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贫民区 - 我有一座大酒馆 - 可乐波谷 - 玄幻魔法小说 - 30读书

第41章贫民区

牧歌城的机械时钟敲响第八下的时候,洗漱完毕后的麦克斯从自己的房间走了下来。

酒馆一楼大厅内,罗宾和尼克已经在守候多时了。

今天的麦克斯没有贪睡,因为今天是与罗宾约定去探望她母亲的日子。

上午的牧歌城人群涌动,熙熙攘攘,十分地热闹。

集市区已经铺满了各种小摊子,有卖香料的,有卖生活用品的,有卖新鲜蔬果的,这个热闹的场景,让麦克斯产生了回到了童年里逛菜市场的感觉。

各式各样的招呼手段,也让麦克斯十分地新奇。

“来来来,刚刚出炉的新鲜棍子面包咯!好吃又好玩,老公孩子不听话是吧,直接给他们一棍子!”

“自己家养的大母鸡,今早刚刚产的鸡蛋咯!母鸡不圈养,自由散养的大母鸡咯!”

“那位美丽的女士,要不要试试我们新研发的香水啊,保证让你魅力不打折。谁要说你不美丽,再搭配本店联名的烧火棍,直接把他打折!”

“蔬菜,蔬菜,新鲜的蔬菜,只吃新鲜肥料的蔬菜咯!”

“......”

这些颇有趣味的广告语,吸引了来来往往的过路人。

家庭主妇们精心挑选着今天的晚餐食材,琢磨着用怎样便宜廉价的材料做出一顿丰盛的晚宴犒劳辛苦工作了一天的男人。

那些还未成婚的少女们,结伴成群地在香料铺子和女性喜爱的配饰铺子中流连忘返。这个闻闻,那个试试的,希望以此可以吸引住那心中的白马王子。

麦克斯兴奋地东张西望着,对于他这个宅不出户的人来说,这样的集市方方面面都极具吸引力。

除了整个集市所散发的气味过于复杂,让他有些不适应外。

“哇,尼克,罗宾,你们不觉得这样的集市特别有趣吗?”麦克斯回过神,兴奋地对身后的两人问道。

尼克在一旁揶揄道:“大哥,你真是少见多怪,这种早市还不算有趣呢。当然对于你这种一觉要睡到中午的人来说,这场面的确没见过,呵呵。”

“哼,说得好像你见过比这更厉害的一样似的。”

“大哥,你还别说,我可知道比这个更厉害的。我有一个朋友,他说过科拉本王国的香槟集市应该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集市了,每年的五月开始一直持续到七月底呢。”

“切,又是我有一个朋友的说法。下一次,我是要亲眼见见这个所谓规模最大的香槟集市的。”

尼克听到麦克斯这样说,扭捏地说:“嘿嘿,那大哥到时候也带上我们吧,我也想去看看。我猜罗宾应该也想去的。”

麦克斯轻哼一声,说道:“带上你也行,不过看你的表现。至于罗宾,她这么乖巧懂事,一定会带上的。”

罗宾一脸心事重重的模样,压根没有听到麦克斯和尼克有提到自己。

“罗宾?罗宾?”

尼克喊了两声,罗宾才反应过来,有人在喊她。

她赶忙挤出一个敷衍的笑容,问道:“嗯?怎么了?”

“大哥,说要带我们俩去香槟城看看那里最大最有名最精彩的集市!”

罗宾看着尼克神采飞扬的模样,微笑着应了一声。

“哦,那谢谢老板了。”

麦克斯两世为人的年纪加起来都已经远远超出这个世界的32岁平均年纪了,他怎么会看不出罗宾心中所想呢。

他像大哥哥一般,拂去了罗宾头发上粘了的不知哪里飘来的鸟类羽毛,温柔地说道:“我不是说了么,你也可以像尼克一样,喊我大哥。一直叫我老板老板的,怪生疏的。”

罗宾红着脸,点了点头,轻轻喊了一句,“大哥。”

“呵呵,这才乖嘛。我们现在就去你母亲那边,你也别太担心了,方法总比困难多,她一定会没事的。”

“谢谢你,大哥。”

麦克斯和尼克在罗宾的带领下穿过喧闹的集市,来到了牧歌城的另一块街区。

这里的环境和建筑明显与集市所在的区域有了差距,更别提与麦克斯的同福酒馆所在的中央广场和那些商贾贵族所在的富人区相比较了。

这里就是牧歌城的穷人区。

原本的石板路面,由于常年没有经费修缮,路面已经变得坑坑洼洼。

如果是下雨天的话,这条破烂的道路更是变得脏乱不堪,积满了污水的坑洞,还有那破碎的石板,稍有不慎,就会踩了个雷,污水湿了鞋子不说,就连衣服也很难幸免。

道路两旁的房屋也十分与这环境相契合,高矮不一的房屋,斑驳的外墙体早已没了初建时的墙漆了。

砖瓦石块可见的墙体,加上随意用木条缝补的破碎窗户。

更甚者有些房屋的承重墙都出现了破碎的痕迹,这摇摇欲坠的势态, 让外面行走的路人都觉得有些恐怖。

如果换作麦克斯原本的世界里,这样的房屋位于牧歌城这种级别的城市里,那简直是可以跨越社会阶层的神器。

谁不希望做一个拆二代呢......

只可惜在这里,只能是穷人的代名词。

就算是这样的房屋,里面依然住着一家好几口人。

穷人区的气味也是令常人难以忍受的,由于整个牧歌城的下水管道都汇集于此,再有这里集中排放到城外的湖泊里。

所以常年有一股恶臭萦绕于此。

这是真正意义上的臭,而不是刚刚集市里混杂的气味混合体。

字体大小
主题切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