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现象学方法的应用
任何对梦的内容的研究都不可能沿袭实证主义的科学方*,梦这种现象和许多其他现象不同。在实证主义科学中有这样的原则:认为只有要个以上的人同时观察的同一事件才可信,并且一个现象必须可以在相同的条件下能重复。如果按这个原则,梦是不可能成为科学研究的对象的。梦既不能由两个人同时看到,又不能重复。我们可以和几百人一起观察海市蜃楼、彩虹、潮汐,而从不可能有两个人一起观察同一个梦。虽然我们可以用脑电图、测量眼动等方法判断人是否正在做梦,但是我们绝不可能知道他梦见了什么。
这并不意味着梦的研究注定不科学,只是说明梦的内容的研究不是实证主义的科学研究对象,它可以是现象学基础上的科学的研究对象。
在现象学的基础上,作者认为我们可以拓展上述原则,修改为:两个以上的人观察到相近的事件有可信性,可以用相似的形式重复出现的现象有可信性。这样,虽然人们不可能梦到同样的梦,但是只要大家的梦有相似性,就可以进行研究了。
在现象学基础上,梦在一个人那里显现出来的样子是研究的基础,但是这个样子只有梦者才能知道,因此,证明梦的意义或进一步研究梦,都不能不依靠梦者的自我观察或称内省法。因此在方*上,作者认为,内省是梦研究的基础。
但是,内省会不会不可靠呢?在心理学研究中,内省法是最早被使用的方法,但是后来心理学放弃了这种方法,至今这种方法仍旧不受重视。原因就是内省法有它的局限性。在对梦进行内省时,也有许多局限,这包括:
干扰。内省活动会干扰正在进行中的心理活动。在半醒半睡时,如果努力内省努力记忆梦,梦就会停止,两人会醒过来。
欺骗。如果一个人讲述了一个编造的假梦或者他改编自己的梦,我们不能直接看出来,判断真假也并不容易。
遗忘。在做梦的时候,人不能讲述或记录自己的梦,只能在做完梦醒来后才能讲述梦,而这实际上是回忆梦。梦很容易被遗忘,所以人们讲出来的梦只是真实梦的一些片断。
无法重复。绝大多数梦是一次性的,它们出现一次,然后就再也不出现了。少数梦虽然会重复,但是我们也无法有意让它重复。我们不能说:“昨夜的梦没看清楚,今天让我重新梦一次。”
难以控制。绝大多数人不可能控制自己的梦。
为了提高研究的可靠性,作者认为可以提出一些原则和方法。本书作者使用了三种内省法。
1.自然内省法。让梦者用讲述或画图等手段表述梦。
2.内省印证法。用不同的人的梦或其中材料作旁证。
3.控制内省法。按制某种条件进行内省,例如,吃咸菜后看是否做饮水的梦。再如,有训练的人可以对梦境进行控制。
作者认为内省法研究可以按以下几条原则减少不可靠性;
1.如果判断出讲述梦的人没有欺骗的动机,则他的内省报告有可信性。这个原则的意义是,如果讲梦的人不想欺骗我们,他的话就可信。
那么如何判断讲述梦的人没有欺骗动机呢?这又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判断。
如果讲述出来的梦不会给讲述梦的人带来实际利益,则他的内省报告不大可能会有欺骗,从而有可信性。
《后汉书·冯异传》中有一个例子。刘秀问冯异天下的形势。冯异说现在天下无主,劝刘秀即位做皇帝。刘秀这时讲了他的梦:“我昨夜梦乘赤龙上天。”在中国古人心目中,梦见龙或上天都预示着梦者将成为帝王,于是冯异解释说这梦表明刘秀命定要做皇帝,刘秀也就同意即位了。
这个梦对刘秀就很有益。因为刘秀很想做皇帝,但是按中国人的道德传统,他又必须竭力推辞,直到有强有力的做皇帝的理由使他无法推辞才能接受。梦就是一个强有力的理由,是他接受做皇帝建议的最好借口。中国历史上流传的大量这类的梦,可信度都是极低的。这类梦不可以用来作证据。
如果讲述出来的梦会给讲述梦的人带来危害,或者包含着讲述梦的人不愿意暴露的内容,则他的内省报告不大可能有欺骗、从而有可信性。
例如,一农民说他做梦当了皇帝,因此而被皇帝杀死。他的梦就有很高的可信度。
再有,如果梦暴露出梦者不愿意让人知道的心理内容,如对亲人的愤恨、不合道德的性冲动等,这个梦就有一定的可信度。
