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去了湖州 - 周老四的奋斗元年 - 芸莱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九十三章去了湖州

王亚姝嘴上这么说,心里多少还有点伤心,自己的丈夫每天都很忙,又老是出差,可为了支持丈夫的事业,王亚姝觉得自己吃点苦不算什么,手脚麻利地把牙具、换洗的衣服,毛巾叠好,整整齐齐地装进行李箱,在最上面装了一盒点心,好在火车上吃。

收拾好后,又看看有没有落下什么,觉得该装的都装好了,就把行李箱的拉链拉好,放到了地板上,走到丈夫的面前,把轩轩接到自己的怀里,“云志,订几点的火车?”

“晚上九点的火车。”说完周云志拎起了行李箱,胳膊上搭了件夹克衫,向妻子和儿子告别,虽然已经记不清是第几次告别,可每次的心情都是一样的,很舍不得,“亚姝,三两天以后回来,回来后好好陪陪你和轩轩。”

王亚姝相信了丈夫的话,虽然丈夫每次都没有兑现,知道丈夫也是身不由己,抓起轩轩的手,“轩轩,跟爸爸再见!”

轩轩冲着爸爸一个劲儿地笑着,也会摆手了,好似也习惯了爸爸出差似的,也习惯了跟爸爸摆手。

周云志拎着行李箱离开了家,下了楼,叫了辆计程车去了火车站,从包里取出早先买好的火车票,在火车上,周云志从行李箱里取出亚姝装的点心,取出来后把行李放到了行李架上,坐回到座位上,打开点心盒子,取出一块点心吃了起来,下午一直没有吃饭,胃都抽在了一起,隐隐作痛,咬下一口点心,想起了妻子还有儿子,胃也不难受了,一口气把盒里的几块点心都吃掉了,有些泛困,眼皮打架,把衣服拉紧,头靠在靠背上就睡了。

到了湖州时,天还没亮,就在车站附近找了家小旅店住下,小旅店的卫生条件很差,周云志还想再睡一会儿,却感觉身上痒得厉害,就从床上爬起来,开灯一看,床上有几只蟑螂四处乱爬,周云志立刻没有了睡意,在旁边的椅子上坐着,等着天亮。

天亮以后,周云志在路边的小吃摊上喝了碗豆花,又吃了几个包子,豆花热乎乎的,吃进肚子,整个身体都热乎了起来,拎起了行李箱,找了辆计程车,跟师傅说要去卖丝绸的金家,司机师傅说金家在湖州当地非常有名气,金家还上过一档电视节目,司机师傅把周云志一直载到金家绸缎庄。

周云志走进了绸缎庄,刚走进去,周云志被眼前精美绝伦的绸缎征服了,有点眼花缭乱,眼前的绸缎色彩绚丽,奇异的花纹斑斓,想近距离感受,用手指去触碰,温润柔软,不禁感叹织工的精湛技艺,只有用最上乘的蚕丝为原料,才会奉献出让人叹为观止的丝绸。

正当周云志被眼前的丝绸陶醉之时,有位老者出现在周云志的身边,问道:“这位顾客是要买丝绸吗?”声音浑厚,像从很远的地方传过来。

周云志转过身,看到这位老者,六十多岁,身穿丝绸的长褂,脚蹬一双黑帮软底鞋,面色红润,气宇不凡,有股子仙人的气质,他也打量着周云志。

“我想找金家的老板。”周云志说明来意,有种直觉,眼前的老者很可能就是自己要找的人。

“你找金老板有什么事?”老者问道。

周云志又细细地打量了几眼站在面前的老者,笑容可掬地说:“如果我没有猜错,你应该就是金老板!”

老者见来者猜出了自己的身份,也不再隐瞒,便说道:“年轻人,你猜对了,可我却猜不出你的来意。”

周云志直接表明了自己的来意,“我叫周云志,是一家服装厂的厂长,我想做一件汉朝时期的结婚礼服,力争做出一件精品,所以要选出质地最好的丝绸,是我母亲建议我让我来湖州,并且一定要到金家,所以我就来了。”

金老板对周云志的来意很感兴趣,于是邀请周云志到绸缎庄的后面接着叙,周云志就拎着行礼箱跟随金老板一起走进了后面,穿过一个过道,来到了后面的院子,院子里有石桌和石凳,还里种了不少的花,一株木槿开得最好,金老板和周云志坐在石凳上,金夫人见来了客人,就泡了壶茶端了上来。

金老板觉得周云志有些眼熟,便问道:“我好像在哪儿见过你,有些眼熟。”

“那应该是在电视上,我上过中央的新闻,不知道金老板知不知道大洋服装厂,我曾经是大洋服装厂的厂长,现在不是了,我开了自己的服装厂。”周云志解释道。

金老板一经提醒就想起来了,大洋服装厂曾经在全国也是名噪一时,生产出的服装也风靡全国,金老板觉得坐在自己对面的年轻人一定不简单,“想起来了!大洋服装厂曾经很有名气啊,只是现在有点销声匿迹,没想到让大洋名噪一时的厂长如此年轻,让老朽佩服,佩服!”

