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如果他的计划成功了,可能就难办了,但是好在我们意外发现了丁静”,赵寻龙说,“从他逃走的时候到我们发现丁静中间只过了两三个小时而已,他逃不远的。”赵寻龙的脸上洋溢着自信,放下咖啡接着说,“而且我们已经找到他逃走的方向了,只是不知道具体的地点。”
“所以你才来找我吧”,我说,“不过我对他也不是特别了解,对于他的个人信息而言,乌且行反而知道的更多啊。”
“我知道,我已经排人去向他询问了。”
“他逃到哪边了?”我问。
“东边。”
“那不是出市的方向吗?开车了吗?”
“他自己的车还停在了酒店外,只是搭乘过一次公交,确实是离开本市的方向。”
“然后呢?既然他搭乘了公交的话,应该不难找到吧。”
“他在中途下车了,之后便不知去向了。”
“能确定他要离开市里吗?”
“应该可以”,赵寻龙再次先露出自信的表情,“他可不知道我们已经发现了丁静,在他的计划中应该是在最短的时间内走的越远越好,不过我们已经在所有能离开市里的地方都部下天罗地网了。”
“既然这样的话,你还用来找我?”我有点纳闷,便问了出来。
“我的目的只是来向你了解一下,他万一出市了会去哪儿,毕竟现在已经过去好几个小时了,他已经偷偷离开的可能性也不是没有。”
我想了想,对于阿彪会去哪儿这个问题是一点头绪也没有。我和他的关系算不上好,也不算坏,属于那种能聊上,但聊不投机的尴尬阶段,所以关于他的个人兴趣和信息,我是完全不知道的。
我将这些事情告诉赵寻龙,他并没有表现出特别的举动。
我们喝完咖啡便分别了,临走时他告诉我两件事,一是关于乌烟中毒的详细信息,他说乌烟是中了一种叫做氰化钾的毒药,这时我才明白过来,他之前和权亮去别墅的时候,找到乌烟为什么会中毒也是他的其中一个目的。
他告诉我,乌烟并不是食物里被下了毒,而是他的水杯里,那个水杯是他专用的,凶手明显知道这件事情。还有一点,那就是乌烟使用那个水杯的时候一般都是在晚上回房后,但由于那天乌烟自己把平时的水杯打碎了,才不得已用上了晚上的那个水杯。
听完我怕不得不吓了一大跳,如果乌烟没有碰巧打碎杯子,晚上回房又喝了那杯子里的水,恐怕他也……
和我震惊的态度不同,赵寻龙在知道乌烟中毒的详细情况后,第一时间便展开了有关于氰化钾的调查,不过在这方面,他好像并没有什么进展。
而他要告诉我的第二件事则是后话,赵寻龙说,等他们抓到阿彪以后,希望我去帮他鉴定手表的事情。
很快我便接到了来自赵寻龙的电话,他们只花了一天便抓到了借朋友的车已经出市的阿彪,而我则被立刻喊了去。
我到达警察局的时候,阿彪才刚刚被押送回来,我觉得赵寻龙可能有点着急了,不过仔细想想也对,毕竟从方岳山死后已经过去好几天的时间了,但案件的进展却十分缓慢。
我和赵寻龙一同去往了一个房间,和我们之前见到权亮的那个房间相差无几,只是空间小了很多,只放得下一张带有手铐环的长方形黑桌子和四把椅子。
我和赵寻龙坐在一边,阿彪则坐在另一边。
他的样子十分落魄,眼神黯淡,铐起来的双手垂放在背后。
“你对子做的事情很了解了吧”,赵寻龙用极其富有压迫力的声音喊道。
我清晰的看见阿彪的身体颤抖了一下,他微微的抬起头,什么也没说。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赵寻龙接着喊道,“你难道不知道杀人违法吗?”
阿彪依旧没有出声,他的眼里完全失去了光芒,我猜只是因为他还不知道丁静没有死的缘故。
“如果你能说出你杀人的原因,我们可能会酌情处理,不过你什么都不说的话……”
面对咄咄逼人的赵寻龙,阿彪终于开口了,“我也不想啊,谁叫那个婆娘疯了。”
“你什么意思?”赵寻龙站起身问,“你想杀死别人,还怪别人疯了?”
“我承认自己想要逃跑,也承认我杀了她,但不管你们信不信,我只能说,我身不由己啊。”
阿彪的话还没说完,赵寻龙便狠狠将椅子摔倒在墙上,他站立起来,死死盯着阿彪的眼睛,“有话说你就快说,但你要说说一句假话可别怪我不客气,我有的是办法证明,可别打什么鬼心思。”
阿彪抿了抿干枯的嘴唇,“那天中午,我正准备下楼吃饭,刚从床上爬起来门铃就响了,我从猫眼看,发现是丁静站在门外边,我问了几声她有什么事儿,她只说有事儿和我商量……”
“屁话,你确定是她来找你,不是你把她约到你那去”,赵寻龙喘着粗气一下一下拍打着桌面,“我再次警告你,可别动歪心思。”
“我说过了,不管你们信不信”,阿彪突然不知道怎么了,说话也有了些底气。
赵寻龙扶起凳子坐了下来,阿彪接着说,“我打开门,她就走了进来。”
“我又问她到底是什么事儿,她什么也不说,只是从包里拿出来一个纽扣,我问他这是什么,她突然像疯了一样,拿起窗户边的花瓶扔向我。”
“我不知道她怎么了,只能全力的安抚她的心情,但她对我的话就像是完全不理会一般,越来越闹。我抓住她的手,但被她咬了一口。”
阿彪说着挽起袖子,他的碗口确实有一道很深的压印。
“太疼了,我不得不松开手,我确定丁静疯了,便想着感觉离开,可就当我快要跑到门口拉开门的时候,她挡在了我的面前,而且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她的手里多了一把亮着光的匕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