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金丝绒的窗帘
在下午,石达派人通知周云志到厂长办公室,说有重要的事跟他商量,周云志趁着间歇去了厂长办公室,见到石达等在那里,一见面就问道:“部长,有什么事?很急吗?”
石达听到周云志这么称呼自己,非常的不自在,从认识周云志那天起,他就是自己膜拜的偶像,并且觉得自己一辈子也无法超越的,他的脑瓜子聪明,做人也股子豪气,即使是行走在江湖,也一定是一位侠客,铁骨柔肠,行侠仗义,周云志是自己最佩服的,当初他选择做一位裁缝,觉得他是在蛰伏,在韬光养晦,有一天他一定会光芒四射的。
“别这么叫我,还叫我石达!”石达笑着说,“周云志,我左思右想,你上次跟我说的事,让甄诚出任大洋副厂长这件事,你最好还是亲自找郑国雄市长,效果要比我去找更好。”石达在昨天夜里就在反复考虑这个问题,认为还是让周云志亲自去找郑市长,要比自己去说更有说服力。
各行各部门都有各自的规矩,不能破坏了规矩,郑国雄是位正直、务实、有眼光的市长,他当上市长的时间不长,不到三年的光景,他自然要做出些成绩,当初自己把想法说给郑市长听的时候,他就很赞同周云志出任大洋服装厂的厂长,如果自己再推荐甄诚当副厂长,会让人觉得自己是为了谋私利,那真是洗脸盆扎猛子不知深浅,所以石达还是让周云志自己去提更稳妥。
“石达,你的意思是说我亲自去找郑市长,把握会更大?”周云志坐在石达的对面问道。
“当然是你亲自去把握会更大,如果这次还是我去提,他会觉得我乱用权力,或者是为自己谋什么好处,而换成你却不一样,他会认为你的确需要像甄诚这样的助手,缺他不可,郑市长就会考虑的,在政府部门工作,有些时候用对了方法,会得到事半功倍的的效果。”石达虽然支持周云志的想法,但也要找对方法,在政府部门工作,并非是只凭一腔热血就能干好工作,有时还要有缜密的心。
“好,我亲自去找郑市长,他不是答应过我,遇到什么困难亲自去找他。”周云志很赞同石达的分析,还可以把近期的工作向郑市长汇报一下。
第二天一大早,周云志就去了甄诚的照相馆,瞥了一眼云健开的小饭店,来来往往的顾客倒是不少,也多少放心下来,可并不想进去,直接来到照相馆前,一拉门,发现门从里面反锁了,周云志又看了看窗户,还拉着窗帘,两扇窗户被绿色的金丝绒窗帘挡得严严实实的,甄诚喜欢一切看上去高雅的东西,比如咖啡,金丝绒,电唱机,领带,在他的世界里,有一个基调,那就是浪漫,高雅的浪漫。
周云志猜到甄诚还没有起床,以前这种情况不多见,甄诚有早起的习惯,有时还去旁边的公园跑两圈,锻炼锻炼,自己离开这里才不久,觉得甄诚变懒了,周云志开始敲门。
过了半晌,甄诚才把门打开,从里面走出来,睡眼朦胧,显然才从被窝里钻出来,头发乱糟糟的,像鸟窝一样,“甄诚,都什么时候了,还在睡觉,我真是服了你了,你小子昨晚是不是去打野食去了?”说着周云志就要往里面走。
吓得甄诚急忙拦住了周云志,“别,云志,有什么话就在外面说呗,里面空气不好,一大早外面多凉快,快说,什么事?”
周云志看到甄诚狼狈的样子,紧张兮兮的,让周云志不得不起了疑心,“里面是不是藏了女人?”
甄诚见什么都瞒不过周云志,就只好如实的交代,“是沈月!”甄诚一边挠脑袋一边很是不好意思地解释道:“昨晚,她说太晚,不敢一个人回去,就住在这儿了,我也没拒绝,所以……”
周云志已经猜到里面的女人很可能就是沈月,孤男寡女独处一室,干柴烈火,擦枪走火很正常,何况甄诚年龄也不小了,对翻云覆雨之事肯定也是渴望了很久,昨晚甄诚一定过了个销魂荡魄的夜晚,脸上还残存着荡意,还留有耳鬓厮磨的痕迹。
“能理解,我不进去了,不过我找你有正事,你换件衣服跟我走,我带你去见个人!”周云志十分严肃地说。
“不用换什么衣服,我穿这身就行,走,你要带我去见谁?”甄诚对自己很自信,认为自己无论什么时候,穿什么都不会影响自己的形象。
周云志打量了一眼甄诚说:“难道你是要脚踩两只船吗?”
