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眼泪拥抱最后一寸光
文q点调皮
1、那是我最美好的时光
那是我第一次参加葬礼,亡者是一个远房的亲戚,我连应该称他为什么,都不太清楚,更不太记得他的样子,只知道此刻,他永永远远地变成了摆在大堂中央的黑白照片,从此,在这个世界上,再找不到他生的痕迹。因为太年轻,对什么都充满了好奇。捧着一束洁白的纸花,学着大人们,以严肃中略带悲伤的表情,致礼,那时候,我不明白死亡是什么概念。我看到亡者的家属,哭到哽咽,哭到力竭,我当时想,这恐怕就是最悲伤的表情了吧。
我至今记得那种表情。生生地振动了我。我拽紧妈妈的手,她轻声对我说,微凉,乖,站好。
我便乖乖地站好,听着牧师致辞,苍白的声音以西方的仪式送了亡者最后一程。
那一刻,其实我觉得自己是那个不相干的人。
你就站在我的旁边。只比我高不了多少,白白净净,但是脸上却带着笑容,那时候我的世界多单纯,唯一的出轨便是偷偷暗恋一下万人迷学长,上课偷瞥一下窗外停在枝头的翠鸟。
简直觉得你的行为,太挑战我那循规蹈矩的生活了。你成功地吸引了我的眼神,然后轻声地跟我说,hello,我见过你一次,有一次在你们学校打球,你在旁边给xx递过水。
然后你不知道从哪里变出一朵小白花,那理应都在刚才的告别仪式里送到了遗体面前。然后你把它塞到我手里,勾了勾嘴角。
我的脑袋“嗡”地一声,当时我想,这个一脸坏笑的臭小子,怎么对死者这么不尊重呢?怎么在这样的场合,往我手里塞花呢?那真让我的脑袋轰轰作响,一下子无法接受。而后来我意识到,那是我沉酣的岁月苏醒的开始。
十六岁,按理说,一见钟情的爱情毕竟不太现实,但是你,确实是那心猿意马的开始。
之后,听大人们形容起你,你在父辈那边就是一个典型反面教材,用一切当时衡量少年的成功标准来看待你,你简直失败透顶。你不守规矩,读书潦草,态度恶劣,视行为规范为草芥,就像你在葬礼上不合时宜的笑容,忤逆,不懂事。
我妈跟我说,千万离你那样的小孩儿远一点。我当时是怎么回答的呢?我敢肯定,我肯定说,好。纵使我觉得你有那么点点的吸引力,那些长此以往的好学生理论,总是对我有较大的磁力。
嗯,我要离你远一点。
大概是因为下了这样的誓言,才让万事都扭转了路线。又或者,一切都是命中注定?
2、私奔般恋爱
你在街头举着一把吉他,旁若无人地唱一支英文歌。你的嗓子真是好啊,饶是被你这样折腾又轻浮地来唱,我仍觉得,你简直天生就是个歌手,你有一天,一定会站到几千万人的舞台上去的。我顿时忘记了你在葬礼上的不服礼数。
你不是在沿街卖唱,说难听了,其实你就是卖弄。上天必然是宠爱你的,你外表出众,又会唱歌,性子如同野马,恰是温柔岁月里的一曲异音。你太懂得自己身上的优势,你也很享受从各方投来的女性崇拜的冒星星眼的目光,可是你又非那么不屑,不屑你长得风流倜傥,不屑她们朝你尖叫朝你脉脉含情,你是这么不把别人的情意,甚至这个世界的规矩放在眼里啊。说白了,你就是任性。不过,庆幸,你任性了你的一辈子,任时光怎么在你身上雕刻,就是不愿屈服。
你们在街边搭了一个简易的台,高半米左右,你站在简陋的舞台上,却又自负如巨星的笑容。大伙儿都捧场,包括我,虽然我说服自己,你不过在哗众取宠,你哪里比得上那个奥数拿到全国一等奖的白衣飘飘的学长,他才是阳光底下的,可你却是黑暗里,最逼人的一道血色光芒,饶是让不嗜血的人,也想要饮一口。
或许这么说吧,在我们凡人的外表隐藏下,都有一颗小小的魔的心,在发芽,在寻找信仰。
你并不是魔,你只不过,是先找到了信仰的引路人。
你在围观群众里看到了我,我的眼睛顿时无法躲藏了,想要走时,你却从台上走了下来,一把抓住我的手,然后把我往台上拖。我心想你是不是疯了啊。你笑得那么旁若无人,就那么拉着我的手。我用力想要挣开,不知你要搞什么把戏。
你忽然把吉他给丢到一边,然后朝众人介绍我:“我的女朋友。”
