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难抑之情
这次比赛,数学老师还给他们七班设计口号,亲自帮他们排列队形。
学生们的动作也在高强度的训练下有了气色,至少不抢拍不落拍了。
晚上时大家精气神比傍晚更好一些,都觉得挺有趣,因为这是九中开晚自习以来他们班大开先河全体翘课。还集体违规带零食进教室,体验了一把自由自在的荷尔蒙群体冲动的爽快,别提多开心了。
但初阳开心不起来,他月考的时候在化学上失了很多分,差劲到只有寥寥几个空会填。于是他常把化学作业和他自己买的资料书带回宿舍学习。
这天,他抱着书去食堂二楼吃夜宵。人很多,都是他们班的,大家肚子都饿,下课铃一响就奔如猛兽,生怕猎物立马就会跑了似的急切。
初阳则不紧不慢,从裤兜里掏出纸巾,就着最近的一张餐桌站定,用纸巾把桌面擦干净之后把书放上去,还要把它们理得整整齐齐了才去一楼买馄饨。
排队排得久,十多分钟后才买上,他端着上楼的时候小心翼翼地盯着碗面,保证平稳,怕洒在衣服上。
所以当他看到明来和林熠像两道人间绝美风景一样坐在一起时,他整个人都懵了。
俊男美女,有说有笑的。
傻眼的初阳的汤终于洒了,洒在手背上,烫得他惊醒过来,把碗放好之后才发现自己的双手在颤抖。
他没再管馄饨,而是直直地盯着俩人的一举一动。
明来没说话,坐得端正,用勺子舀汤的动作不疾不徐,目光从手中的汤勺移到对面林熠的脸上。
初阳只能看到他的侧面,不知道林熠说了什么,好像把他逗笑了,薄薄的双肩一耸一耸的。
初阳火气生发,可也不能这么冲动地跑过去,跑过去要说什么?不能莫名其妙冲人发火,不然会让三个人都难堪。他决定换个近一点的位置。
明来背后是超市,超市是开在大阳台上的,内屋才是餐厅,而从阳台进餐厅的右边也就是初阳看到的左边有一道通往一楼食堂的楼梯,供超市人员搬货用的。楼梯那儿有一道小门,通往打饭台子内部,那里可以藏身。
初阳躲到那儿去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疯了,他半弯着腰挪近,扶着墙沿凭直觉找到二人的位置,然后小心翼翼地露出半个头,刚好在他们位置的正中心。但由于明来他们没有贴着台子坐,初阳听得不是太清。
什么“我不知道”,“有点为难”,然后是“好久了”。
初阳的心被满是刺的血液包裹着,好像一只溺得无法呼吸的刺猬。
他把耳朵竖起来再认真听,听到明来那湿润又沉重的嗓音说:“我觉得不可能了。”
林熠道:“那这么说,他是单恋你了?”
就是这一时刻,初阳冲了出去。
“宋初阳?!”明来手中的勺子掉了下去,砸到瓷碗边缘。
初阳已经非常明白明来刚才说的是什么意思。
那年慕容衾给明来的表白没有得到回应,也因为是被强迫,这件事就这么不了了之。而初阳因为想救人于危难胡乱也说了他喜欢明来,后来他们分开,明来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你是有什么病吗?”
现在他才反应过来,自己就是有病,而且已经病入膏肓。这是他垂危的第三年,就差快死了。好不容易明来回来,却他妈天天躲避自己还和一个女生在这儿说什么往事?!
他右手握拳撑在桌面上,弓着脊背附身直逼明来,眼里像埋了个定时炸弹,“你——刚才——说什么?”
“初阳,你别激动。”明来伸手捂住胸口,另一只手却不断地在桌面寻找着什么,然后,他摸到了那个勺子,冰冷的勺子。他将勺子握在手中,也终于镇定下来,缓了口气后对上初阳还在紧逼着的目光,“我们私底下说,宋初阳!”
明来的脸本就白,现在因为初阳的突然出现和大动肝火吓着了,两颊都充满了滚烫的绯色,而眼睛里又盛着渴求,水盈盈的。初阳看着他,整个人都软了。
他的眸子在明来对他眨了下眼睛的时候柔和下来,激动也收了半分,于是他撤回身子站直,这才去关注林熠。
林熠没有对他的突然出现表现出任何情绪上的波动,只慢悠悠地用勺子舀着汤喝。察觉到初阳的视线,她抬眼,笑了笑说:“怎么了?”
初阳随即挂上假得不能再假的友好笑容,“又吃夜宵了?”
明来踹了他一脚!
这一脚来得太熟悉了,说明明来没在生他的气了。初阳忍不住扬起嘴角,胆子也提了起来。他偏头看着明来,一屁股在他旁边坐下,拄着下巴笑嘻嘻地问:“又一起吃夜宵呢?”
林熠:“……”
“你怎么从那儿蹿出来?”明来问。
“找你呢。”初阳毫不避讳。
明来不好意思地看了林熠一眼,又立马问他:“找我干什么?”
“找你和好啊!”
明来无话可说,但好在初阳没有在食堂发火,他的心里也稍微放松了些。
“你都不关……”
“我们先回去。”明来打断初阳,站起来端起碗准备走。
初阳的火气和这几个月积攒的烦闷与焦躁都已经散了,现在明来说什么都可以,只要不再对他冷眼。
于是他笑嘻嘻地和林熠点头作别,跟在明来身后。
明来走得飞快,初阳揪住他空着的那只手腕说:“等一下,我拿我的书。”
明来只好停下来,背对着他说:“快点。”
初阳听话,赶紧跑到放书的位置,然而又在他拿上书的那一刻傻眼了。
他大脑空白了一秒,然后,他手中的课本“唰”一下掉到地上。
他带了三本书,资料辅助书,必修二的课本和一册习题。原本是垒得整整齐齐放在靠窗的桌子上,刚才却各自被甩在桌面边缘,最常用的课本放在最中心,他以为是谁不小心碰到了,也没怎么在意,所以直接拿起来,然而却摸到了上面的液体。
在确认液体是什么的那一瞬间,书被他扔下去,自动翻开了,他看到上面被踩了两个脚印,还敷着一层又黄又黏的液体。
他这人记笔记不喜欢用笔记本,喜欢书本里记得满满当当和原本的印刷字体齐齐挨在一块儿的存在感,这样让他觉得充实。但是现在……它们脏了,每一个字,每一个他费了很大劲儿学会的方程式,还有碰过它的手,指头,肌肤,细胞,分子,由外入里,寸寸滴滴,全都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