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章《名家解读古典名著:侠义公案小说上》(4) - 名家解读古典名著系列 - 侯忠义 - 其他小说 - 30读书

第六十六章《名家解读古典名著:侠义公案小说上》(4)

解读《三侠五义》(1)侯忠义著

《三侠五义》堪称艺术水平最高的一部侠义公案小说,讲的是宋朝包拯审案断狱、安境保民以及侠客义士帮助官府除暴安良、行侠仗义的故事。本书为读者介绍了《三侠五义》中描写的审案故事,解读了书中描写的包公、展昭的形象,分析了书中人物塑造的艺术特点及其对后世小说的影响,探究了《三侠五义》系列的成书过程。

一侠义公案两相益

——《三侠五义》是侠义公案小说的代表作

《三侠五义》所叙,是宋朝包拯审案断狱、安境保民以及侠客义士帮助官府除暴安良、行侠仗义的故事。这两者之间,相互为用,以期达到“不负朝廷”或“致君泽民”的共同目的。它的出现,表明近代传统的公案小说与侠义小说的完全合流。《三侠五义》就是合流的“侠义公案派”小说的典型作品,是一部成功的代表作。

在中国古代小说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侠义和公案虽同属世情小说范畴,却是两个重要的、不同的题材。长期以来,它们独立发展,各有成就,形成两个流派。

公案小说以审案断狱为主,内容上大都歌颂刚正不阿、清明廉洁、执法如山、为民申冤的清官。公案小说是有其历史发展的线索和传统的,如在魏晋南北朝小说中,就孕育着公案小说的萌芽。《列异传》里的《苏娥》、《搜神记》里的《东海孝妇》就是其例。

《东海孝妇》写的就是一桩冤案:孝妇周青“养姑甚谨”,婆媳关系甚好。婆婆谓自己“已老”,惜妇“年少”,为免除守寡媳妇的负担和劳苦,宁肯自缢。然而婆婆死后,因其女告官,诬妇为凶手,官府不明,屈打成招,遂成冤案。狱吏于公“仗义执言”,据理力争,仍未改变冤妇的命运,她含冤而死。后任太守重审此案,为妇申冤,并亲身祭祀孝妇,地方方得安宁。

唐代传奇与轶事小说,亦不乏公案小说之作。如《纪闻·苏无名》,就是唐代一篇成功的推理破案小说。它表彰了武则天时的一个捕盗能吏苏无名。武则天曾赏赐太平公主细器宝物两食盒,所值黄金千镒,结果被盗。武则天大怒,限洛阳长吏三日破案,长吏限县尉二日,县尉限吏卒一日。吏卒无奈,只好求破案能手苏无名帮助。苏求武则天宽限日期,但“亦不出数十日耳”。苏见一伙出葬的胡人到一新坟处,虽设祭奠,但“哭而不哀”,撤奠之后,“巡行冢旁,相视而笑”。苏无名判定其坟为藏物之所,胡人则为盗贼。于是破了此案。

宋元时代的公案小说,一是说话中的“说公案”。这是民间说书艺人创作的公案小说,它主要叙述冤案的发生和经过,对含冤受屈者寄予很大的同情,最终清官判案只是小说的一个尾巴、官吏的例行公事。著名作品如《错斩崔宁》,主要写受害者崔宁、陈二姐含冤受屈的事实,重点并非指责官府的“率意断狱,任情用刑”。凶手是由刘大娘子发现并报告官府,才使案情大白于天下。《简帖和尚》也是着重叙述由于和尚的奸谋,致使皇甫松休妻,造成杨氏的悲剧,最后也是由于杨氏发觉和揭发了和尚的阴谋,冤案才得到昭雪。

二是在历代案例的基础上,演绎派生出公案小说。如五代和凝父子编的《疑狱集》、南宋庆元年间桂万荣的《棠阴比事》、郑克辑的《折狱龟鉴》、《明公书判清明集》等,就是各代的公案书。《醉翁谈录》记录的“私情公案”和“花判公案”,就是“公案书”的演变和发展,是“公案书”影响下的产物。这类故事重点是记述官吏的明敏断案和判词的巧妙、诙谐,视线集中在清官身上,而不是在受屈含冤者身上。它们主要来源于前代“公案书”,而不是现实生活中的故事。它们的思想、艺术价值显然不如前一类公案小说。

