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枯骨
光天化日,众目睽睽,前段时间还把姑臧侯逮进监狱的御史又一次把矛头对准了人家。这回他手中没有逮捕文书,身后也没有护城军相随。他只是用温和的语调向皇帝提议,将原本已经许给姑臧侯府的公主另许人家。
看上去温和无害,毕竟仅仅是个提议而已。
但是结合前情:提出众边疆将士婚配困难的是他;提议在大庆狩猎之际为将士们赐婚的是他;如今站在那胆大包天的将领身边,为他开口求娶公主的也是他。
众人都还在琢磨这黑皮将领是谁的功夫,怎么就他这么准确无误地跑去拿了人家的笏板,来御前讨要莅阳公主呢。天底下哪有还么多巧合,泛滥的都是蓄意为之而已。
大家能想到的层面,樊甘也能想到。
元钦瞥一眼樊甘,推冯远:“熊就暂且放着,兔子也是猎物吗,还不上前去送给公主。”可怜冯远那么硬气的一张脸,硬是被催出了点羞涩之意。他上前两步,将兔子奉于莅阳面前:“我倾慕公主已久,愿聘公主为妻。绵延子嗣,携手赴白头。”
公主朝他笑,回应昭然若揭,只不好意思立即伸手去接那兔子。
尤记得年少乍相逢,公主还不过十三四岁,瞧着比眼前的小野兔还要懵懂三分。但人有两件事最是藏不住,一是喷嚏,二是年少是的欢喜。
那时的冯远已经十七八岁,自然是没有将其放在心上。人家公主不过豆蔻年华,这欢喜未必能存留多久。而且一个即将成年的男子,利用自己的阅历和虚长的岁月去偷窃少女的青春,享受懵懂的果实,这是龌龊,是卑鄙。
即便公主长到适婚的年龄,不至于让他背负道德感的谴责,公主的欢喜也不是他这样的小门小户可以肖想的。
果然沙场两年归来,听闻公主已经许给了勋爵之家。
这少年时的欢喜,应该是死了。冯远这般想着,又投身了沙场。
万万没想到的得胜还朝之时,小公主不仅没有完婚,眼中还有那藏不住的欢喜。或许是死里逃生过几回的缘故,再次见到公主的冯远少了年少时的枷锁,心底最真实的念头挣破一切的藩篱。
人越成长越贪婪
,越敢想。
我也想要莅阳,我凭什么不能去要她。
他是前线杀敌的将领,也是于草坪上笨手笨脚活捉小兔子的笨拙男人。他望进莅阳公主的眼底:“公主,接受这只兔子好么。”秦人惯有以猎物为聘礼的风俗,莅阳公主要是接了这只兔子,那就是应了人家的婚事。
文武百官,大半个长安城的勋爵,数以千计的百姓和护卫都在看着这边。元钦对公主眨眨眼,又满含讥诮地望向樊甘:“不选他也行,后边还有上百个将士没有赶回来,没准还有想求娶公主的,不如坐下慢慢挑。”
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只当樊府与莅阳公主的这门婚事是不存在的。
围观者的视线在樊甘和冯远之间跳跃,其中蕴含的恶意和玩笑几乎要化成实质糊樊甘一脸。
再加上元钦剜他的这一眼,将酒楼逮捕就积压的仇怨一下子勾了出来。樊甘是冷静也没有了,理智也不见了。他踢翻眼前案桌,冲至冯远跟前一把揪住了元钦的衣襟:“无耻小儿,公主早已经许给我樊家了,要你在此兴风作浪?”
冯远一把抓住樊甘的手腕,轻轻一握,就将人钳开了:“侯爷自重,天子跟前不得动粗。”
樊甘怒极:“你又是哪里跑出来的贱民,公主是我侯府未过门的媳妇你可知道?千金之躯轮得到你觊觎?”
元钦掸掸自己的衣襟,笑眯眯道:“侯爷此言差矣,你自己也说公主还未过门。我秦国民风开放,寡居的妇人尤可以改嫁他人,未过门的公主怎么就不能另择佳婿?”
他复又拍拍冯远的肩膀:“小冯将军家世如何不重要,是你口中的贱民或是我大秦的英才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陛下金口玉言要给将士们赐婚,只要女子答应,便赐其姻缘。天子一言九鼎,安有反悔之理?”
