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被偷走的监控
在现场的几个刑警眉头紧皱,监控录像被人偷走可不是个好兆头,目前来看,监控录像是唯一一个能够给他们确定排查发现的证据,可是在这个时候离奇消失,给破案带来了山大的困难。他们每个人都很恼火,他们是什么人?是刑警!在刑警的眼皮子底下把监控偷走,这凶手是多么的胆大包天?
“你们几点开始营业?”
二楼的员工宿舍已经开门,几个打着呵欠的员工从里面走出来,看见站在二楼走廊的四个刑警,和酒吧门口聚集的警车,纷纷好奇的站在楼道上张望着。今天上午的时候来了警察,并且对他们轮流录了口供,没想到下午竟然又来了警察,几个服务员在门口窃窃私语,纷纷议论着到底发生了什么的八卦。
“还有半个小时就开门了。”
酒吧的前台说道,这时,门外已经进来了几个零零散散的客人,找位置坐下了。
“昨天晚上,你有没有注意在我们两个人离开之后,有没有谁过来动过我的杯子?”
张山问道,又指了指昨天他们两个人坐过的位置。
前台想了想,道:“没有注意到。”
这也不怪他,因为这家酒吧晚上的生意太火爆,在一楼大厅的顾客很多,加上劲爆的音乐和刺目的灯光,整个一楼都显得乱哄哄的,就连顾客在吧台结账的时候都得扯着脖子用最大的分贝喊着结账,否则都不太能听清。张山昨天的座位是一个角落处,相对来说算比较清静,而且特别不起眼,他们两个就跟寻常的客人没什么两样,服务员没有注意到也很正常。
陆羽道:“你们这里的杯子都是有数的吧?每天需不需要核对数量?”
“我们这儿的杯子是统一管理的,忙的时候半个月清点一次,不忙的时候一个礼拜清点一次。”
“所以说都是有数的吧?”
“对。”
“昨天你们两个用的是这样的高脚杯吗?”
陆羽拿起杯子问道。
张山回答:“是,慕云喝了很多红酒,我点的是牛奶,都用的这样的高脚杯。”
陆羽转过头问前台,“你们数一数这样的杯子,看看数量对不对。”
“好的。”
前台天哥立刻找了几个刚睡醒的服务员,让他们去后厨帮忙一起数一数杯子,而后便问道:“这位警官,我们这儿马上就得营业了,一会儿……”
毕竟陆羽他们都穿着警服,而来夜店场所的年轻人多数都对警察没有什么好感,这里本身就是消遣放纵的地方,来几个穿官服的出现在这里对他们酒吧的影响不好,而且势必会影响到他们的生意,所以现在陆羽等人有什么要求,酒吧的工作人员都会第一时间满足,就盼着他们能早点查清楚离开这里。
“放心,核对完杯子数量以后我们就走,不影响你们的正常营业。”
“那就太感谢你们了。”
不一会儿的工夫,负责清点的服务生拿着一张单子过来,说“高脚杯总共有147个,上次清点总共有150个。”
“为什么会少了三个?”
天哥问道,“我们的人有打碎杯子吗?”
“前天有一个客人打碎了一个,已经收拾完了,客人也赔付了50元钱。另外两个不知道哪里去了。”
酒吧里打碎杯子是常有的事,所以每过一段时间,酒吧就会清点一遍杯子的数量,及时补充杯子,这样就防止了客人在点饮品的时候杯子不够的尴尬,而这个高脚杯属于比较常用的杯子,在店里一直放着150个左右,而且在他们的仓库里面还有300个的库存。在以往的正常营业中,经常会出现打碎的杯子,也就是说每一次清点都能对上数量,可这次清点完毕之后,却发现有两个杯子找不到了。
张山等人此时心知肚明,当即明白过来。
凶手要获取张山、慕云二人的指纹,需要一个很复杂的过程。
提取指纹的方法有很多种,比如粉末显现法、熏染显现法、硝酸银显现法、8-羟基喹啉法、激光照射法等。
其中粉末显现法是最常用、也是最方便省事儿的方法。这个方法是他们出现场时候经常会用到的一个提取指纹的方法,只需要准备与物体颜色反差较大的金属或非金属粉末,例如铜粉、铁粉、铝粉、石墨粉等,粉末的颗粒在500目左右最为适宜。金属粉末在生活中不是很常见,但是石墨粉是很常见的东西,举个例子,2b铅笔的笔芯磨碎之后就是石墨粉,这个东西是最容易获取的。
所以张山判断,凶手一定是使用的石墨粉提取法来获得的指纹。
具体过程是怎么样的呢?
首先,凶手需要准备一个手套,防止在操作过程中沾染到自己的指纹,也保证了操作环境的干净。然后,凶手再准备早就已经磨好的铅笔粉末,用细毛刷把粉末轻轻的均匀的把粉末涂抹到有指纹的地方,再把多余的粉末轻轻的吹掉。利用摩擦力和物体的表面的吸附力,最终石墨粉会吸附在指纹当中,自然而然就显现出来。这时,凶手再使用一张贴纸,将显现好的指纹吸附在贴纸上,再准备一个软橡胶或者热熔蜡,把贴纸对着软橡胶或热熔蜡的表面一按,石墨指纹便会“吃”在软橡胶或热熔蜡的表面上,形成凹凸不平的印记,一枚指纹就这样提取完成。
虽然说这个过程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但是难在精细上,首先,石墨粉是很轻的物质,不小心打个喷嚏都会飞的到处都是,其次,这个过程中需要十分小心,如果用力过猛一不留神就会破坏掉指纹。所以在提取指纹的过程当中,凶手需要一个十分安静的环境。在酒吧大厅这样灯光刺眼,人流混杂的场所显然不能。
就算他在这样的环境当中提取了指纹,但是人群也会注意到他诡异的动作,大家都在喝酒嗨皮,只有你一个人对着杯子鬼鬼祟祟的,势必会引起众人的注意,这样对凶手是极为不利的。
这时,张山忽然想起了长湖支队录的与秦波喝酒的三人和另外三名陪酒女的口供。
这三个人和秦波年龄相仿,其中一个叫张启航的人说,秦波在喝酒过程中因为内急上了一次厕所,但过了好一会儿才回来,秦波回来以后骂骂咧咧的,说厕所有人占着半天,最终也没尿成。
他拿着冯平的口供进一步确定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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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波上厕所的时间是晚上11:25分。
而张山和慕云离开酒吧的时间是11:23分。
短短的两分钟,就让秦波和慕云二人失去了又一次见面的机会,因为缘分未尽,他们来到了同一家酒吧喝酒;因为缘分已尽,他们最终没能碰头。
“我离开酒吧,根据之前调取的监控录像是11:23分,也就是说,我们在离开座位之后,凶手就趁人不备拿走了我们两个的杯子。而秦波上厕所的时间是11:25分,等了足足有3分钟厕所里面都没有开门,最终等的不耐烦了才回到包间,选择憋着。”
陆羽道:“所以你觉得,凶手是把你的杯子拿到了厕所里提取的指纹?”
“是的。”
“冯平,之前长湖支队有没有搜过厕所?”
“陆队,没有。”冯平解释道:“因为这里并不是案发现场,所以按照流程来说,长湖支队只是把当晚和死者一起喝酒的人叫到一起录了口供,并且对这里的工作人员挨个问了话,并没有搜查这里。”
陆羽道,“搜厕所。”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