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一只金镯子
周云志的事迹上了新闻联播,这个消息立即传开了,周云志成了这座城市的风云人物,大街小巷都议论着周云志上新闻这件事,特别是大洋服装厂,那些工人更是把厂长信奉成神一样的人物,简直佩服得五体投地。
大洋的服装不仅在国内十分的畅销,也远销到了国外,古长隆尝试着把大洋的服装出口到俄罗斯,没想到很受欢迎,很快就被销售一空,又来大洋拿了第二批货,拿货的数量又翻了一翻。
大洋又扩大了生产线,并且引进了更先进的缝纫机,大大提高了效率,恰逢大洋建厂三十年厂庆,周云志把这次庆典搞得热热闹闹的,连郑市长也来到了庆典现场。
周云菲的婚期也定下来了,周云志要为二姐做件旗袍,更想让二姐在婚礼上大放异彩,周云志告诉云菲,陈为民的西装也设计好了,还征求了一下云菲和陈为民的意见,周云志想把二人的婚纱照刊登在《新民晚报》上,有这样的好事周云菲当然同意了,问了陈为民,陈为民也没有意见。
周云志打电话给甄诚,问他是否找好了拍婚纱照的人选,甄城以为周云志想通了要和王亚姝一起拍婚纱照,周云志说可以让他的二姐和二姐夫尝试一下,甄诚还有些顾虑,当他看到周云菲和陈为民时,打消了顾虑,为他们拍了婚纱写真,选了最为经典的一套,刊登在了《新民晚报》上,甄诚还顺便为他的照相馆打了个广告,第二天,来他相馆照相的人就蜂拥而至,把沈月忙得脚打后脑勺,甄诚由于厂子里工作太忙,在白天一点帮不上忙,只能在晚上的时候洗相片。
甄诚让沈月留下来住,已经有段时间没有和沈月一起住了,甄诚急得眼睛都冒绿光,可沈月拒绝了,甄诚也没猜出是什么原因,认为可能是自己太忙了,忽略了沈月。
后天就是云菲的婚礼,周母打电话让孩子们都回来,商量一下给云菲的嫁妆。
周云健早早地就回来了,他最近很郁闷,在他的饭店不远又开了一家饭店,跟他的饭店扛上了,饭菜的价格一直低于云健的饭店,周云健气得想让顾客免费吃,气气她们,被鹤芳芳拦住了,觉得这个想法十分的愚蠢。
一进屋,就看到周云志、小妹还有云卓和大姐夫,也没个好脸,还好鹤芳芳还问候了一声,“大姐和大姐夫来了,云志也来了。”周云健进了屋还没消气,气哼哼地把手里的衣服往桌子上一摔,“我还真不信那个邪,还斗不过一个毛丫头。”那家饭店是一个二十几岁的丫头开的,据说长相很标致,很多人是冲着饱眼福去的。
周母看到云健一脸的不高兴,便问道:“云健,怎么了?是饭店出了什么事吗?”最近几日,周母一直没去饭店,小满感冒了,一直在家,周母就在家陪着小满。
“妈,你说气人不,在咱们饭店不远的地方,又开了一家饭店,菜价一直很低,大部分顾客都奔她那儿去了,你说气人不气人!气得我脑袋都要爆炸了……”周云健一直嘟囔着。
“大哥,现在的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并不满足吃饱就行,你可以尝试着创新一下饭菜的花样,只有从菜品上做文章,才可能吸引更多的顾客。”周云志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可周云健却听不进去。
“开饭店跟你们工厂可是两码子事,饭店就是饿了进来,饱了出去,饺子就是饺子,混沌就是混沌,辣豆腐就是辣豆腐,哪有那么些创新。”周云健还就认着老理,开饭店就是为了那些想喝酒的,肚子饿的炒两菜,哪还有什么太多的花样。
鹤芳芳接过话说:“我跟云健说了,让他去人家的饭店看一眼,有什么特别的东西,一是咱们可以做到心里有数,再者咱们可以想出比她更好的点子,可云健不同意。”
小妹接过话:“大哥,你就是死脑筋,我觉得大嫂说的对,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其实在小妹的心里总是觉得大哥太愚蠢,有些不喜欢大哥。
周云健瞪起了眼睛说:“知什么彼,知什么已,一个小孩子,一边呆着!”周云健对小妹越来越有意见,就盼着她赶紧毕业,赶紧搬出去,小满越来越大了,房子太小,住起来真是不方便,特别是晚上跟鹤芳芳亲热的时候。
何宥金虽然一直没说话,可是在心底一直在嘲笑着自己的大舅哥,觉得他和周云志简直差得就是天上地下,周云健不仅蠢,脑袋还不灵活,就是一块榆木疙瘩,一点不开窍,何宥金听他这么说,差点要笑出来,还是忍住了。
云卓吱了声:“云健,鹤芳芳和小妹说得都有道理,做事情真应该动动脑子。”
周云健一听,来了气,这股火已经憋了很久了,自从自己结婚之后,大姐云卓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很少回来,更别指望她往家里搭什么,大姐夫更是把界线划得很清,生怕连累到,终于找到了机会,“大姐,还动脑子,这么些年,你倒是动脑子了,动的比谁得都多,妈和小妹你管过吗?现在还好意思说这儿说那儿的,我要是你都不好意思回来……”周云健越说越生气,鹤芳芳在一旁拉了云健一把,不想让云健如此说,伤了兄弟姐妹情,可周云健根本停不下来,还想说,周母说了一句:“好了,云健,你大姐是我让她回来的。”
周云健听母亲发话了,不得不闭上了嘴,在周云健的心里,一直觉得愧疚的,觉得对不起母亲,如果不是自己私自采购了劣质的茶叶,说不定父亲还不会有什么事,母亲这么多年,真是不容易,想到这儿,周云健气消了。
“妈,二姐要结婚了,你说我送她点什么?我也没上班,也没什么钱,为了给二姐买礼物,礼拜天去打工,赚了点钱,好歹给二姐买点礼物,我送她一条围巾!蓝色的,二姐肯定喜欢!”小妹为了给二姐买结婚的礼物,好几个礼拜天都到影剧院门口卖花,清晨卖报纸,可心里高兴。
大姐云卓有些犹豫,她觉得自己当大姐的应该送个大件才行,可最近手头的确很紧,前段时间红果得了肺炎,住院花了不少的钱,还要给乡下的婆婆寄钱,感觉手头真是不宽裕,“我这个当大姐的,理应送个大件,可你们也知道,就你姐夫一个人挣钱,根本不够花,所以我只能送一床被子还有床单被罩了。”云卓说完感有些不好意思,其实那些东西都是何宥金单位年底发的,质量相当的差劲。
小妹看着大姐说:“大姐,我一个礼拜天去电影院卖花还有卖报纸都能赚点钱,你怎么不找份工作呢?”
