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流行百年的灵异经典(上)》(22) - 流行百年的灵异经典 - 爱伦·坡 - 都市言情小说 - 30读书

第二十二章《流行百年的灵异经典(上)》(22)

守尸人〔美〕查尔斯·海因斯

那具尸体也不知在这座空房子里躺多久了,它平躺在一张铁架床上,身上覆盖着白布单,一直遮过了面部。透过白布单,能看清尸体的大致轮廓,尤其是面部轮廓十分突出。死时枯瘦如柴,大部分原因是生前被病魔困扰。

时间是晚上八点多钟,房间里点着一根拇指粗细的蜡烛,烛芯不时地跳动几下,那些影子也鬼气森森地随之跳动。他坐在靠近蜡烛的一张藤椅上,双目微闭,像是在养神。房间里摆设很简单,只有三件家具——一把旧藤椅、一个半人高的铁质烛台、一张搁放尸体的铁架床。这几件家具,包括那具尸体,应该是刚搬进来的,因为房间里蒙了一层厚重的灰尘,墙角和天花板上结了不少蜘蛛网。除了这些,也就那几样东西一尘不染,与房间相对比,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这座房子的格局很特别,是面向北的,正对着山腹,而房子的后面则紧靠着山。如果不绕山腹那边,很容易错以为那是幢没有门窗的房子。

他像个囚犯似的就那样半躺在藤椅上,一动也不动。也不知过了多久,他睁开眼睛,起身走到一扇窗子前面。他把窗子打开了一条细缝,外面夜色如墨,风从细缝内钻了进来,将窗台上的尘土吹散了一大片。

他耸了耸肩,重新把窗子关上。也许是觉得无趣了,他在房间里来回踱了几步,走到烛台前,手里竟多出一本书来,也不知从哪个角落里拿来的。然后,他把藤椅搬近烛台,开始翻看那本书。

这个人年纪大概在三十岁,脸有点黑,胡子刮得很干净,头发是金黄色的。他的脸很圆,脖子很高,下颚透着刚毅之气。他的眼睛像是蒙上一层雾霭般让人难以看透,现在他的绝大部分时间已经盯在了那本书上,只是偶尔转过头看看铁架床上的尸体。

看得出来,他并不害怕,在这种环境里,连一个大胆的人也可能产生惊恐的心理。而他竟然正悠闲地看书,实在让人难以置信。毫无疑问,那就是尸体看守人,他正在镇静地完成一件交托他办的事。他翻书的动作很慢,许久才翻一页过去。这样持续了大概一个小时,看来他已经读完了一章。他平静地把书合了起来,放在烛台旁边。

尸体看守人的职责是看守尸体,所以他不能忽略躺在铁架床上的它。他站起身先是伸了个懒腰,然后拿着烛台上的蜡烛走到了铁架床旁边。他掀开蒙在尸体身上的白布单,细致地查看着,看够以后,他重新把白布单盖好,回到那把藤椅旁边。

他盯着蜡烛看,像是要估计它还能点多久。它已经不到两厘米长了,再过一会,他就将置身在一片黑暗里。他皱了皱眉头,似乎对将要燃尽的蜡烛很不满,几秒钟后,他把蜡烛吹灭了。

杜鲁斯街位于这座城镇的中心,是条比较繁华的街道。各地前来经商的人很多,街道上车水马龙,那喧闹声一直从早上持续到深夜才消停下来。

临近街道边上,有一家诊所生意很好,开诊所的医生名叫约翰,三十多岁,是个比较健谈的中年男人。每到暮色时,他的诊所总会来一些人聚在一起聊天。此时,诊所的沙发上正坐着三个人,其中一个是约翰,另外两个也是医生,年龄要比约翰小些。

“只有人害怕自己同类的尸体,这在生物界是很罕见和特别的。”约翰医生说道,“和其他生物相比较,这比生来有说谎倾向更让人感到羞耻。”

两个年轻的医生马上笑了起来。

约翰医生马上补了一句说道:“这并不可笑,事实本来就是这样。”

“可我觉得人类说谎,才是最可耻的,您拿它们对比有些不恰当吧。”最年轻的医生罗森说道,“人类毕竟是高等动物,跟普通动物有不相同的地方也不奇怪。”

坐在沙发边上的另一个医生摆了摆手说道:“搬进化论不能说明问题,我们都知道,这种怕死人的迷信感觉,是毫无道理的。打个比喻,一把完好的炒菜勺和一把折把的炒菜勺,区别在哪里?”

“把上。”罗森笑着回答道。

“尼尔斯的比喻不恰当,就算炒菜勺的把折了,它也还是在你心里的。”约翰医生说道,“灵魂,姑且这么称呼它。一旦遇到合适的条件,也就是合适的时机,它就会以某种极不愉快的方式表现出来,使你真正了解到,其实我们自己也存有这种感觉。当然,医生跟其他人比起来,这种感觉相对要小很多。”

“再加上士兵!”罗森补充道,“参加过战争并对死亡司空见惯的。”

“呵呵……医生和士兵,你为什么不再算上刽子手和杀人犯呢?他们对死亡也都很漠然。”尼尔斯笑着开玩笑道。

“这可不同,那涉及了法律,牵扯到了另一层面,我们要单从死亡来讲。”

房间里有点闷热,混合着浓重的消毒水味道闻着很不舒服。尼尔斯起身打开了窗户,说道:“那么你认为,一个人在什么条件下会显示出这方面的弱点呢?”