明代后期出现的一大批公案小说,如《龙图神断公案》《海刚峰先生居官公案传》《皇明诸司廉明奇判公案》《皇明诸司公案传》《明镜公案》等,与“公案书”关系密切,甚至保留了若干文牍形式,但也与话本小说关系密切,不断从中吸取题材。如《海刚峰先生居官公案传》(简称《海公案》),实际上是一部短篇小说集,它每回一个故事,一方面采取了公牍文书的形式,每回先有记述全案过程的一段说明文字,分“告”“诉”“判”三个部分,而内容又系小说家的编撰,并非海瑞实事,且与宋元话本关系密切。如第三十九回《捉圆通伸兰姬之冤》、第四十二回《判明合同文约》,就是宋元话本《简帖和尚》《合同文字记》的改编、脱胎之作。又如《僧徒奸妇》《妒奸成狱》《判给家财分庶子》《判谋陷寡妇》等,又为明代拟话本提供了素材。《龙图神断公案》与《海公案》性质相同,也是短篇小说集,而以包公贯串其书,题材上既有民间流传的故事,又有采自史书的案例,而不少内容又是从《海公案》辗转抄来的。

侠义小说以豪侠行侠仗义为主,歌颂重义尚武、扶困济危的精神。在汉魏六朝小说中,有《搜神记》里的《三王墓》(即《干将莫邪》)、《李寄斩蛇》,《世说新语》中的《周处》等,已初具侠义小说的风采。如《三王墓》中的侠客仗义相助,为被楚王枉杀的铸剑工匠干将复仇,竟牺牲自己的性命,这正是《史记》的《刺客列传》《游侠列传》中侠义精神的继续和发扬。

唐代的侠义小说比较成熟,如《红线》《昆仑奴》《聂隐娘》等,都是成功的作品,其中红线、聂隐娘、昆仑奴都是武艺高超、逾墙走壁、飞剑取人的侠客,带有浓厚的浪漫色彩。

宋元话本中,“朴刀”“杆棒”类作品,属于侠义小说的范畴。如《宋四公大闹禁魂张》《杨温拦路虎传》等。直到明代的《水浒传》,始有长篇侠义小说出现,它被李贽冠以“忠义”之名,被天都外臣称为“有侠客之风,无暴客之恶”。清以前的侠义小说,从内容上看,其男主人公或凭个人的技艺去创英雄业绩,或组成群体去扭转乾坤;有的写实,有的幻想,分属两种类型。

清中叶《龙图公案》《三侠五义》的出现,使公案小说加入了大量的侠义内容,使侠义和公案这两类一向独立发展的小说被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这等小说,大概是叙侠义之士,除盗平叛事情,而中间每以名臣大官,总领一切。”(鲁迅《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

这种大臣与侠士的关系,在《三侠五义》里就是包公与南侠、北侠、双侠、五鼠的关系。为什么能形成这种关系?这是因为侠士的“行侠仗义”需要官吏的支持,而官吏的“除暴安良”,亦需侠士的帮助。他们的目的是相同的。

《三侠五义》第十五回写包拯陈州放赈后,表示还要做几件惊天动地之事,“一来不负朝廷,二来与民除害,三来也显显我包某心中的抱负”。第一百一回写小诸葛沈仲元对黑妖狐智化说:“你我不能致君泽民,止于侠义二字,了却终身而已,有甚讲究。”可见“不负朝廷”与“致君泽民”是他们的共同追求。

那么,促成侠义公案小说合流的原因何在呢?从艺术发展的传统说,以《龙图公案》为代表的公案小说,长期恪守案情加判词的模式,束缚着公案小说向着更高的水平发展,故加入大量的“侠义”内容,以使小说活泼充实;从社会现实的需要来说,清朝正走下坡路,封建统治虽能维持,但矛盾重重,危机四伏。百姓要求社会安定,呼吁清官;知识分子企盼兴邦治国,建功立业。于是,这种清官与侠客的结合,就符合社会与各阶层人物的需要。

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谈到《三侠五义》出现时说:

时去明亡已久远,说书之地又为北京,其先又屡平内乱,游民辄以从军得功名,归耀其乡里,亦甚动野人歆羡,但凡侠义小说中的英雄,在民间每极粗豪,大有绿林结习,而终必为一大僚隶卒,供使令奔走以为宠荣,此盖非心悦诚服,乐为臣仆之时不办也。