我断定你是彻底疯了,父辈们对你的形容简直太轻描淡写了,你简直就是个虚有其表的疯子,我羞红了脸,骂你是不是有神经病。我们才见第二面,第一次你在葬礼上不合礼数地递花给我,第二次,你竟然在众人面前说我是你女朋友。我气哄哄地甩开你的手,却又觉得说什么都不合适,于是恶狠狠地骂了你一句:“神经病。”
但是,我不得不诚实地说一句,女生的虚荣心,蹦上了我的心头,被万千目光关注的你说我是你的女朋友的时候,我除了气急败坏,还有一点点的得意。我更得意地是,所有人都巴不得朝你示好的时候,我偏偏敢拒你的殷勤于千里。
不过下面的场景,却出乎你我的意料了。不知道哪里跑上台一个短发女生,骂骂咧咧地冲上舞台,踩在你的吉他上,然后一把把我给揪下了台。
一场混乱中,我这个莫名其妙被你拖上台的无辜者,就被她掀到了舞台下面。你过来扶我,我没看清你的表情,只顾着疼了。
后来听说那是你交往了三天的前女友,对你好得要命,没想到你一转头就把人家给甩了,还莫名其妙地高调表白,惹得她哭哭啼啼地来闹场,骂你是负心汉。
一出闹剧,也以一出闹剧收场。
她歇斯底里地哭,你反唇相讥,我又没说一辈子喜欢你,为什么不能喜欢别人?我就是喜欢她了,我要追她,而且谁要是再欺负她,我方渐十倍奉还。
后来听说,以前这样的事情也有发生过,你总是第一个保护你心爱的吉他。你的生命里,吉他是第一,然后才是你的姑娘。
你把我送到医院,我一路都在哭,硬是不要你扶我,喊你走开。其实我可以更凶一点,你害我莫名其妙遭此横祸,要给你的滥情买单,我真该喊你滚的。闺蜜扶着我,一直拿眼睛瞪着你。
我摔得不算重,真感激你的简易舞台搭得不高。我不过是划破了手掌,膝盖破了皮,流了一点点的血而已。
你好脾气地跟在后头,两手一摊,叶微凉你别哭啦,是我不对,不过我真心想要你做我女朋友?你敢不敢?
你竟问我敢不敢,我被你挑衅,一时口快,我干嘛不敢!我怕你不成?
你笑了,你的眼睛真好看,像一汪清水,和你玩世不恭的表情配合起来,像是一个看起来复杂其实又简单的谜题。
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我仿佛在你浮躁又潦草的神情里,探出一丝认真的温存。可是闺蜜拖着我说,你别信他,微凉,你别傻。你都不知道,他一年可以追多少女生,又可以轻轻松松甩掉他们。
你也没生气,你只是微笑着盯着闺蜜,跟说情话一样的语调,威胁道:“丫头,坏我好事,小心我揍你哦。”
闺蜜倒吸了一口冷气,我默默地望着你,拖着闺蜜快速离开。虽然我看你的样子,完全是开玩笑,可是我真怕你欺负她。
你在后面朝我喊,喂,叶微凉,今天晚上在夏赭街7号路口的大槐树下,我等你答复哦。
事实证明,你太会欺负女生了,我不知道多少女生为你掉过眼泪。多少人在背地里心有不甘地叫你王八蛋。你做的坏事啊,可谓是车载斗量,罄竹难书。
是的,方渐,你真的是个王八蛋。
闺蜜那天晚上却神色哀伤地对我说,微凉,虽然我觉得方渐这人这么讨厌,这么不值得喜欢,不值得珍惜,就连我……我还是没办法不被吸引。
正是如此,你是这么讨厌啊,可是我就是没有办法讨厌你。我不知道我们这个年纪的女生,是不是都有点儿自负,又有点儿潜意识里的叛逆,旁人认为不能成功的事,我便偏要一头撞去。
所以,我在那天晚自习翘了课,绕开了门卫大叔,穿过三条街,在那棵大树下,你真的等在那里。
你对我的出现一点儿都不意外,你笑得可真自负。方渐啊方渐,你确实不意外,这些年,没有几个女生能拒绝掉你浪荡却浪漫的示好,那些浓烈得又璀璨一时就湮灭的殷勤,我想,哪怕后来失去,也都觉得,至少我拥有过。
我是紧张的,准备好的台词,统统都忘了,脑袋里一阵闷响,脸红红的,颤抖着声音叫你的名字,方……方渐,你是不是真的喜欢我。
你走到我的面前,你依旧笑着勾着嘴角,用你最蛊惑人心的笑,后来啊,我再也没有见过有人笑得如你一般好看了,起码,打动不了我的心。你点点头说,我方渐不说谎。
听了你这话,我像个傻瓜一样鼓足勇气说,那你要答应我,永远喜欢我。
你拉起我的手,你的桃花眼眯成狭长的一条,你说,爱情我懂,但是永远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