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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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煜缓缓闭上眼睛,那段堪比噩梦的回忆再次浮现,光是想起就忍不住害怕到直打颤。
但现在的他已经不会再像曾经那样退缩了,薄煜深深吸了一口气,鼓起勇气,讲述起了三百年前的真相。
世人皆说《山海经》不过是上古神话,把里面的妖怪尽是看作传说,但凡真有人相信还会被街坊四邻笑成为呆傻之人。作为当事人的妖怪们对此却毫无怨言,甚至还因此得益,并不需要多加掩饰就能很好地隐藏于人间。
可是t意外总会来得很突然。先是一个小村子爆发瘟疫的消息不胫而走,据传信人说整个村子都感染上了,没几天就都去了,无人生还,就连周围的镇子都有些波及,家家闭门不出。本以为只是一场无情的天灾,可这时却又传出了一条小道消息——其实里面还有一家人活着。别说痊愈了,他们根本都没被感染!
流言越传越鼎沸,不少人都迎着生命危险去了那村庄中,本以为是无稽之谈,结果回来之后的人们都一口咬定就是有这么一户人家,愣是一点事也没有,还发达到盖新房了!
到了这时,不光是镇子了,举国上下都知道了,甚至就连皇帝在听闻后也急忙派人前去一探究竟。本来继续隐瞒的人家在见到钦差后连忙跪倒在地,也终于松了口,老实交代。
其实他们也搞不清到底是什么原因,但极有可能是前几日从河里捞上来的一条奇形怪状的鱼。虽说大概能看出是鱼的形状,但那怪物却长着四只眼睛和六条腿,更关键的是它还能吐珍珠!很久没有开荤的一家人先迫不及待地把它宰杀吃净,又把怪鱼嘴里和脚上的珍珠全都到镇子上的当铺里变卖了,拿着银两就开始打算把房屋好好修整一番。本以为好日子就要跟着瘟疫一起葬送了,可是等了许久竟一点事也没有。
喜奇闻轶事的学者们很快就听出问题,惊呼着那并不是什么奇怪的鱼,那是《山海经》中记载的朱鳖鱼!无论是长相还是功效都一模一样!
人们最开始是不相信的,奈何这家人就是好好活着,当铺里的珍珠也是珍宝无异,再不怎么相信的意识这会儿也动摇了。各地的人们成群结队地赶往村旁的河道中,虎视眈眈地盯着水流,都想找到另一只能治病发财的朱鳖鱼。
可是他们等啊等,等啊等,等了很久也等不来。一拨接着一拨人离开了村子,骂骂咧咧地说是谣言,还说那家人胆子也是真大,连皇上都敢骗。一年之后,当人们再提起这事,便都默契地说是神话谎言,听罢就算了。
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走了,还有一小部分人,他们不是倾家荡产就是重症在身,对于朱鳖鱼长久的偏执使得他们还是死盯着水流,不停地顺着往上游找。果不其然,在一处隐藏极深、极为人迹罕至的陡峭山谷里发现了一处狭小的入口,进去后发现河里竟有十几只朱鳖鱼!更意想不到的是还有其他的形状各异的鱼!
他们拿着早已翻烂的《山海经》不停查看,眼神也变得狂热。有能治疗白癣的豪鱼,有吃完后能无忧无虑的鯈鱼,有能预测旱灾的鱼……各种数不清的鱼妖都汇聚于此,但凡拿到市场上变卖肯定发达了!想不到这山谷竟是个宝藏!
其实这里正是鱼妖们居住的地方,也是薄煜的住所。
“他们发现了。”薄煜浑身颤抖着,惴惴不安的声音似乎又回到了那个恐怖的夜晚,“那天正是清明,他们夜半举着火把就冲了进来,手里拿着渔网和大刀,谷里也因此乱成一片。”
“他们对照着东山经一个一个看,有用的就用网捆起来,没有的就直接……呼……最后走的时候还一把火烧掉了整个山谷,你的信估计是跟着那场火一起烧成灰烬了。”
文瑶此刻已经没心情在想什么信不信的了,他知道那晚被屠村的事,可以说三界里没有一只妖怪不知道的。听说那天清明下了好大一场雨,整个山谷都被蒙在一场大雾中,一切都是白色的,一切都是模糊的,只有河流里是充斥着血腥味的鲜红色。
从那之后那伙人的行径越发肆无忌惮,队伍也逐渐壮大,就是那时山海委员会成立,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剩下仅存无几的妖怪们。
而这也是为什么他们九人在刚上车时会如此戒备人类,看到郝仁和冯旭的举动反应时更是嗤之以鼻,毕竟他们太熟悉卑劣的贪婪人性了。
但他根本不知道小煜竟然也在其中!
