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青梅竹马 - 重生十年之溺爱到底 - 大熙陌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四十九章 青梅竹马

“小淑女!”

秦舒儿下意识地回头――好熟悉的称谓!

只是看过四周,身后除了坐在敞篷车里的男子,就只有神色匆匆、忙着带自家孩子回家的家长了。

难道是出现幻听了?秦舒儿蹙了蹙眉。

自己如今已经是孩子的母亲了,又哪还是昔日里那个扎着马尾、不知世事喜欢听《栀子花开》的小女孩!

秦舒儿甩了甩头,有些好笑,即使有人唤这个称呼,也绝不会是唤自己的。

“小淑女”这个称呼,自从那个人决绝的离开自己后,就再也没人如此称呼过自己。

而这世上,也只有那个人会“昧着良心”朝那时同样张扬、叛逆,和淑女半点不搭价的自己叫上一声“小淑女”了。

心中仿佛被堵了一团棉花、闷闷的,突然变得难受。

她轻吐了口浊气,步伐变得沉重,眯着眸子,因为这似有非无的一声称谓心情显得倍加沉闷。

即使在家受着婆婆的不喜与刁难,也远没有如现在这般难受、压抑!

一句称谓,让她骤然想起以往那些交杂着不堪、美好、青葱让人留恋的记忆……

秦舒儿是个弃儿,二十三年前一个落叶纷纷的秋天,清晨,她被父母遗弃在了孤儿院门口。

那时,她才三岁,羸弱,如枯柴般瘦小,一点也不像个三岁的孩子,倒和两岁的幼童差不多大小。

身上穿着一件手工做的粗布连衣碎花裙,脚趿着最廉价的那种小凉鞋,还是破的,不合脚,是家里哥哥姐姐穿剩下的!

手里拿着小糖人,坐在福利院门口,压根没有发觉自己被抛弃了,正舔得开心,新奇的看着眼前的一切――

――这是福利院的人发现她时,所看到的情形。

除了身上穿的衣物,就再没有任何和亲生父母那边相关的东西。

哦,不,还有一样,她的名字。

三岁年时的她,话虽不多,甚至说不出父母的名字与家庭住址,但却清楚的记着自己的名字――秦舒儿!

也许是父母特意不教,也许是她愚笨,总之福利院的人最终也没有从她口中得到丝毫有益的讯息。

在经过报案、登发公告无果之后,只得按例收留了她,并且在她的固执下罕见的没有改名,一直都唤作秦舒儿!

……福利院的小孩很多,大的小的,男的女的,但大多都是来了又走,走了又来。

每每都是刚刚交好一个新玩伴,转眼就被人领养走。

久而久之,秦舒儿便不再轻易地交朋友了,因为她害怕自己会哭,哭为什么玩伴要走,哭为什么没人愿意收养自己!

十多年过去了,只有她和那个叫她“小淑女”的男孩子一直没有被人收养。

随着到福利院的时间越久,年龄越大,被收养的机会也便越发的少了。

因为想收养孩子的家庭更偏重那些四肢健全、年龄小还什么都不懂的小孩,那样,他们便会带得亲。

像她这样年龄的,开始有了自己的思想,再如何带如何养,终归隔了一层,带不亲!

再后来她和男孩也就无人问津了。

直到她们都过了被收养的年龄,渐渐习惯了,便不再有期待。

两个同病相怜、惺惺相惜的孩子从此便结下了革命的友谊,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大一、大二……一直在一起。

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也许说的就是她们这样的。

若不是后来…或许,如今,他们依然在一起……

秦舒儿也是在很久以后才知道,她之所以在儿时没被人领养,不是因为自己不讨喜,而是因为顾敖在温妈妈那里撒泼打滚,哭着、求着不让自己走……

温妈妈十分的疼顾敖,比亲生的还要疼!

她看淘气、调皮的小顾敖难得有个入眼的玩伴,那时还只是福利院一个普通义工的温妈妈便起了私心,给院长下跪磕头硬是留下了自己,不让自己被收养。

明面上自己还是生活在福利院,可实际上她与顾敖的生活用度却是全靠的温妈妈那点微薄的工资……

只因为温妈妈的条件达不到收养孩子的标准,秦舒儿与顾敖便在福利院一直待到了十四岁,直到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温妈妈成了院长助理之后,才住到了温妈妈的家,成为了一家人……

多年后,在一次无意中,秦舒儿听到顾敖和温妈妈的争吵,才知道,温妈妈之所以对她们如此的好,宁愿违背守约也要将她们带在身边――都只因顾敖是她的亲生儿子!

只因是顾敖求她,她才私自留下了自己……

而她,也正是因为儿时顾敖的看中而同他一样有了个幸福的童年――有母亲的…温暖童年。

她不恨顾敖儿时的不懂事,反倒十分的感激他,因为以她的性子,若是被人收养,不一定就会有现在的幸福……

不一定就有万般皆顺着自己的兄长,有比母亲还慈爱的温妈妈!

只是顾敖却不如此认为,每当两人为学费发愁、因买不起一条她看中的裙子而发愁时,顾敖的愧疚感就越发的重。

也因为如此,他才什么都依着自己,像哥哥宠爱妹妹一般,什么好的都留给自己,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让她生活得更好……

……

“妈咪!”

叶小辰从车窗探出头来,朝秦舒儿招手。

他不明白秦舒儿怎么呆呆的那儿站着动也不动,神色还那么忧伤。

字体大小
主题切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