某女大学生在旅途闲谈中对一个第一次见面的男学生讲了一个梦:“一个男的要给我打针。我有些害怕,那个男人说,不要紧,吃了这片药就没事了。”
这个梦的意义是:那个男人想和她*,她害怕怀孕,于是那个男人说吃了避孕的药就没事了。显然这个女学生不会愿意对一个刚认识的异性公开自己的性生活,所以这个梦也有可信度。
如果讲述梦的人很诚实,他的内省报告有可信性。相反,如果讲述梦的人喜欢哗众取宠、出风头,他的梦可信性就差。因为他有可能故意把梦“改编”得更为离奇,以图吸引别人的注意。
如果讲述梦的人对梦没有一种极为固定的信念,则他的内省报告有可信性。
假如梦者是坚决相信梦是一种预兆,他可能会报告一些准确地预见了未来的梦。而实际上也许是这样,当一件大事发生后,他在记忆中的许多梦里找到一个和这件事似乎有关系的梦,并且有意无意地改造这个梦,使它似乎成为预兆。
坚信其他梦理论或梦信仰的人也很容易无意识地歪曲梦,使之与自己的理论信仰相合。
如果讲述梦的人缺少编造梦的能力,则他的内省报告有可信性。
儿童的梦报告比较可信,因为他们几乎不可能编造一个梦而不被识破。
不了解梦的任何科学知识和理论的人报告了一个复杂的并且切合某种理论的梦,则我们认定这个梦有可信性。
例如,一个完全不懂弗洛伊德梦理论的人,却报告了一个典型的凝缩作用形成的梦,则有可信性。
2.为避免遗忘带来失真,我们可以提出原则:如果梦者是在刚醒时报告梦,则他的内省报告有可信性。讲述梦的时间距梦发生的时间越近,可信性越高。
由于我们对梦遗忘得很快,所以在刚醒时报告梦可以大大减少遗忘。如果一个人讲述一个几个月甚至几年前的梦,那么他的讲述可信度极低。因为在这么长的时间内,梦的绝大部分细节已经失去了。
如果在刚醒时就把梦记录下来,这个记录也同样有可信性。
3.如果梦的形式和内容符合梦的一般特点,则这个内省报告有可信性。
例如,大多数梦主要是由视觉形象构成的,很少有长篇对话。那么某人报告说他梦里看到什么事情就较可信,而他说在梦里听别人讲了几百句就不可信。一般来说,梦中数学计算能力较低,如果有人说他在梦里准确地计算了复杂的数学题就不可信。
但是,如果梦见有人说了很多话的梦者是盲人,梦中计算能力较强的梦者是数学家,这种内省报告就不能说完全不可信。
4.虽然梦无法重复,但是如果有相似的梦互相印证,则梦报告的可信度增加。印证的梦越多,可信度越高。
假如过去从没有人报告梦见了有颜色的事物,所有人都说梦是黑白的,只有一个人报告说“我做了一个彩色么”,我们对他的报告不可轻信。而当许多人都说自己做过彩色梦后,我们可以相信彩色梦确实存在。一般来说,毕竟不大可能有这么多人说同样的谎言。
梦的情节也可互相印证。例如,某人报告说他梦中被追赶,他想跑但是跑不动,后来就吓醒了。如果别人也报告过类似情节,则这个梦报告有可信性。
梦的结构也可以互相印证。例如,某人报告她相继做了两个梦,这两个梦完全相反。前一个是她和男友一起站在帆船上,周围是阳光灿烂的大海;后一个是她独自在海水里站着,马上就要被淹没。
看起来这两个梦更像是同一个梦的两个部分,通过它们之间的对比,说明了这样一个主题,过去的幸福和今天的孤独。那么,事实是这样吗?梦会采取这种对比的方式吗?
如果我们不只一次地发现这种前后对比的梦,我们就可以肯定梦的确有这样一种结构。
5.如果梦的内容与梦者所受的刺激及生活事件有关联性,则他的内省报告有可信性。
如果梦的内容与梦者做梦时所受到的内外界刺激有关,则有可信性。
例如,睡梦中听到门铃响,稍过一会儿梦者醒来,说梦见到寺庙游览,塔上风铃在响。再如,梦中大吃大喝,稍过一会儿醒来发现自己很饿。
6.如果梦的内容与梦者近期的生活事件有关,则有可信性。
例如,某人梦见一条白蛇咬他。释梦者让他回忆前一天发生过什么事。他说没有什么特别的事,只是和一个同学吵过几句,然后说,这个同学穿的是一件白衬衫。梦和这一事件之间有相关:白蛇——穿白衬衫的人。此梦有可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