他指着樊甘的鼻子:“你不过一个侯爵,敢叫陛下言而无信,陷陛下于不义?何况就算你再怎么不愿意,天下都是陛下的,天下的姻缘也自然以陛下的旨意为先。你怎么敢和皇上争抢姻缘呢?你是天子还是陛下是天子?你眼中还有上尊下卑吗?”
一顿红口白牙颠倒是非,竟然也叫周围人哑口无言,尽皆默了。
樊甘说不过元钦
,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愤怒,起身就要殴打元钦,左右侍卫和连忙拉住他。冯远防备他突然暴起,一脚踢在樊甘的后膝盖上,迫得他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跪倒在地。
樊甘的眼前是此生仇敌,身后是上至三公九卿下至平民百姓的千万双眼睛。霎时间,屈辱和泼天的愤怒席卷了他。
元钦没有叫冯远松开,他就着这个姿势微微弯腰,用只有近前几个人能听到的音量说:“侯爷,现在对你口中贱民的处境感同身受了吗?”
感同身受来自权势的碾压了吗?感同身受下位者遭受欺凌时的无力了吗?明白那些在你手下苟延残喘的人的心情了吗?能领略到在强权下跪倒乃至于死去的不甘了吗?
知道申诉无门的愤懑了吗?
有没有一点,哪怕是一点点亲身受辱后的对于弱者的怜悯之心?是不是自此以后能宽容,仁爱,怜惜他人了呢?
我能不能从你口中听到一丁点顿悟,哪怕只有一丁点像是蒲衣觉那夜在云台上的说辞呢?
——朕观湘江以北,小到皇权相争,大到诸国林立混战,皆是这般野蛮血腥。弱者之命如草芥,任强者随意□□收割,没有悲悯,没有约束。
——朕幼时便想,可否一统中原,建立一个脱离野蛮的国家。叫朕的臣民无论出生于富贾豪强之家,还是街头走卒之子,都能保有最基本的自尊和活路;叫强大如皇与王者,也能对手下败将保持一定的怜悯与宽容。
可樊甘与蒲衣觉是生而不同的两种人。他们皆是祖宗荫蔽得来的富贵容华和权势滔天。但是勋爵之家只承载自己家族的荣华,无需肩负天下。他们是纯粹的享受者,没有负担,不需低头看黎民众生。
樊甘没有任何感同身受,当即破口大骂,污言秽语不堪入耳。
“苻卿,你敢坏我樊家的婚事,坏我兄弟命格。你余生也休想过有妻有子的安稳日子。但凡有我樊甘在一天,必要搞得你妻离子散。”
元钦惋惜地摇摇头:“看来你并没有任何悔悟。”
“你的父兄,子侄,我都会派人一一查出来,我要灭你家满门!我要你一生孤苦,阖家没有团圆日。”
元钦无所谓地摇摇头,心想元家满门早就被蒲衣
觉灭了。至于舅舅家……他就不信自己都披了两层马甲了,还能有谁查到舅舅家去。他这般想着便不由去看了一眼灭他父家满门的凶手。
一看之下,头皮发麻。
他跟前的樊甘凶神恶煞如夜叉,要不是冯远帮他制着,他还真不能安心站在这儿。但是这与他身后的蒲衣觉一比,当真是小巫见大巫。
蒲衣觉的表情极为恐怖,就好像地狱罗刹。他自认新婚之夜手持人头出场的蒲衣觉已经够让人胆寒,至少能让他历经两世而不忘。可是那时候和眼前的蒲衣觉不能比。
新婚之夜的蒲衣觉是骇人的,但身上透露着一股子杀戮后的慵懒气息。叫人看得分明:这个男人已经释放过凶性,虽然看着吓人,但就目前来说他反而是无害的。
不像现在,满脸山雨欲来风满楼,每一个呼吸都像是出手前的隐忍,连头发丝都透露着邪火与凶性。
元钦干咳两声,内心不解:这么这么生气,至于这么生气么?早前不是说好了若是樊甘不动粗,皇帝也不能出面帮他么?免得给御史台招惹不必要的注目,反倒叫以后办案平添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