大姐连连摆手说:“那活我可干不了,我好歹也是个大学生。”云卓打心眼里没瞧得上小妹说的那种活,感觉很没面子,她宁可饿死,也不会去卖报纸什么的。
“我就是举个例子,你可以找点别的活,你看大嫂,原来就在食堂做饭,不也能挣些钱吗,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周云鹤说道,她觉得大姐真是死要面子活受罪,放不下面子,也不出来工作,就靠姐夫赚钱,在家里一点地位也没有。
“到时候再说吧,要是能找到合适的工作,我倒可以尝试一下。”云卓看了一眼云志,她想拖云志帮自己找份工作,可一直没好意思开口,周云卓还想坐在办公室里工作。
“我找你们来,就是想跟你们商量一下,你二姐云菲要结婚了,陈为民也不错,陈家的经济条件也挺好,咱们娘家也不能一点不陪送不是,所以我看看大伙的意思。”周母先把话扔出来,看看大伙的反应。
“妈,我听二姐说,陈为民家买了婚房,还有电视,冰箱,还是进口的呢,陈家可有钱了!”小妹说的时候,两个眼睛都冒着光。
周云卓没想到云菲一声不响的,居然挖到了金矿,现在自己家里还没有冰箱呢,自己省吃简用,才买了台电视机,冰箱是不准备买了,买了也没什么东西往里放,“妈,云菲看样子什么都买齐了,你就不用买了,再说了,咱们买的那点东西,陈家还不一定能看上眼。”
周母说:“陈家买的是陈家的,我不能让云菲两手空空的嫁过去,你父亲也不会答应的。”
周云健鄙夷地看了一眼大姐说:“大姐,你结婚的时候倒是风风光光的,云菲一点陪嫁也没有,面子上能好看吗!”说完周云健又叹了口气,看着母亲说:“妈,话是这个理儿,可咱们的确拿不出什么像样的嫁妆。”
周云健的确没有准备什么礼物,自己这一大家子,哪有闲钱准备礼物,觉得云菲是能理解的。
周母看着大伙笑了一笑,大伙看到母亲的笑容,觉得很有内涵,就好像胸有成竹的样子,让孩子们有些匪夷所思,像是母亲会变魔法似的,可母亲要是能变魔法,在周云志和云鹤上学时早就用了,孩子们还是目不转睛地看着母亲,觉得母亲的那一笑一定意味着什么事情要发生。
果然,周母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一个黄色的绸子,手帕大小,包着什么东西,打开绸子,还有一层,又打开。立刻闪出了一道金光,真是金灿灿地,大伙的目光齐刷刷地投向了母亲手里的金镯子,周云健看得眼珠子差点掉下来。
周云健颤抖着伸出一只手,拿起母亲手里的金镯子,掂了掂,又用牙咬了咬,他不敢相信母亲在这时候还能拿出金镯子来,“妈,真的假的?”
何宥金一眼就看出这个金镯子跟云卓的那个金镯子很像,应该是一对,那只镯子是云卓结婚时的陪嫁之一,可前几年,家里缺钱时,云卓把镯子给卖了,云卓也认出了这个镯子跟自己的那只是一对,没想到母亲还留了一手。
周云志也没看过这只镯子,觉得母亲是不可能买得起金镯子的,一定是从周家老宅搬出来时,偷偷带出来的,觉得母亲真是了不起,居然神不知鬼不觉的骗过了所有人,把这么值钱的东西给带出来了。
周母说:“这只金镯子在云志上不起学时,我也打过它的主意,可那个年代是不敢拿出来的,所以就一直留到现在,就给云菲做陪嫁吧!”
周云健一听十分地不满意,“妈,你这可是太偏心了,我和芳芳结婚时,你怎么不拿出来?云卓结婚时有,云菲也有,为什么唯独鹤芳芳就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