“后来由于各种原因离开了大洋,我开了一家服装厂,现在正在运作多年前的想法,我想创立咱们国家的第一家奢侈品牌!”周云志停了一下,又说道:“所以,我想寻找一家足够奢侈的上乘的面料。”

听了周云志的话,让金老板更加觉得面前年轻人的想法不凡,他的想法让金老板眼前一亮,他笑了,“那你看到了我们金家的丝绸,觉得怎么样?”

周云志频频点点头,然后说:“金家的丝绸果然名不虚传,质地、手感都属上乘,我这次来是想采购几匹面料,来做大婚时的礼服,款式吗,我想对汉朝的礼服进行一些改良,金老板,不知道你们铺子里现在有没有最适合的丝绸?”

金老板很是自信地答道:“我们金家的丝绸在古代,可是一直进贡给皇宫的,古时皇帝大婚时的礼服采用的也是金家的丝绸,所以你找到金家就算找对了!”金老板对坐在旁边的夫人嘀咕了几句,金夫人便转身离开了。

“来,喝茶,明前的龙井茶,细细品,味道回甘,香气也浓,喝龙井是金家的传统,乾隆皇帝曾经玉赐金家龙井茶,喝龙井茶的传统也就沿袭下来了。”金老板轻描淡写地说,却无法不让听者佩服金家曾经是多么的辉煌,丝绸也是多么有名。

周云志对金家更是心生敬意,“我的祖辈是经营茶叶的,到了我父亲那一辈,开始转行,经营一家商场,现在我妹妹捡起了祖业,又开始经营茶叶。”

“原来祖上是经营茶叶的,那我还真不用过多介绍了,你对茶叶一定有很深的了解,比我还了解。”金老板也就不多言,开始品茶。

金夫人手里捧着一匹丝绸走了过来,周云志的目光立刻被吸引了过去,大红的丝绸,红得特别的纯正,耀眼,看着就让人心动,生命的颜色,像燃烧的火焰,连周围也被这匹丝绸印染了,周云志的目光都不肯移开,一直看到金夫人把丝绸放到了石桌上,然后又坐回到自己的凳子上,话不多。

“这匹丝绸可以说是我们金家丝绸的经典,你可以试一下手感。”金老板把自己家的丝绸介绍顾客时,心里总会涌起骄傲,这种骄傲缘于自信。

周云志伸出手想要触摸,忽然手在空中又停了下来,可能是放在自己面前的丝绸太好看的原因,随后周云志轻轻地伸出手去触摸,很奇妙的感觉,像是深进周家老宅井水里的感觉,有一丝凉意,无比的顺滑,周云志兴奋得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感觉真是太奇妙了,我还真是第一次摸到手感这么好的丝绸,金家的丝绸果然名不虚传!”

“周厂长直观上感觉到了它的魅力,其实它还有更好的方面,我对这匹丝绸也做了改良,这样可以让它的颜色保持得更久,更鲜亮。”金老板更是说出了这匹丝绸的不易直观感觉到的优点。

“我真是来对了,我决定就用这匹丝绸了,之后我还会继续与金老板合作,我觉得我为我的奢侈品牌找到了最合试的丝绸!”周云志竖起了拇指说道。

金老板并没有觉得惊讶,因为他最了解自家的丝绸,目前在国内,能与金家丝绸媲美的绸缎庄并不多,“好,我也期待与云志兄更多的合作。”

周云志的手都不忍离开眼前的丝绸,对这匹丝绸周云志相当的满意,挑不出任何的瑕疵,非常适合做大婚时的礼服,简直无可挑剔,“金老板,这正是我要找的丝绸,我千里迢迢来到湖州,正是为了这匹丝绸。”

“云志兄既然来了,就别走了,在湖州多玩几日。”金老板盛情地挽留道,也有意与周云志交个朋友。

“金老板,我此次到湖州原以为要住上几日的时间,没想到这么顺利,为了赶做这件大婚礼服,我明天就要回去了,以后还有机会过来。”周云志没想到自己会这么顺利就寻到了最满意的丝绸。

金老板见周云志执意要离开,也就不再挽留,对周云志说:“既然这样,我就不挽留云志兄了,机会多的是,我很期待与云志兄以后长期合作!”

金老板的话说到了周云志的心里,周云志笑着说:“金老板,真是不虚此行,找到了最理想的丝绸,与金老板的想法一样,我也期待与周老板长期合作!”

金老板留周云志在自家住上一晚,好与周云志多聊一聊合作的事情,周云志也没有拒绝,便在金家住上了一宿。

周云志在第二天向金老板和金夫人辞别,带着自己满意的丝绸离开了金家,买了火车票,坐在火车上还兴奋不已,觉得母亲的建议是多么有用,也见识了金家的丝绸,解决了面料的问题,让周云志觉得自己离成功又近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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