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试谈中庸与和谐社会的关系
张宏邦赵华朋
(西安理工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西安理工大学人文学院教授)
“中庸”一词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并不新鲜。但是,当它目前被大量使用并被视为无能、缺乏魄力等的同义词提出的时候,作为略知中国传统文化的我们,难免要面对这种尴尬,从而也有责任和义务来完成当今社会赋予我们的阐释者角色,从哲学和思想史的角度对“中庸”、“中庸思想”给予较为公允的认识和评价,从而较为合理地评估出此一思想对我们社会的影响。
关于“中”,唐兰先生在《殷墟文字记》中说,“中”为一面旗帜,是远古氏族为聚集本族成员的信号。旗帜一树,群众来自四方。由此,“中”引申为“中央”、“中间”的“中”。雷庆翼先生不同意这一说法。他认为树旗为“中”,“这样‘中’的随意性甚大,旗帜立在旷地的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成为众人聚集的‘中心’,这个‘中’的概念不是客观事物的‘中’,而是人为的‘中’。不可能设想,先人们先有人为的‘中’的概念而后才发现客观事物的‘中’。”雷先生说,“‘中’字的本义应是事物的中点或中部,推而广之为中央、中间。又有‘中’的重要特点是平衡,于是有了‘正’的意思,正则不偏不倚,故常常‘正中’连言,然后再由具体事物的正中推广到抽象的事物,则又有‘中正’。”可见,尽管二者有分歧,但是他们都是把中作为名词来理解的。然而,朱骏声的《说文通训·定声》说:“其本训为矢著正也。”“著侯(箭靶)之正为中,故中即训正。”可见,中的本义是打中猎物,引申为“达到目的”,转引为切合、遵守、符合某项要求,或某种规则、标准。这里的中则是作为动词被理解的。如是看来,中,就有了正或正确、合宜、恰好,以及合乎一定的标准的意思。
关于“庸”,在古代也有两种解释。一种意见认为,“庸”应解释为“用”,中庸即用中,并以孔子“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的话来作佐证。另一种意见认为,“庸”为常行之“常”,中庸即中常,也就是合乎常规的意思。作为训诂问题,我们在此不论。且让他们各家纷纭。我们还是回到我们的议题上,也就是从哲学和思想的角度,继续谈开去。
这就迫使我们必须回到儒家经典,回到孔子回到子思。是孔子最早提出“中庸”这个概念。《论语·雍也》云:“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论语》只提到这么一次中庸。在这里,中庸显然被理解为一种最高道德境界。子思著《中庸》,竭力于阐发“致中和”的思想。“致”是动词,即达到的意思,而“中和”意同中庸,是指要达到的目的。子思云:“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这里就是将中和视为天下的本质规律,一以贯终的思想。并且子思还发挥了孔子的中庸思想,提出“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的观点,将中庸由道德境界提升到整个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理想境界的高度。对于自然界而言,中和便是大地万物的化育;对于社会而言中和便是国治民安的和谐。显然,中庸已成为儒家的最高的理想境界。子思站在哲学高度,对中庸进行的阐发也无疑是人类的最高理想境界。从此,我们不难看出,中庸在它的发源阶段有着多么深远的含义。
然而中庸不仅仅是设置了一个高度,更给人们指出了到达中庸的途径。子思说:“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就是说,以“诚之者”的态度,经过“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的具体方法,才有可能“明善”、“知天”,即认识和掌握“天之道”。从而达到所谓“率性”。子思云:“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在他看来,自然界、人类社会的规律都不是人为的,而是天命的。“率性”便是遵循客观规律,在自然界便是率物性,在人类社会便是率人性,这是实现中庸的根本途径。
子思还说:“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这里反复强调“尽性”的重要性。“尽物之性”即是要遵循万物生长死灭的客观规律,这样就能“赞天地之化育”,实现自然界的中庸理想。同样,“尽人性”也应该是遵循人类的社会本性,这样才能达到国治民安实现社会和谐的中庸理想。这里很有道家遵循人之本性的味道,只不过儒家的人的本性更多的是社会性,而道家的更多的是自然性。
