,买卖不公之人,死后将打入刀锯地狱。把来人衣服脱光,呈“大”字形捆绑于四根木桩之上,由裆部开始至头部,用锯锯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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