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纠葛·欧阳 - 芳冬月笙 - 百里妙华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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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纠葛·欧阳

想必是久居中国,他说得一口流利的中文,若是忽略他那张充满西方特色的脸,定要将他认成中国人。

知道老师是在安慰自己,欧阳煜心头涌上一抹感动,强行略去内心的忧伤,他笑着附和道:“对,还是会再见的,是我太多愁善感。”

那位外国老师笑得和蔼,一边拍着他的肩膀,一边道:“这才是嘛,你可是我林清平的学生,怎么会想不开这些小东西呢?”

林清平,他的中文名字,原名米德拉·葛朗台,英国著名的经济学家,现任教圣约翰书院经济学,已经与书院风雨同舟二十三年之久,因为人亲和且知识渊博,深受学生爱戴。

欧阳煜也是他的学生。

林清平教授曾说过欧阳煜是他非常喜欢的学生,不止是本届毕业生,而是他任教二十三年来最喜爱的,唯独这一个。

当时校坛众说纷纭,说什么欧阳煜和他是亲戚,欧阳煜有什么背景,还有的说是因为欧阳煜长得好看……

不过学生们最担心的,还是偏袒和包庇,教授都已经这么说了,那是不是代表他会偏袒欧阳煜?

事情闹了好一阵子。

那两位当事人却还是神色如常,旁若无人地在校园里穿梭,对学生们的碎言碎语置若罔闻。

别看林清平为人亲和,兔子逼急了还会咬人呢,他也是有脾气的。

只要是他决定的事,怎么样都不会改变,清者自清,他没有做错事,虽然也不会在意他人的议论。

置于欧阳煜,平日里就很少与人交往,家境不算富裕,也不会有太多的人同他交往,他也是随心所欲的主,他向来是不知道羞愧是什么。

闹得最厉害的时候,就连校长卜芳济都来询问林清平,“这是为什么”。

他不仅没有回答,反而一脸神秘地念叨,“天机不可泄露。”

后来,他俩成功的用事实证明了——成为林清平最喜爱的弟子是有多么的惨。

欧阳煜每天都是闻鸡起舞,天刚蒙蒙亮就要从床上爬起来,夜以继日的学习!学习!再学习!

寤寐求知,简直可以称得上是一台学习机器。

莫说学生,教师们都被惊了一跳,实实觉得惨绝人寰。

再然后,所有人议论的嘴都被堵住,明面上是再也没有人敢议论他们,可是背地里就不清楚了。

一晃三年而过,三年的朝夕相处,他们早已是亲如父子,现在说毕业就要毕业,师徒情深,自然是难舍难分。

林清平几近自夸的话语,却让欧阳煜即刻振奋起精神,眸子闪动着耀眼的光泽,满面骄傲的,“那自然,老师可是最厉害的!”

这话若是旁人说出来,林清平定然不予理会,可这话从他宝贝徒弟的嘴里说出来,那意义就完全不一样。

得到宝贝徒弟如此的肯定,林清平心里有点小得意,面上也就表现出来,笑的特别开怀,“哈哈哈,你真是会说话啊,不过,说的是事实,哈哈哈哈……”

许是笑声太大,他身旁樱花的花瓣竟成群结队地徐徐飘落,落在他肩上、头上,他还是浑然不晓。

老师这样好像……

“噗——”

林清平听到他这身意味不明的笑,心里感到奇怪,于是停下笑声看向他,怎么越看越觉得,他是在嘲笑自己?

得好好教训他这个没有礼貌的小子,林清平佯装生气。

“小欧阳,你是在嘲笑为师吗?”

只有在特别严肃的时候,林清平才会这样自称。

即使如此,欧阳煜也不笨,他跟林清平相处三年的时间,虽然不算长,可他也能摸清楚林清平的底细。

这分明就是在假装一本正经,接机教训自己。

欧阳煜忍住笑声,轻咳一声,也做出一本正经的样子,“不知道老师有没有看过《贵妃醉酒》?”

林清平有人生三大爱好:一.管钱;二.教学生;这三呢,就是爱好京剧。

看了头一次京剧之后,便对此念念不忘,锲而不舍的钻研着,莫说外国人里头,就是在上海,也算得上是顶尖的票友。

林清平的注意力瞬间被他的话吸引住,两眼冒金光,一把就抓住了他的袖子,“知道呀,知道呀。”

他那模样,真像个好奇的小宝宝。

就算是这样大幅度的动作,那些花瓣还是锲而不舍的黏在他的衣服上。

欧阳煜神秘地笑着,随即抬手取下他肩上的花瓣,郑重其事的在他面前扬了扬,并得意的冲他挑挑眉,“老师像里面的花美人杨玉环。”

林清平闻言一顿,略微思索后瞬间反应过来。

而后,震耳欲聋的喊声在门前响起。

“欧阳煜!我杀了你~”

那分贝,鸟都被惊慌失措地展翅高飞。

门卫大爷倒是很淡定,平静地抿了一口茶。

毕竟这事儿是常有发生的,都已经成了习惯,他们若是不这样,反倒觉得不自在。

林清平仰天长啸完,才发现欧阳煜距他已有十丈之远。

欧阳煜没心没肺的笑着,“老师,我这就回家,不打扰您了,拜~”

话音刚落,便一溜烟跑没影了。

林清平还有事情需要处理,虽然没有闲工夫去追赶他,只能做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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