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 叶影帝的追爱路线 - 遇鹿鲸林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三十八章

叶临齐闲来无事,掏出手机,看着夏忆默写的一本书《遗落潮汐》,叶临齐本人对于言情小说并不算太过于了解,不过自己倒也是出演过一部改编电视剧,质量好,收益也不错,现在看这些,只是为了更好的了解夏忆默罢了。

第一章

仙帝在上古时期立下了一条灭国的死令。拥有高贵血统且生于冬日,天降七彩祥云与青月的王室公主必须在19岁时嫁予漠上国。

4国一直相安无事,关系融洽,国泰民安。这个公主也一直没有出现。

直到,中原国明光19年时,这个公主出现了。她的父亲是中原国皇帝和丽海的哲敏贵妃所出,母亲是西州的长公主。

她拥有中原,丽海,西州三国血脉。这是中原明光皇帝最小的孩子——唐漠缘。

这是明光皇帝最小的公主,9公主,也是皇后所出的嫡公主。说来也是不易,皇后和皇帝人近中年,老来得子,又加上,孩子是在皇后访亲的期间难产在丽海(横空大陆皇室之间串门,回娘家的意思)实属不易也是非常高兴。

皇帝当场给这公主起了封号——宁华。安宁,华贵的意思。小公主的

名字却是在小公主满月时,她的五小姨西州皇后给起的。西州皇后说;这个孩子注定要嫁与漠上,相必也是和漠上有天生的缘分,就叫——漠缘。

虽然这个公主是中原人士,但是基本生活在丽海,西州。早年因为她的姑母——丽海皇后,有段时间一直没有孩子,想要个女儿,又加上宁华公主本就生在丽海所以5岁以前一直养在丽海。

姑母和姑父也是非常宠爱这个左脚上长有红色胎记的小公主,一直把她视如己出。等到5岁,姑母有了第一个孩子,宁华才回到了中原,又到了7岁,西州皇后把她接到了西州生活。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十年之后,他们的可爱的小公主长成了草原上最美的一朵格桑花。她有了乌黑茂密的长发,柳叶似的眉毛,樱桃小嘴,挺立的身板,更有一双世间最美的眼睛。她的眼睛清澈的像天山的融水,晶莹清澈,没有一丝杂质。

宁华公主天生单纯活泼,喜爱骑马,下厨,打猎,最喜欢好吃的和玩耍。但是不喜欢当皇室公主,大家闺秀们的琴棋书画,刺绣赋诗,品茶,赏花,簪钗那一套,也不喜欢。但是,她天生聪慧,又在规矩,文墨之风甚浓的丽海住了5年,对那一套也是懂得。

她在来到西州之后虽然让姨母和几个表哥宠的不像样子,但是,她更喜欢去阿翁外婆的滇池族(依然是西州国土,和中原的城,郡,是一样的,这里的城池要说什么什么族的城池,除国外,族最大,称王)玩。她可以和几个舅舅,表哥一起去打猎,骑马。看草原上火红的夕阳。

又或者去找三小姨——里德扎克族的王后,去玩。小姨心灵手巧,会做很多好吃的,酥油茶,烤羊肉,馍饼,奶糕,牛排......她也很喜欢帮小姨一起做。

虽然,大家都心知肚明,他们最宠爱的小公主早晚会在十九岁的那年嫁到漠上。尽管,还不知道是那位王亲贵族会迎娶3国最尊贵的小公主,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选到宁华。

大家都不肯告诉宁华真相,虽然她的小姨会时不时的在旁边推敲,暗示漠上有多好,和西州风土人情也有一丝相似,而且她会嫁到漠上,但是,这个没心眼的小公主压根没想到这么多,更没往心里去。

有的时候,他的表哥们看见身穿红衣在草原上笑成花朵的时候,他们会感到惋惜。如果十七岁的小表妹不会在十九岁的时候嫁到她自己从来没有去过的漠上,还会在他们身边一起嬉戏玩耍,该有多好!!!只不过,仙帝立下的是灭国之令。她身上背负着3个国家的命运,生死存亡仅仅在那一瞬间,是任何人都不可以更不能左右的。

而她的亲人只能尽己所能的去弥补她,给她最好的,让她在十九岁之前做一个快乐的小公主。

漠上反倒没有多少担忧,毕竟大家都知道,这个宁华公主虽然是中原的嫡公主,也是受尽万千宠爱的九公主,长在丽海和西州,并且丽海和西周对都她有血缘之亲,又是西州和丽海两国昭告天下唯一的嫡长公主。娶了她等于娶了一个3国集宠爱于一身的嫡长公主,和其他3国的关系只会更好,这可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漠上的皇帝早早的在宁华公主出生满一个月的时候就决定将这个身份高贵的公主嫁给她在漠上王公贵族里面的心仪男子。

没错,跟市场里挑选大白菜是没有什么不同的。毕竟,这样也是最好的解决方式,应为总比指婚给一个她连见过都没见过的皇子或者公子哥的好多了,这样,退一万步的想,万一两个人过得不好,这个小公主受苦了委屈,要是让其他三个国家知道了,虽然顾全大局,应该不会引起什么战火,但是也终究不会给漠上留什么好脸面,到时候,和3国关系僵了,对于漠上来说,那可是大大的不好。

这个小公主最近从小姨族中的几个老人的口中听说,西州最北边和漠上边缘的地带特别美,有很大很青的草原,草原上的格桑花也是一等一的好看,那里的夕阳是整个西州最美的,染红了半边天。

那里是西周第二大族——程客紫德族的地方,也是西州北方最富庶的地带,宁华公主的大舅舅一家在这里经商做官,维护边境和平。这个小公主本就特别喜欢看夕阳,听到了这样的事情,哪里还坐得住,骑上马就走了。都忘记和小姨她们打招呼了。

