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行政机构
参议院
参议院办公厅是参议院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成员由参议院常委会提名、参议院全体会议通过。根据参议院组织法,参议院办公厅主任主持办公厅工作。
参议院常务委员会:
是华夏共和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参议院的常设机关,于参议院闭会时行使国家立法机关职权;同时,也与华夏共和国总统共同行使华夏共和国国家元首职权。
委员长会议作为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的部门,成员由委员长、副委员长和秘书长组成,具体职权如下,
1.决定常务委员会每次会议的会期,拟定会议议程草案;
2.对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的议案和质询案,决定交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
3.指导和协调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4.处理常务委员会其他重要日常工作。
参议院专门委员会:
根据《华夏共和国参议院组织法》的规定,参议院常委会管理参议院各个专门委员会。目前,参议院共设九个专门委员会:
财政经济委员会
教育文化卫生委员会
外交委员会
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统筹委员会
政治法律委员会
国家工业和科技委员会
中央军事委员会
真理指导委员会
参议院直属机构:
参议院办公厅
企划院
参议院常务委员会调查统计局
参议院审计署
参议院廉政公署
参议院组织部
参议院警卫局
参议院荣誉法庭
参议院青年团
参议院少年团
参议院儿童团
参议院执行委员会
参议院执行委员会下设:
参议院执行委员会办公厅:
负责执委会文秘、会务工作,执委会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执委会指示、执委会领导批示的转达和催办落实;
参议院执行委员会调查统计局
参议院执行委员会组织部
参议院执行委员会警卫局
参议院执行委员会机关事务管理局
华夏共和国内阁,即中央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内阁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内阁实行总理负责制。
内阁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内阁的日常工作。内阁设立办公厅,由秘书长领导。
内阁办公厅:
内阁办公厅是内阁的综合性日常办公机构,协助内阁领导处理内阁日常工作。
内阁组成部门:
内阁组成部门由参议院决定设置的正部级机构,其性质类似于内阁组成单位,负责领导和管理某一方面的行政事务,行使特定的国家行政权力,其行政首长均为内阁组成人员。
·华夏共和国农业与农村部
·华夏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华夏共和国审计总署
·华夏共和国外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