甄诚一低头,见自己一只脚踩着只黑色的鞋,另一只脚却趿拉着一双拖鞋,甄诚十分地尴尬,说:“云志,那你在这里等一会儿,我回去换换衣服就出来。”
说着甄诚转身回去了,过了一会儿,甄诚拾掇了一下,就走了出来,他问道:“要带我去见谁?”
周云志讳莫如深地说:“别问,到了地方你就知道了!”
甄诚猜不到甄诚要带自己去哪儿,知道周云志做事情一向很靠谱的,今天甄诚的心情特别的好,自己一直想把沈月搂进被窝,终于如愿以偿了,沈月真是个不错的姑娘,昨晚在一番云雨之后,二人谈到了结婚的事,如果不是周云志来找自己,今天甄诚可能会出去找个房子,然后和沈月一起,准备结婚的事,甄诚不想再拖了,要速战速决,生怕煮熟的鸭子飞了,沈月不仅长得漂亮,人也开朗,这样的女孩子喜欢她的男人肯定多的是。
“云志,你不跟我说,我想先跟你说件事!”甄诚一边走一边说。
“什么事?”
“我准备要结婚了!”甄诚一脸幸福地说着,觉得周云志听后也一定会高兴的,还会祝福自己和沈月。
“什么?要结婚了?”周云志十分地惊讶,没想到甄诚这么快就要结婚了,他和沈月认识的时间不长,居然发展得如此地迅速,让周云志有些史料未及。
甄诚见周云志的表情,很鄙夷地说了一句,“云志,我结个婚,你惊讶什么?”
“甄诚,我要带你去见的是市长,我想让你出任大洋服装厂的副厂长,跟我一起起干,怎么样?我以前跟你提过!”周云志看着甄诚说道。
“云志,我现在的想法改变了,我要跟沈月结婚,过好我的小日子就可以了!”甄诚很坦诚地说道,他喜欢沈月,他不想再去追求一些什么理想,什么抱负,那都是虚无飘渺的,只要有了沈月,甄诚就觉得很知足了,结婚后有了孩子,过着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幸福小日子,守着照相馆,日子也会过得有滋有味。
周云志没想到甄诚在短短的时间变化这么大,也觉得沈月居然有如此的魅力,让甄诚深深地陷入了她的温柔乡里,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不过也能理解,古代的君王尚且爱江山更爱美人,更何况凡夫俗子,可周云志觉得就算是为了一个女人,也不应该把自己的志向都抛到了脑后,曾经的誓言,铁骨铮铮的誓言,那晚,他和甄诚趴在一个被窝里,高谈阔论,谈着理想,憧憬着未来,还说以后要跟着周云志一起做出些惊天动地的大事,至今还历历在目,就如同昨天的事。
甄诚的背信弃义,让周云志失望极了,垂下了头,目光低垂着,脸色极为难看,非常的痛心,感到心在一阵阵地绞痛,甄诚的目光从周云志的眉头慢慢地向下滑,慢慢地滑着,看到周云志十分的失望和沮丧。
甄诚不忍心在看下去,转身离开了,他要从这里快点逃走,觉得此地不易久留,如果继续留在这里,他会硬不下心来,会再次改变主意,他已经离不开沈月,自己被沈月迷住了,搂着她,摸着她如玉的肌肤和脸颊,就好像拥有了整个世界。
周云志站在原地,脚下像生了根,生了伤心的根,失望的根。
甄诚往回走着,一步步很艰难地挪着,甄诚不想错过沈月,如果自己出任大洋服装厂的副厂长,就没有时间谈恋爱,没有时间结婚,就很可能会失去沈月,如果不是这个时候遇到了沈月,就是上刀山下火海,甄诚也不会眨一下眼睛的。
甄诚渐渐地把周云志甩在了身后,可在他的心里,又何尝能忘记冬天的那个夜晚,相馆里凉丝丝的,两个有志的青年,趴在一下被窝里,背靠着背,心贴着心,相互取着暖,谈着心,歃血为盟,现在想起来还心潮澎湃。
突然,甄诚感觉背后一双手揪住了自己,死死地拽住,让他无法向前走,甄诚知道这是命运之手,命运在呼唤自己,时代在召唤着自己,甄诚不再犹豫,猛地转身,阔步走到周云志的面前,掷地有声地说:“云志,我跟你一起干!”
周云志缓缓地抬起头,在这一刻,周云志的心十分地激动,略带感激地看着甄诚,心中一阵阵涌动着喜悦,伸出双手,紧紧地握住甄诚的两臂,没有说话,半晌后二人相视一笑……
其实在周云志的内心,觉得甄诚不可能走远,因为周云志十分地了解他,甄诚是个有诗意的年轻人,他的志向是在远方,不是一个女人就能把他栓得住的。
周云志和甄诚一起向政府的方向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