经过好多天的奔波,宁华终于来到了程客紫德族,这里确实特别特别漂亮富庶的地方。宁华特别开心,立马找到了一家客栈,交代好马匹之后,她便出去玩了。

第二章

晚上的街道上灯火通明,很是热闹。有很多卖东西的商贩,也有不少孩童成群在街上玩耍。小公主可高兴了,尽管没有赶上夕阳,但是这繁华的夜间街市,也是让小公主心满意足,好吃的点心吃食,好玩新奇的程客紫德族的器物玩具。

她心满意足的在街上走着,但是因为这里距离漠上特别近,漠上的边界有极其不安定,时常有沙匪出没来打劫钱财。并且离这条街也不算远,沙匪虽然抢劫但是不敢进入他国地界,这是他们的规矩。他们喜欢在夜间抢劫过路的商人,这样方便也容易。

小公主逛得很尽兴,在路上漫无目的的走着,她离灯火阑珊的街道越来越远。

她想看看附近有没有萤火虫。在她阿翁那里,晚上的树下会有很多漂亮的萤火虫。阿翁还说,如果有人愿意给他的漠缘捉1000只漂亮的萤火虫,就把他的漠缘许配给他。

到现在宁华想起阿翁的话还会在脸上泛起一丝红晕,像抹了一层浅浅的胭脂一样,“夜雨扰芳华,尘埃中挣扎,一生悲喜谁人问,青灯一盏无颜色,这山河远阔,人间烟火,无一是你,无一不是你。”

。想着想着,宁华不知不觉的走进了漠上的地界,小公主也感到了脚下的沙沙的感觉,已经不是那绵软的草原了。

宁华记得阿翁曾说过,漠上没有官道边境的沙匪极其凶猛,并且喜爱在晚上打劫行事,如果心情好甚至还会虏个姑娘回去。可是,天真的宁华还是想去找萤火虫,她还想带几只回去,给阿翁瞧瞧,她的阿翁一定没有见过这里的萤火虫。

宁华阿翁的滇池族,自古骁勇善战,她也是从小就耳濡目染,自己也会一些三脚猫的拳脚招式,虽然不是绝世高手,但是用来御身却是绰绰有余。只可惜她没有带自己随身的长杆皮鞭,她耍皮鞭的功夫可是一流水准,4国之间也没几个对手。

她摸摸自己的口袋,她已经没有银两了,本来出门就特别的匆忙没带几两银子,刚才打点好了住宿还买了不少东西,身上就剩了几个中原铜板了,各国银钱通用,但是除了铜板并无差异。中原铜板和西州铜板不同,西州铜板相对来说是4国之间最大的,也最值钱。中原铜板相对次于西州和漠上,但是铸造工艺绝佳,是最精巧的。

这时吹起一阵寒风,这不禁让宁华感到身后一凉,她不禁打了个冷颤,心里开始害怕,她深吸一口气,想让自己先保持冷静,让后她疾步按原路返回西州。

结果,已经来不及了。

冰凉的东西突然出现在她的后颈处,宁华知道已经晚了。身为公主,那天生的气场是不可抹灭的。宁华淡定的回过头,趁着转身间隙和黑夜悄悄地用手去摸头上戴着的剑簪。

剑簪,是一种护身簪子,在西州比较流行,簪身要长于普通簪子,大约长一个手指甲盖儿左右。。长相普通,簪饰是一朵花。和其他簪钗无异,但却是用银,铁一起铸造,坚硬无比,花可8以旋转下来,到时候会露出削铁如泥的剑刃,故名为剑簪。

她看见一群穿着自己从没见过的服装的男人,他们的衣服有点像西州服饰,却更像阿翁那边的传统服饰。但是更图纹精细也更简洁,皮质带更少。并不像是西州哪个地方的服饰,应该是漠上衣物。宁华很紧张,刀具离她的颈特别近,有一点闪失都会伤到自己。

她从容不迫的说:“我的钱在腰间别着,你先把刀放下。容我取出来。”这就是她与生俱来的公主气势,即使是在生死关头,也会淡定自如。

那个架着刀的沙匪说:“行,但是你最好别耍什么花样。否则,大爷的刀随时要了你的命。”

宁华趁着黑夜的优势。从身后悄悄地拔开簪子,露出锋利的刀刃,看准时机,立马出手,刺伤那个沙匪。

并立马往回跑,沙匪虽然厉害,但是不会在其他境界“行事”差着一分一毫也不会,这是他们的规矩。

宁华疯了似的往回跑,后面的沙匪在后面骑马追赶,穷追不舍。地上的沙土很拖沓。宁华跑的没有那么快。自然是不能跟骑马的沙匪们来比了。

还没等跑回西洲边界。后面骑马的沙匪就用绳子把她捆了起来。宁华跌倒吃痛,几个沙匪下马来,再次用刀抵在她的脖子上说:“小姑娘,你跑什么呀?本就说好,不会伤害你的。只要把钱乖乖的交出来,便可”。。

宁华说:“呸,有哪个人这样的沙匪会不跑啊?我出来行事,本来就没有带多少银两。现只剩下几个中原铜板,你们若想要便带走吧。”沙匪平日里也结过一些良家少女。但也是第一次见脾气这么硬的。嘲笑的说:“信不信老子现在拿刀杀了你。”

宁华很是平静的说:“哦,你确定吗?倘若,你伤了我之后,后悔了呢?”

沙匪听了匪夷所思,带着轻蔑的口气的说:“我平日杀人无数,杀了你又如何?”

宁华说:“我乃宁华公主,三国嫡亲公主,你说你伤了我会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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