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章有美相伴,我看行
无论是骑士盔甲,战马鞍甲,还是实心长矛,体现的就两个字,厚重!
一种厚重中充满无穷力量的感觉展现的尽善尽美,陈靖元和金和尚等人啧啧称奇,就连莫托这些长年马上征战的哥萨克人也看出了这幅盔甲的奥妙之处。
无论是对待任何兵种作战,它所需要做的除了冲锋,还是冲锋。
用咱们汉人的话讲,这就叫一力降十会。绝对力量,绝对实力面前,所有虚头八脑的东西都是浮云。
其他几个红毛鬼在陈靖元面前还不敢放肆,反倒是莫托,已经冲着陈靖元行了一个半跪的骑士礼节,冲他请求道:“燕王殿下,院中正好有我带来的战马,不如让我和我的坐骑亲自试穿一番,体验一下重骑兵的感觉,如何?”
陈靖元点点头,让身边的侍卫上前几个人帮莫托和战马穿戴起来,这种铠甲可不是自己就能单独完成穿戴的。
约莫过了一会儿,莫托和战马穿戴完毕,一名西欧中世纪的长矛重骑兵展现在众人面前。
从头盔开始,到身体,到双足,全部都被黑黝黝的后铁甲覆盖住,只露出一双黑洞洞的眼神和一双能够灵活转动的手掌。
当然,莫托的眼睛不能称之为黑洞洞,应该称之为蓝汪汪。
远远望去,站在原地不动,穿着重铠甲的莫托就跟一尊威风凛凛的雕塑一般无二。
手中长矛约为丈二长,握把的位置有处玄关,可以很好将长矛紧紧握住不再冲锋时刻脱落。
再看那战马,同样也是覆盖住了一层厚厚的铁甲,只露出一双眼珠子和强健的四蹄,等闲的弓弩箭矢,休想再伤战马半分毫毛。
看着莫托,看着战马,陈靖元赞叹,这就是被西方人誉为最烧钱兵种的重骑兵啊,有着人肉坦克之称的重骑兵,啧啧,真没想到会在我陈靖元手中实现。
有了这七八万的重骑兵在手,冲锋陷阵,攻城掠地,天下之地哪里都可去得。
蒙古人的骑兵再怎么闻名天下,焉能再敢挡我半许锋芒?
当然,凡事都有两面性,好坏掺杂,祸福相依。
重骑兵的优势体现在一个重字,他的作用除了冲锋冲锋,就是再冲锋。唯一的作用就是不畏前方的荆棘苛烂,不畏敌人的箭矢弓弩,一路向前,向前,再向前,直接将目标踩烂摧毁。
他的劣势就是中途不能停滞,不能与敌肉搏短兵相交,不能深陷泥塘陷阱,更不能山地作战。
但是陈靖元手中兵种多多,重骑兵冲锋在前,步兵作战在后,还有沐春的轻骑兵作为追击部队,只要搭配合理,当真天下之大哪里都可去得。
一旁的金和尚不信邪,抽出腰刀上前冲着莫托的后背铠甲连砍两刀,铛铛出发脆响和蹦出一丝火花,莫托浑然没有感觉,铠甲之上也仅仅留下两道硬痕。
钢刀无法砍破,那么寻常的弓箭就休想破它万一了。
突然从外面走进来的文廷玉看见此状,围着莫托和战马饶了两圈,啧啧称赞道:“果然不愧为重骑兵之名啊,就这身刀剑无伤,箭矢无损的铠甲,就高出蒙古人不知数倍。高,实在是高。”
随后弱弱地问了下刘之轩,道:“这一人一马的铠甲和武器,恐怕造价不菲吧?”
刘之轩听罢,点头道:“是呀,一人一马的铠甲和武器造价,约为一千两银子左右。每一幅铠甲都是经过数十工匠千锤万凿锻炼出来的,不仅材料,就连人工消耗都巨大。”
陈靖元摆摆手,示意文廷玉无需再说,造价不菲他心中早就有数,好东西就值这个价。
况且就如他平日里常说的那句话一样,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就不是问题。