物性是客观规律,那么人性呢?人性是什么?孔子虽对人性谈得不多,但是,他一再强调仁和礼,强调人的道德修养,当与人性密切相关。孟子明确提出性善学说,他说:“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也,犹其有四体也。”在孟子看来,人性中的四种善端是人先天固有的。尽人性就是尽你作为一个人的本性就够了。人人都为善,人与人之间就实现了生存的和谐,关系的和谐,也就是实现了中庸理想。
可是,后来儒家过于强调人的社会性,而忽视了人作为一种有感情的动物,不仅仅是靠理性来支撑的,从而儒家为了达到中庸的和谐理想,不惜牺牲人类的情感。子思称:“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尚给喜怒哀乐之情留有一席之地。而汉儒论诗,便提出:“发乎情,止乎礼义的要求,强调以礼义节制情,已经露出情与性对立的端倪。唐代李翱尽管认识到“性与情不相无也”,但最后还是得出“性善情恶”的结论,进而主张“恢复本性,除灭邪情”。这种思想到宋儒则变本加厉,朱熹宣称:“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胜则天理灭”、“圣贤千言万语,只是教人明天理灭人欲”。这种理论被付诸实施,人性便遭受严重的摧残。明清两代仅正史所记,就有许多节妇烈女成为无辜的牺牲品,造成了中国人生存状态最为黑暗悲惨的岁月。
性和情对立起来,进而否定情,实际上也就取消了人性的存在。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率性”、“尽人性”便成了一句空话,而中庸也就失去了它鲜活的生命。中庸不再是对人性的尽情抒发,而成为对人性的压抑和扼杀。它作为一种道德理想也终于被歪曲成为一种模棱两可、不偏不倚、唯唯诺诺、八面玲珑的太监人格。封建统治阶级正是利用这种歪曲,大肆扼杀人性、培植奴性,使虚伪圆滑者得逞,让虚伪到处横行。这种景象根本不是什么中庸,而是对中庸残暴的玷污。中庸之道从此蒙上了厚厚的耻辱,失去了它应有的思想光辉。对中庸的歪曲,完全违背了儒家创始人的意愿。孔子、孟子都是性情中人,他们的言论行为大都是率性而作,表现出了强烈的个性。而后人后世的歪曲,让中庸失去了其应有的本来面目,看来,只有恢复人性的本来面目才能做到“尽人性而致中和”,实现社会和谐的理想境界。
在这方面,康德有过关于全球普遍伦理的可能性的问题的论述。中国人虽然强调尽人性,但是没有一个更高的标准进行约束,在人们的心灵里没有一个高高在上的准则,所以在现实生活的应用过程中,强调率性,就只把握了它的功用性,从而忽视了去挖掘其哲学意境上的内涵的工作,于是在中国的历史上,才有了以实用为原则的率性给历史和今天留下的难以摹状的可笑嘴脸。所以,我们有必要把中庸的道德境界上升为普遍意义的准则,使它能够对人们的各个方面进行约束,就像康德的普遍法则。也就是说,对待中庸思想,我们有必要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发展过程中被人们附会上的),也就是去伪存真,同时我们应该看到,它的提出作为贵族阶级的理想,忽视了更广大的人群。所以,我们有必要抛弃中庸思想作为古代贵族阶级的治国思想所具有的功利实践性的局限,让它成为一种普遍的道德准则,融入我们每个人的生命意识中,借以约束我们的社会个体和群体,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中庸、至诚、率性不应该是一种抽象的说教,而应该是一种具体的社会实践准则,但是,它不应该沦落为工具,作为实践意义上的思想,而应该成为目的,成为升华现实,完善现实的动力。儒家在这方面尤其强调道德修养的重要作用。他们主张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在这个过程中最基础的是修身。修身,强调的是个人的修养,道德情操,是对一个人自身的人格、意志的塑造。我们对国家、对家庭、对个人,都有着重要的责任和义务,我们不仅需要不断完善我们自身,对国对家更是责无旁贷。为了我们的社会和谐,为了我们的国家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我们呼吁还中庸以本来面目,提升中庸的境界,从而使这种美好的传统思想成为我们现代化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人文精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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