约翰沉默了片刻,说道:“比如——把一个人整夜和尸体锁在一个封闭的房间里,在一栋没有照明的房间里,没有一条被单可以把他的头蒙起来挡住视线。如果他能在这样的环境里待上一整夜而不发疯,那他就是个特例。”

“话说得太绝对了。我就认识这么一个人,他既不是医生也不是士兵。”尼尔斯顿了顿说道,“他喜好打赌,什么条件都能接受,只要你出得起赌本。”

“哦?”约翰医生有点不信,疑惑地问道,“他是谁?”

“他叫卡尔,不是本地人,但跟我是同乡。”尼尔斯说道。

“他精神没问题吧?”约翰医生用手指了指脑袋说道。

“卡尔是个精明的商贩,这点你尽可放心。”

“竟有这样的嗜好……你是怎么知道的?”

“呵呵,镇上恐怕只有你不知道吧。他嗜赌如命,把打赌看得比吃饭还重要。至于害怕——在他身上恐怕还没有出现过。”

“如果你说得没错,我接受这个挑战,同意跟他打这个赌。”约翰医生点燃了一支烟说道。

一直坐着没有说话的罗森这时说道:“我可以参加吗?”

“当然可以,而且不用你出赌资。”

“捡便宜的买卖我可不想做,出不了钱就出力,我扮死人怎么样?”

“再好不过了,正好缺这样一个角色。”约翰笑着说道,“那就让我们一起演完这出漂亮的戏吧!”

他们这番荒唐的谈话,进展如何,在上面的文字中大家都已经看到了。

卡尔先生吹灭了剩下的那点蜡烛,是为了把它留下来以备不虞之需。他可能是想,这时候在黑暗里也没什么,万一受不了,留着样东西倒可以壮壮胆,心里踏实些。不管怎样,留着点蜡烛是个好办法,哪怕是点亮它看看手表也好。

吹灭蜡烛后,房间里顿时陷入了绝对黑暗。他重新倚靠在藤椅上,闭上眼睛打算睡一觉。谁知越躺越精神,连之前读书酝酿起的一丝困意也消失掉了。他这辈子还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清醒过,连一丁点的睡意都没有,也许是这个赌打得太刺激了,自己兴奋得无法入睡?他想道。

又过了几分钟,他干脆打消了睡觉的念头。但是不睡又能干什么呢?他总不能在漆黑当中摸索着走来走去,这样既会碰伤自己,又可能撞到铁架床上那具尸体。活着的人都要承认它们有安息长眠并不受干扰的权利。

卡尔觉得,只要这样想,心里就会踏实很多,不被眼下的寂静和空虚所困扰。

可是正当他这么想的时候,他突然听见长桌那边传来一点轻微的声音——一种他简直无法解释的声音。他没有把头转向那边,房间里漆黑如墨,即便看也什么都看不到。但是他把耳朵竖了起来,他这么听着听着,只觉得头越来越发胀。由于疑神疑鬼,他的双手狠狠地抓住了藤椅的扶手。越是寂静无声,耳朵越容易制造出一些其他声响,比如现在他听到的嗡嗡声,像海浪般一波接一波地向他袭来。他感觉头都要炸开了,胸口像是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所压迫般难受。

他心里奇怪,为什么会生出这样的感觉来,这是心里害怕的征兆。他做了个深呼吸,头昏脑胀的感觉顿时就没有了。于是他明白,刚才是自己心里太紧张的缘故,只要把心平复下来这个问题就解决了。他站起身伸了个懒腰,用一只脚把扶手椅顶开,慢慢地向房间当中走。但是在一片漆黑中,他没觉得走了多远,身体就已经碰到了墙。于是,沿着墙壁在房间里走了一圈。

突然,“砰”的一声,他身体撞倒了前面的烛台,烛台倒地的声响很大,把他吓了一跳。他突然很生气,嘴里嘀咕着骂道:“真是见鬼了,我怎么会忘了它在什么地方!”抱怨完了,他俯身在地上摸索着找到了那一截蜡烛。

点燃蜡烛,他马上转身去看那张铁架床,自然,那里什么变动都没有。烛台倒在地板上,他刚才忘记了把它扶起来。他把整个房间看了一遍,由于手里蜡烛的光闪烁不定,房间里拉长的影子也晃来晃去的,看上去特别诡异。

他走到房门口使劲拉了下门把手,门固定得很牢,这让他感到很满意。然后他回到藤椅,抬手看了看手表,时针指向了十的位置,他不禁皱起了眉头。似乎是不相信,他把手表凑到耳朵上听。滴答滴答……他清晰地听到了秒针的走动声,手表没有停,难道刚才精神太紧张了,所以让自己对时间也有了错觉?

他有些痛苦地晃了晃脑袋,才感觉清醒了点。此时那蜡烛显然又变得短了,他心里“咯噔”一响,重新把它吹灭了。要坚持到天亮前,没有照明看来是不行的。

“难道我害怕了?”卡尔心想,但马上他就否决了这样的念头,心说,“我决不会被这既荒唐又丢脸的事吓着,让他们赢了这场赌。”

但勇气并不是说说“我要勇敢”,也不是认识到在这种场合需要勇敢就自然而然地来的。这位卡尔先生越是责怪自己,越是觉得真没必要为这样的事担心,不是惧怕黑暗,也不是惧怕死人,其实“怕”是自己在心里制造出来的。人们大概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明知道是错的,还要一味地跟随过去。卡尔此时就有这样的心理,他觉得自己情绪很不对头,而且很别扭。

“我这是怎么了!”他在乱七八糟的精神苦恼中叫出声来。“我这个纯粹的唯物主义者,不相信那些灵魂之类的人,竟然会一下子输掉我的赌注,输掉我的荣誉,还输了我的自尊心,也许连我的理性也输掉了。只因为我们那蛮荒时代起住在洞穴里的祖先产生过那种荒诞的想法,认为死人会在夜里出现,走来走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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