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不得志的兄弟
“锦锦,你说巧不巧,获得豪车大奖的得主,是我在法国的同学——赵平云。”迟乐铭兴致勃勃向妻子介绍。
赵平云个头不高,长相照同龄人略微偏老,自带几分苦相,属于丢进人群毫不起眼那种。
收起远望目光,苏锦锦笑得很热切:“早听乐铭提起过,当年你在法国对他很是照顾。”
“哪里,迟总才华横溢,那时我们都跟他混。”赵平云双手揉搓,回答得谦虚有礼。
这也难怪,过去住上下铺的兄弟,如今在其手底讨饭吃,自然态度要放低。
迟乐铭同学缘淡薄,回国后主动联系的,大都是为和幻象拉关系。
难得赵平云当年在法国,对落难的迟少施加援手,连苏锦锦看他的神色,都饱含温情与谢意。
娇妻、兄弟在旁,迟乐铭显出异于平时的兴奋,大手一挥:“等晚会结束去我家,让你嫂子炒几个拿手菜!”
油炸丸子、酱香猪蹄外加可乐鸡翅,苏锦锦还搜刮冰箱囤货,弄了个海鲜大拼盘。
见餐厅里的两人,推杯换盏越发起劲,苏锦锦索性又点一只火锅。羊肉、蛎蝗、茼蒿、粉丝并各色丸子,一股脑全倒进去。
鲜味混合着冰凌,激得赵平云的眼镜片升起一片白蒙水汽。
摘下眼镜细心擦拭,重见光明的男人抬头环视别墅内布置,不禁感慨万千:“迟总,这过得才叫日子。”
“你叫我什么?”迟乐铭喝得直眯瞪眼,颤巍巍地夹起一筷子鲜羔羊肉,送至对方菜碟:“连你爱吃羊肉,我都记得。你要把当年的称呼都忘了,我什么话也不说。”
几句调侃仿佛把人带回当年的岁月,赵平云的眼眸润起朦胧雾气,从右侧嘴角嘟囔出一句:“迟猴子。”
滚热的蛎蝗刚塞进嘴,苏锦锦急得连烫带呛,抖着舌根问:“什么?迟猴子?”
筷子尖还沾着芝麻酱,苏锦锦强压笑意,点戳自家老公:“这个外号,我怎么不知道?有什么典故?”
“那时我和迟猴,不,迟哥刚到法国,借住在一法国佬家里,”吹了一口冰冻的沈城干啤,赵平云寒得直砸嘴:“那货收了租金,又不给我们好饭食。成天牛奶、燕麦粥快把我们吃吐了。”
在迟乐铭去法国的第二年,苏锦锦才从天而降。
倒不是她把人弄丢了,当时她正值百年历劫,被雷劈得三魂丢掉两魂半,足养一年才动身赶赴国外。
迟迟对第一年法国的艰难生活,一向讳莫如深。小老鼠后来通过很多渠道,才了解老公的苦难求学经历。
“有一次我们饿得扛不住,趁法国佬出门,把他冰箱和仓库私藏的美食,全偷出来吃光。”
夹起片生鱼片塞进嘴,芥末的浓郁气味冲上脑门,痛快得赵平云涕泪交加。
半晌后,用纸巾揉搓净鼻涕、眼泪,赵平云指着沉浸在美好回忆,默然不语的迟乐铭:“那法国佬回来气得差点报警,说我们和大闹天宫的孙猴子似的。”
“不容易啊,还是位酷爱中国文学的老外。”剥开从火锅里捞出的大虾,苏锦锦努力吹散热气,贴心地置于老公碗里。
眼镜后的狭长眸子,敏锐察觉到这一幕,涌上心头的酸楚情绪,勉强被安抚下去。
赵平云以筷击碗:“后来我们都管迟哥叫迟猴子。他也真厉害,第二年就拿到创意大奖,果真有翻江倒海的本事。”
话语尽显苍白无力,偏生迟乐铭喝得酒精上脑,又被火锅热气熏得微醉,连接话都忘了。
与赵平云不熟,苏锦锦自然不敢随意接话。
三人围坐餐桌,一时静默无话。
苏锦锦对服饰观察细微,发现小赵的衣服都是仿版,还属于手工粗糙的低配仿版,细微地方连边线都没处理好。
很明显,对方过得并不幸福。
“平子,尝尝你嫂子做的酱猪蹄。”
迟乐铭弃筷用手,抓起最大的猪蹄递给赵平云。又抛开往常的斯文形象,捡起一块肉蹄大嚼特咽。
迟先生不拘小节,苏锦锦只好对着新买的阿玛尼袖口,迸溅的几点油花神伤。
老公在努力拉近与昔日好友的距离,作为妻子必须无条件支持。
被迟乐铭嚼得香气神态,撩得食指大动。赵平云也直接上手,用牙齿撕咬着猪蹄筋。
深感将妻子冷滞一旁不好,迟乐铭没空理会嘴角的油汁:“对了,我记得二年级,你转去女友的学院继续攻读,现在结婚了吗?”
一口鸡翅塞牙,苏锦锦示意老公帮忙递牙签,努力转移话题。
没看小赵的皮鞋面连灰带泥,若有老婆才怪。
沉迷工作的迟乐铭,被苏锦锦和林林精心侍候,仿佛生活在旧社会的老地主,自是不易察觉生活的细枝末节。
苏锦锦真怕他再语出惊人,刺激小赵随时暴走的可怜神经。
美味的猪蹄瞬化苦涩盐咸,齁得赵平云食不下咽。苏锦锦眼疾手快,连忙抽出纸巾让其擦拭嘴角和手掌。
感激地看一眼苏锦锦,纸巾被油腻的掌心粘连,赵平云的头近乎抬不起来,双手交互地揉搓。
昔日好友娇妻在旁,反观自己落魄潦倒不得志。
赵平云越发迷惘失神,悲凉的声音无力掩饰:“我离婚了。”
娇嗔地瞥眼自家老公,苏锦锦相当无奈,迟先生从进门起,就在进行虐狗式屠杀。
一晚上洋酒、白酒掺和着干啤,又被火锅热气熏蒸,迟乐铭的舌头有点打结:“离,离啦?”
用猪蹄点沾酱汁,赵平云失神地在餐桌上写画:“为了她,我从最富创意的学府,转到一所国内都不承认的杂牌学院。”
“耗费三年光阴,结果回国没过几天好日子,她就嫌弃我没本事,投进一个脑满肠肥的粗俗男人怀里。”
被祸害的猪蹄“嗖”一下,扔进脚边的垃圾桶。小赵抛掷得很用力,仿佛丢弃的是那段糟糕懊悔的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