“可他们说你当时并不在谷里,是消失三个月后在一处农庄里被找到的!”文瑶久久无法从震惊中缓过神。
他本以为薄煜是因为看到信后为了避免和他接触,正好躲过一劫,庆幸的同时又想到他宁愿躲起来都不愿意见到自己,便遵守了信中所写下的“不再打扰他分毫”的诺言。
从那之后他就进入了山海委员会,借着职务之便打听薄煜的消息,“听话”地没有再靠近一步。只有几次他实在受不了了,便裹着一身黑衣躲在树干后,远远地看上几眼就满足了。
然而现在却告诉他小煜当时根本不知情?还命悬一线?!
薄煜无奈地笑了一声,却并无半分丝毫笑意:“可能得益于我是人形的状态吧?”
灵气充沛的山谷其实不单单是居住地,更是修行之场。除了薄煜和几个已经修成人形的妖外,剩下的大多数都是还未学会化形的小妖,最开始被吃掉的那只朱鳖鱼就是其中一只,他在修行时没控住心火,昏呼呼地顺着河流漂了下去,也正巧被那户农家捡回了家。
可屠村的人并不知道这些信息。
他们只以为薄煜他们是率先发现“财宝”的盗贼,虽说双方是竞争关系,但也不敢下狠手。毕竟杀几条鱼算不上什么罪过,甚至人们还极有可能夸赞他们是降妖除魔行侠仗义。但人却是完全不一样。他们只想发财治病,并不想真惹上官司。
所以这伙人在来之前就在某个江湖郎中那里买了些蒙汗药,还特意强调要药效重的,悄悄提前潜入厨房里,把药投入吃食中,就是为了让薄煜他们提前昏迷过去,然后随手找个辆板车把人拉到远处。
但他怎么也没想到那江湖郎中也是个半壶水响叮当的,竟在蒙汗药掺了不少的忘忧草,虽是成功让他们昏迷过去了,但也染上了失忆的毛病。
文瑶听得忍不住喉间一紧,吞了口唾液:“所以你现在的记忆力……”
薄煜点点头:“嗯,就是那时候得的。我最开始都不记得自己是谁,还是巫褚她们找来后才解释清楚的,之后我就去治病了。”
文瑶听罢手心握紧,眉毛几乎要拧成一个结。
他知道忘忧草,吃了之后就会让人忘记一切,听起来并不是什么毒药,但却无药可医。
不,其实也不能说是无药可医。据《神农百草经》记载,金灯花,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彼岸花,能够能唤起死者生前的记忆,因此也极有可能有治疗失忆的功效。
可最大的问题,是真正有此作用的金灯花皆生长在冥界,而就算是身为神仙妖怪的他们、就连应龙也不能随随便便踏足,更别提还摘朵花出来治病了。
但如果他没猜错的话,也许……
薄煜见文瑶的神色凝重,沉默地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害怕他替自己担心又造成怒火攻心了,急忙解释道:“我现在已经好多啦!之前一分钟都记不住,现在吃了巫褚给的药能坚持十二个小时呢!”
薄煜说到这里顿了一下,耳朵倏地红了,偏过头去,声音也小小的:“其实,我是准备在完全治好失忆症后去找你的……我,害怕现在有病的自己配不上你,所以只是想……”
“小煜。”
文瑶打断了薄煜的话,他的眼神深情款款得好似一汪深泉,眼底也是毫不遮掩的爱意。
“你从来都不会配不上我,你那么好、那么聪慧、那么善良,倒是我时常会感觉配不上你。”
“我从见到你的第一眼起我就喜欢上你了。以前是,现在是,以后也会是。”
“我写的书信里每一句都是真心的,只对你说,也只会对你说。”
“小煜。”
文瑶轻轻呼唤着他的名字,他的声音很温柔,就像千百年每一次呼唤时一样。
仿佛回到了三百年前的那天,不同的是这次薄煜来了,他也回到了书院里,坐到了石阶上,和自己肩并肩坐着。文瑶侧着头,说出了t他在七天七夜里低念了无数次的那句话——
“我心悦你。”
“小煜,我心悦你。”
薄煜只感觉自己此刻的大脑一片空白,所有的思绪都消失不见,只能听到心跳扑通扑通响得厉害。这是他午夜梦回中期待已久的画面,是他以为自己痴心妄想的画面。他的双唇微微颤抖,喉咙像是被堵住一样发不出声,可他明明清楚地听到一个声音,那是自己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