这说明了《三侠五义》等侠义公案小说,包括《施公案》《彭公案》《永庆升平》等在内,所产生的社会背景之一。概括地说来:其一,近代这个时期并非是什么“太平盛世”“清朗世界”,现实中的阶级斗争使统治阶级的“安全感”大大减弱了,于是侠勇之士就在公案小说中出现并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二,官僚、侠士的除暴安良,以及侠士得到封赏,乃是表现了作者对功名利禄的追求以及维护和安定封建统治的愿望。

应该指出,《三侠五义》是市民思想的产物,它不可能超越忠孝节义等封建正统思想的樊篱,但又体现了人民群众的部分愿望和要求。小说中对豪强、显贵罪恶的暴露,对世态炎凉的抨击,都表达了人民对贤明政治的追求和对是非善恶的态度,有一定的意义和认识价值。

公案侠义小说经过短暂的繁荣,很快就走向下坡路,思想内容从《三侠五义》单纯的忠奸、正邪斗争,发展到镇压农民起义;从具有一定人民性的小说,发展为具有落后或反动倾向的作品。但近代公案侠义小说,无疑为晚清新武侠小说的产生,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二清代说书第一人

——《三侠五义》的作者石玉昆

《三侠五义》问世之后,传布甚广,风行海内,家喻户晓,人人乐道,影响所及,至今未衰。关于它的作者,我们已经知道是石玉昆,这与小说史上许多连姓名都不知晓的作家相比,已属万幸。但让人遗憾的是,我们对他的生平与为人,知之较少,而且有些材料真伪难辨,莫衷一是。我们现简述其人其事如下:

石玉昆,字振之,天津人,大致生于清代嘉庆十五年(1810年),死于同治十年(1871年),是道光年间著名的说唱艺人,人称“石先生”。

曾中嘉庆四年(1799年)进士的清人富察贵庆在《知了义斋诗抄》中说:“石生玉昆,工柳敬亭之技,有盛名者二十年。”以明末著名说书家柳敬亭比之石氏,可见其说书的成就。

据传,他登场时,书场内“过千人”,座无虚席;演出时,抚弦弹唱,字句清新,自成一派,被誉为“石派书”。金梯云抄本《子弟书·叹石玉昆》中描写石玉昆说书的情景谓:

则见他拨动了三弦如施号令,满堂中万缘俱静鸦雀无声;但显他指法儿玲珑嗓音儿嘹亮,形容儿潇洒字句儿清新。众诸公一句一夸,一字一赞,合心同悦,众口同音。

获得极大的成功。

今人金受申《老书馆见闻琐记》说“石玉昆原是‘礼王府’说书供应人”,这就是说他供职于高官显贵之家,要随时随地登台献艺。不过,也有人说他颇有骨气。富察贵庆诗中说他“为衣朱门无履迹,曳裙应怪太纷纷”。诗前小序说他“性孤僻,游市肆间,王公招之不至”,仍然与权贵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石玉昆以演唱包公故事出名。“编来宋代包公案,成就当时石玉昆。”(《叹石玉昆》)他演唱的《包公案》,又称《龙图公案》,也就是后来的《三侠五义》,取材非常广泛,熔铸了正史、笔记、元曲以及明代小说中的大量素材,内容丰博,演技精湛,故能取得“惊动公卿夸绝调,流传市井效眉颦”(《叹石玉昆》)的效果。这也说明石玉昆的唱本能适应不同阶级的口味,既有一定的人民性,也有适合统治阶级需要的地方,内容是复杂的。

名噪一时的石玉昆,生前未能见到笔录本《龙图公案》的刊印,更不用说《三侠五义》了,但他为我国近代小说史留下了一部精彩之作,至今仍熠熠生辉。

三妙笔润色成佳章

——《三侠五义》等书的由来

石玉昆的著述,就是他演唱的《包公案》。此后的《龙图耳录》《三侠五义》《七侠五义》等,俱系经他人之手改编《包公案》而成。

关于《龙图耳录》一书,孙楷第在《中国通俗小说书目》卷六《明清小说部乙》说:

