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训育
戚继光是非常看重士兵的精神面貌的军事家,对士兵品质道德之挑剔,是岳飞以来第一人。他不但在选择士兵时要排斥市井之徒,专用“乡野老实之人”,而且对招来的朴实农民,也不放松精神教育以及外在的身教和纪律的约束。
与封建时代的将帅不同,戚继光的精神训导没有太多空洞的封建忠义道德说教,而是从启发人之天良出发,结合士兵实际讲道理,比如他在《纪效新书·法禁篇第五》中说:“凡你们当兵之日,虽刮风下雨,袖手高坐,也少得你一日三分。这银分毫都是官府征派你地方百姓交纳来的。你在家那个不是耕种的面姓,你肯思量在家种田时办纳的苦楚艰难,即思量今日食银之容易,又不用你耕种担作,养了一年,不过望你一二阵杀胜。你不肯杀贼保他,养你何用?”实际上戚继光倡导的是一种士兵的职业道德,虽不及某些道德教条高远,却切实可行。
其次,戚继光要求将遇要起到为人师表的作用,以身教示人。将帅身先士卒,不仅在战阵之上,而且平时件件苦事都要身先士卒。戚继光还强调为将者要与士卒“同滋味”,不但患难时要“同滋味”,平时也要“同滋味”。只有为将者样样做在前头,士兵才能跟上来。
其三。良好的精神面貌的保持不仅要靠内在感化,也须外在的约束和激励。所以戚继光主张严纪律,严格赏罚,赏罚必须公正,该赏的人,就是平时的冤家也要赏;该罚时就是自己的子侄也要罚。他在带兵实战中也确实做到了这点,曾以临阵回顾杀了自己的长子。赏罚是与纪律相联系的,《纪效新书》规定了多种军纪,各项罚格条。还制定了“连坐法”,要求一种纪律上的群体连带责任。同时,把“不扰民”的精神贯穿军纪之中,与精神训导相呼,如规定:“砍伐人树株,作践人田产,烧人屋房,奸淫作盗,割取亡兵的死头,杀被掳的男子,污被掳的妇人,甚至妄杀平民;假称贼级,天理不容,王法不宥者,有犯,决以军法从事抵命。”
应该承认,这样训导出来的戚家军,其精神面貌就是大不一样,难怪战无不克,无坚不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