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民合作科技服务部门 - 农业技术推广与农村招商引资 - 张志勇 - 玄幻魔法小说 - 30读书

三、农民合作科技服务部门

该部门行为主体是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改革开放后,日益显现的“小生产、大市场”的矛盾和冲突催生出一大批自发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如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专业研究会等,这类组织是具有合作互助性质的农民组织。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是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改变以往自上而下单向推广方式,实现双向互动综合服务方式的重要纽带,是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基础。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根据农户的科技需求寻找合作对象,不仅把先进科技成果引进介绍给农户,同时也把农业和农村发展中现实的科技需求反馈、传达给相关的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及政府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国内外经验表明,随着市场规模扩张和分工深化,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在维护农民利益、应对市场挑战、帮助农民采用新技术、新成果、开展科技服务等方面,能够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农民合作科技服务部门就是由这些合作组织互相联系、自然形成的部门。该部门的主要特点是其自发性,是由下而上逐步形成的。农民合作科技服务部门的各行为主体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而是依据各自的利益诉求产生相互联系。如特定村庄的个体农户组成的专业合作社,该合作社与其他临近村庄的相关组织建立横向、纵向的产供销协作关系,或联合组建更大范围的联社或行业协会,由此逐步发展为覆盖范围越来越广的服务网络。农民合作科技服务部门根植于农村,能够最直接地代表广大农户的利益,是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不可缺少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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