诸本多无序跋。余藏抄本第十二回末有抄书人自记一行云:‘此书于此毕矣。惜乎后文未能听记。’知此书乃听《龙图公案》时笔受之本。听而录之,故曰《龙图耳录》。……玉昆说唱《龙图公案》,今犹有传抄足本,唱词甚多,此《耳录》全书尽是白文,无唱词,盖记录时略之。

关于《龙图耳录》的听记情况,崇彝《道咸以来朝野杂记》中说,聚珍堂“所印之《包公案》(即《三侠五义》),最有名。因此书本无底本,当年故旧数友(原注:有祥乐亭、文冶庵),每日听评书,归而彼此互记,因凑成此书。其中人物,各有赞语(原注:今本无),多趣语,谐而雅。此道光间石玉昆所传也。”

由此可见,《包公案》在听记前并无底本,若有底本,又何必听记?记录者中有祥乐亭、文冶庵二人。祥乐亭生平事迹不详。而文冶庵即文良,属《儿女英雄传》作者文康的兄弟行。他曾官四川道员,但又是一个对小说有浓厚兴趣的人,在文康创作《儿女英雄传》的过程中,他多有赞助。(于盛庭《石玉昆及其著述成书》)文良有藏书之癖,其家藏书富而精;他对小说又有浓厚的兴趣,故参与记录、整理《龙图耳录》,不足为奇。那么只有白文而无唱词的抄本《龙图耳录》,与祥乐亭、文冶庵参与记录的本子,又有何关系呢?

乐善堂抄卖唱本《书目序》说:“本堂抄卖……石派带赞新书,授自名人校正。”(李家瑞《从石玉昆的龙图公案说到三侠五义》)他的石派带赞新书目中,即有《龙图公案》;其言所谓“授自名人校正”,又与文良等“名人”记录的说法相合。

可见,乐善堂、百本堂及别野堂等抄卖的《龙图公案》唱本,大约就是出自文良等人的记录本。而《龙图耳录》传抄本,就是在这个记录本的基础上加工润饰而成的。

谢蓝斋抄本卷首云:“《龙图公案》一书,原有成稿,说部中演了三十余回,野史内续了六十多本,虽则传奇志异,难免鬼怪妖邪,今将此书翻旧出新,不但删去异端邪说之事,另具一番慧妙,却攒出惊天动地之文。”这表示《龙图耳录》并非直接听书时的记录,而是在某种“成稿”的基础上删定改写成的。

《龙图耳录》的成书,大约可以这样推断:首先是由文良等人在听书时直录其辞的唱本;其后,又有人在唱本的基础上,整理出一百二十回的文本《龙图耳录》。这个经过润色加工的本子,比说唱记录本成熟,这是不言而喻的。《龙图耳录》对唱本而言,内容毫无增加,主要是斟酌删除唱词和润色加工文字而已。

那么,《龙图耳录》的改编者是谁呢?极有可能就是记录稿的参加者,包括文良、祥乐亭等人。诸人根据他们各自的记录,分头加以整理,形成了《龙图耳录》的不同抄本。如1981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龙图耳录》,就是根据谢蓝斋抄本排印的。谢抄本就是抄本(即整理加工本)中的一种。谢蓝斋,生平事迹无考。

《三侠五义》其书,是由入迷道人等改编《龙图耳录》而成,并刊行于世的,从而使石玉昆及其《包公案》故事,流传至今,产生重大影响。《三侠五义》初在光绪五年(1879年)由北京聚珍堂印行时,原名《忠烈侠义传》,有问竹主人、退思主人及入迷道人三序。入迷道人“序”中说:

辛末(同治十年,1871年)春,由友人问竹主人处得是书而卒读之,爱不释手。……是以草录一部而珍藏之。乙亥(光绪元年,1875年)司榷淮安,公余时重新校阅,另录成编,订为四函,年余始获告成。去冬(光绪四年,1878年)有世好友人退思主人者,亦癖于斯,因携去,久假不归,是以借书送迟嘲之。渠始嗫嗫言爱,竟已付刻于珍版矣。

据今人于盛庭考证,光绪十年(1884年)《淮安府志》卷十二所载,光绪元年(1875年)司榷淮安者为文琳,于此可定文琳即入迷道人。文琳,字贡三,属汉军正黄旗,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以刑部右侍郎卒,时年约七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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