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笨蛋,走快点 - 梧桐的天空 - 煨风尘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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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笨蛋,走快点

清脆的自行车铃在身侧响起,钟梧骑着共享单车揉了揉我的脑袋,停下来与我一同等红绿灯。我拎着两台笔记本电脑,手缩在衣服袖子里听歌,看到他来,用脚背轻踢了一下他的小腿。他神色柔和的看着我,也轻轻抬起腿,摆出佯装报复的姿势。

绿灯亮起,他也随着车流一道向前去,远远地喊我:“笨蛋,走快点,你先回家”。

入冬了,天气变得很冷,路上的车越来越多,水泥陡坡的缝隙里有几株小草,深绿色的叶子在寒风里摇摆,远处传来火车驶过铁轨的轰鸣声,我低头看着深蓝色的棉服下摆,在黄色信号灯亮起前跑到马路对面,继续听着歌悠闲地向前走。

走进社区门时,钟梧恰巧从小路走过来,看到我在,一路小跑到我面前,接过电脑,牵起我的手揣进口袋里,“怎么没回去,外面这么冷,别冻感冒了。”攥了攥他温热的手指,我仰头看着他,笑着说:“谁等你了,钟梧真会自作多情。”

说罢,他牵我的手微微用力,带着我回家去。

疫情给外出带来了诸多不便,辞去了并不心仪的工作,我与钟梧在家里短暂的休息了一段时间,找到一份离社区不远的兼职。

怕我的外套单薄,他把冬天的厚衣服从行李箱中取出来,挑了一件最柔软的毛衣递给我,又给我一件厚实的防风衣。

换好以后他看着我,说很适合,我兴冲冲地打开衣柜,对着贴在衣橱里面的镜子照起来。黑色的毛衣包裹着屁股,衣袖长长的,只隐隐露出几根手指在外面,似乎并不是太合身。看着他期待的目光,我甩了甩衣袖,走过去抱住他,脑袋在他耳边蹭了蹭:“这个衣服可真软和,穿着挺舒服的。”

隔着衣料,他握住我的手,语气里带着肯定:“当然了,我给你的,都是我能给你的最好的。”

“哦~真厉害。”我打趣道。

“试试外套。这是我外公厂里发的,很暖和的,还挡风。”

深蓝色的棉服带着一些灰色,朴素又结实。袖口可以收紧,毛绒的内里确实有很好的保暖效果。从那天起,宽大的棉服取代了我填充物结块的外衣,每当出门,我便套在身上,以至于在每一个寒风凛冽的午后都能感受到温暖。

兼职的待遇还算不错,工作内容尚且轻松,只是写一些文案或者收集一些自媒体的素材。我和钟梧总是并排坐着,有时候乏累了,他蹭蹭我,和我说些悄悄话。

公司为我们提供一些水和零食,每次下班,吃不完的都会让我们打包带走。回家时,他总拿着没有喝完的水,带回去继续喝。我不爱喝矿泉水,于是总在下班时把我的那一瓶带回去给他。

出门后,他把水放在自行车车筐里,然后骑车去拿快递,或者在社区门口等我。

起初钟梧是喊我一块骑车的,我说屋里总闷得慌,难得有透气的时间,所以并不与他一起。似乎是约定俗成的分工,每天下班后我把水给他,拿着他的电脑,听着歌一个人在人行道上欢快的走。几分钟后他骑着单车转着车铃跟上来,有时骑的很慢,陪着我一起,有时一溜烟就消失在视野中。

有一天晚上六点多,推门进去,打开房间的灯,他从后面跟进来,说总觉得忘记什么事情,想了半晌仍没有头绪。直到要喝水时,突然一拍桌子,委屈巴巴的对我说:“我把水忘在车筐里了。”

我抱抱他,不以为意道:“忘了就忘啦,反正我们这还有这么多水,够你喝一阵子了。”

“可是今天的两瓶水几乎都没怎么喝,就这样丢掉太可惜了。”

“那怎么办?”

“我回去找找。”

说罢他又走出门去,过了许久,房门被打开,他的情绪更低落了,两手空空:“没有了,早知道白天的时候都喝掉了。”

我走进厨房烧了一壶热水,回来继续安慰他道:“没事哦,不算浪费,说不准被捡破烂的老太太拿走了。等下次再去的时候,我把我的水给你。”

“可是不是那一瓶了。”

我走过去,拍了他两下,说:“钟梧真是麻烦,那你继续出去找吧。”说完一直看着他,他也对视上我的目光,两个人突然一起大笑起来。

这使得我想起某一天,还在读书时,他送我离开南京。我们在地铁站歇息过后,走了很远,突然想到落在长椅边的半瓶水,两个人想了半天又跑了几百米回去把水拿回来。

我们似乎总喜欢一时兴起去做些什么,并不衡量为此付出的时间成本是否值得,只是因着本心,去寻找一些简单的快乐与最质朴的满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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