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封神
‘是好事!’
心头这样说着,莫令龙大笔一挥,接着写了起来。
“夫妻之聚,因情也。
子嗣之繁衍,顺情也。
人因有情,而有责任。
人因顺情,而有义务,此天然之理也。”
这是段过度用的大实话。
然后,戏肉来了。
“情之为物,或不可计较,或可以计较。
所谓不可计较者,则男女两无差别。
但以夫妻二人,所作所为,所出所受,皆不过自偿私情,与人无尤。
然而!若妄图携恩以自高,则当计较仔细。”
莫令龙直锋树笔。
“夫妻之事,恰如前言。
凡轻贱男子者,但恨称不知分娩之痛。
而今分娩之痛既解,则但孕育之功也。
所谓孕育,一孕一育,果皆女子功德乎?”
笔锋一转。
“非也!
如是我见,女但孕功,何来育功?
怀胎数月,舍子于夫,不问炊事,不解起居,不担启蒙,不教为人。
所谓女子育功,但略许钱财而已。
我今且问,以此微薄钱财相雇,且不许从事余业,有女子愿养一子女乎?
其价值切非相等。”
顺势挥毫。
“既非相等,则当知。
孕者女恩,育者男恩。
怀胎数月,与屈身暗室,辗转数年,受孩童无理之啼闹,忍妻子厌烦之折磨,孰为痛苦?
我方世界,孕育之时,大道在前。
明明前路,几易悟得,何苦可言?
以上天庇佑之数月,不过数时之等待。
换得一夫,终生照顾顺从,复有何情可以谓不值?”
突然,笔锋再转。
“有!
何以不值?
男子贱也!
既觉贱之,复当更贱之。
唯有以为,其贱本然,其贱如理,其贱乃天生天道,方可以一时自忍。
否则,为人母者,自有子女。
慈母之性,于心何忍?
百般狡辩,但为遮羞。
百般鄙夷,但为遮羞。
百般折磨,但为遮羞。”
莫令龙只觉滔滔文气,无边正义,悉数加身。
“则我辈男子,何不一改懦弱之风,行堂正之事,使汝妻子,不至恶堕?
于子嗣事,但但坦言。
汝尽育恩,我尽育义。
汝孕不足年,我育至入学。
汝勿谓我无劳,我无谓汝无恩。
子女入学,你我两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